員工出勤管理制度

2021-05-24 15:28:42 字數 3676 閱讀 5337

目錄1.0 目的

2.0 範圍

3.0 術語

4.0 職責

5.0 程式

5.1 工作時間

5.2 打卡制度

5.3 請假

5.4 缺勤規定

5.5 全勤規定

6.0 相關檔案

7.0 相關記錄

1.0 目的

規範員工考勤,明確出勤管理的要求。

2.0 範圍

適用於上海公司全體員工

3.0 術語

無4.0 職責

4.1 人力資源部負責員工出勤的管理。

5.0 程式

5.1 工作時間

5.1.1 實行標準工作時間,每週五天工作制。

5.1.2 工作時間

5.1.2.1 上班時間為08:30—17:00;

5.1.2.2 午休時間為12:00—13:00

5.1.2.3 全體員工必須在出勤時間準時上班。

5.1.3 工作時間變更

5.1.3.1 公司可根據經營情況,合理變更員工的實際工作時間。

5.2 打卡制度

1 23 45 5.1

5.25.2.1 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

5.2.2 打卡次數: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5.2.3 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5.2.4 因工外出不能打卡應填寫《外勤登記表》,註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

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請,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因停電、地鐵或打卡機故障未及時打卡的員工,下班前要及時到填寫《考勤修訂表》,由主管簽字證明當日的出勤狀況,報部門經理批准、行政人事部存檔。上述情況考勤由各部門協助行政人事部進行管理。

5.2.5 手工考勤制度

5.2.5.1 手工考勤制申請:由於工作性質,員工無法正常打卡(如出差),可由各部門提出人員名單,經主管副總批准後,報行政人事部審批備案。

5.2.5.2 參與手工考勤的員工,需向行政人事部遞交考勤報表。

5.2.5.3 參與手工考勤的員工如有請假情況發生,應遵守相關請、休假制度,如實填報相關表單。

5.2.5.4 員工在分公司工作期間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分司打卡記錄;如遇中途出差,需持出差證明。

5.3 請假

5.3.1 假期種類

5.3.1.1 假期分為公假、事假、病假、工傷假、婚假、產假、喪假七種。

5.3.2 請假流程

5.3.2.1 應填寫請假單,寫明類別、請假天數並附交有關證明,呈報各級主管核准後,方可離開工作單位。

5.3.2.2 高階管理人員請假由總裁審批。

5.3.2.3 財務部、人事行政部、**部、商務中心人員請假2天以內(含2天)由部門經理審批;2天以上由主管副總審批;5天以上由總經理審批。

5.3.2.4 員工因婚、喪、分娩等請假,需經人力資源部辦妥請假手續,方可享受假期待遇。

5.3.3 享受假期條件及待遇

5.3.3.1 事假:

5.3.3.

1.11 員工因事請假,必須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填寫請假單。完成審批程式後方可休假。

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3天(含)以內按曠工處理,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5.3.3.1.12 休事假需按公司規定提前填寫《請假申請單》,員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請。

5.3.3.2 病假:

5.3.3.

2.11 員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級以上醫院或社群醫療服務機構市醫保定點)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連續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須提供個人醫保定點或**醫院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5.3.3.

2.12 員工休病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情況緊急或突發而無法提前請假,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

30前通過**向部門經理和行政人事部經理請假,並在上班後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5.3.3.

2.13 員工休病假期間的工資,當月病假累計3日以上7日以內的,扣發日工資的50%,超過7日以上,扣發日工資的70%。超過10(含)日以上的,從第10天開始,執行醫療期工資,醫療期工資=所以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80%;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後,能從事原工作的,可繼續履行勞動合同,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可由勞動鑑定委員會參照工傷和職業病標準進行勞動鑑定,被鑑定為一級至十級,公司按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給予乙個月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6個月,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5.3.3.3 婚假:

5.3.3.

3.11 符合國家法定年齡結婚,並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正式員工且結婚證簽發日期必須晚於進入本企業服務之起始日期,婚假三天。晚婚另加七天,但需提前乙個月向部門主管提出書面申請,部門經理、主管副總批准後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5.3.3.3.12 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5.3.3.3.13 婚假必須於結婚證填發半年內休假完畢,期間含休息日、法定休假日,逾期視同放棄,不能保留或以其他方式代替。

5.3.3.4 產假

5.3.3.4.11 分娩假、人工流產假和陪護假按國家規定執行。員工請分娩假需要提前乙個月向部門主管提出申請。

5.3.3.4.12 分娩假和陪護假需提供《出生證》。

5.3.3.5 慰唁假期

5.3.3.

5.11 如正式員工遇有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去世,公司將給予三天有薪慰唁假,二等親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去世,公司將給予一天有薪的慰唁假。但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5.3.3.6 慰唁假必須於辦理喪事時一次使用,不能保留或以其他方式代替。

5.3.3.7 扣薪比例參照國家相關規定。

5.3.4 曠工:

5.3.4.1 無故缺勤3小時以上,返回公司上班後1個工作內未補辦請假手續或補辦手續未獲批准的;

5.3.4.2 請假未獲批准即擅自不上班的(包括續假未獲批准);

5.3.4.3 以虛假理由請假獲批准而不上班的;

5.3.4.4 曠工時間的最小單位為0.5個工作日,不足0.5個工作日以0.5個工作日計算,礦工期間勞動報酬及其他福利待遇不予發放。

5.3.4.5 曠工連續兩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三日將予以辭退。

5.3.5 員工請假應事先提出,如遇有急病或緊急情況,需**通知公司,事後補假。事後補假限於上班一日內提出正當理由,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以曠工論。

5.3.6 請假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有關手續,**請假或委託他人**手續的視為無效,將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

5.3.7 員工請假、外出期滿應在3日內銷假。因未及時銷假而造成的員工本人考勤記錄異常,人力資源部有權不做任何修改。

5.4 缺勤規定

5.4.1 在規定上下班時間內,上班延後/下班提前打卡者,視為遲到/早退。

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扣款20元,10---30分鐘以內扣款30元,30---60分鐘以內扣款50元,1小時以上按0.5天事假計。

5.5 全勤獎勵

5.5.1 對於整月全勤,未請病、事假的員工,每月發放100元考勤獎補貼。

5.6 上班時間內因公外出,須向部門經理報告,以便聯絡。

5.7 每月出勤記錄由人力資源部統計彙總。

6.0 相關檔案

6.1 無

7.0 相關記錄

7.1 《請假申請表》

7.2 《外勤登記表》

7.3 《考勤修訂表》

只有蓋有」受控副本」或」受控正本」章的文字

才可作為工作之用途。

員工出勤管理制度

第一節考勤管理規定 一 為加強考勤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礎,是計發工資獎金勞動福利待遇的主要依據,各級人員都必須高度重視。二 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 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兩個小時以內,須口頭徵得本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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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勤管理制度

一 工作時間 1.周一至週六 上午8 30 12 00 下午14 00 18 00 2.週日為休息日。二 考勤制度 1.職工必須遵守作息紀律,不得遲到 早退 無故曠工,每天上班和下班前必須到考勤處打卡 2.在外地辦事處上班同事除外,其他員工因公出差,必須到辦公室登記說明,由主管領導審核 3.在外地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