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醫學證明辦理流程圖

2021-05-13 23:53:22 字數 963 閱讀 9567

符合條件

備註: 1、因當事人或簽發機構責任導致原《出生醫學證明》無效,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生兒換發《出生醫學證明》:(一)由戶口登記機關提供相關證明不能進行出生登記而需變更新生兒姓名的;(二)當事人提供法定鑑定機構有關親子鑑定的證明,要求變更父親或母親資訊的。

簽發機構根據當事人提供的《出生醫學證明》正、副頁完整情況予以相應換發,換發後原證件由原簽發機構歸檔儲存。

2、《出生醫學證明》因遺失、被盜等喪失原始憑證的情況要求補發的,到簽發機構填寫《江蘇省補發《出生醫學證明》申請表》,並提供以下材料:父母雙方身份證原件(如無法提供雙方證件請說明理由並提供所在單位或/村民委員會書面說明),原《出生醫學證明》存根影印件、原接產機構提供的《接產證明》存根影印件、刊登有原《出生醫學證明》遺失宣告》的報紙及當地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簽發機構經核實,情況屬實的給予補發《出生醫學證明》並加蓋出生醫學證明補發專用章。

補發辦法如下:(一)未報戶口前遺失《出生醫學證明》者,補發《出生醫學證明》正副頁;(二)已辦理戶籍手續後遺失《出生醫學證明》者,只補發《出生醫學證明》正頁。補發《出生醫學證明》只適用於2023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嬰兒。

(衛生部、公安部《關於印發《出生醫學證明》管理的補充規定的通知》衛基婦[2001]45號)。本申請由申請補發《出生醫學證明》的兒童父母親或領養人親自辦理,否則不予受理。(省衛生廳**《衛生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出生醫學證明管理的通知》的通知(蘇衛社婦〔2010〕5號))。

3、在醫療保健機構外分娩的嬰兒發放出生醫學證明辦理:嬰兒父母或監護人出具下列證明材料::1、由嬰兒父母或監護人出具的「親子關係宣告」(宣告內容和樣式見附件)。

2、該嬰兒與其父母(監護人)親子關係的旁證。旁證為嬰兒父母或監護人任何一方戶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員會或單位出具的證明,或親子鑑定證明。上述情況適用於2023年1月1日後,在醫療保健機構外出生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的發放。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對在醫療保健機構外分娩的嬰兒發放出生醫學證明問題的函〉〉衛辦基婦函〔2003〕189號)。

辦理出生醫學證明告知書 參考文字

尊敬的各位準爸爸 準媽媽 你們好!真誠地歡迎你們來到我院待產,祝願你們共同的新生命即將降生!出生醫學證明是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 由新生兒出生所在的醫療保健機構出具的,證明新生兒出生時的健康及自然狀況 血親關係和獲得國籍 進行戶籍登記的法定醫學證明。其法律效力 1 證明新生兒出生時間 性別等...

出生醫學證明委託書及辦理指引

出生醫學證明委託書模板 委託書 單位或部門名稱 茲委託 身份證號碼 xx 負責辦理 x工作 事宜 請予以辦理,或請將 xx 具體事務 如何處理 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後果由我 本人或單位 承擔,與貴 單位或部門 無關.特此申明 授權有限期 x年xx月 xx日 x年xx月xx日 委託人 身份證號 xx ...

9流動人口婚育證明辦理流程圖

目錄1地登記流程圖1 2財政所撥款工作流程圖2 3社群 村 村務公開民主管理規範化工作流程圖 34申請辦理城鄉低保流程圖4 5 理五保流程圖5 6災救濟流程圖6 7貧困家庭大病醫療救助流程圖7 8 再生育服務證 辦理流程圖8 9 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辦理流程圖 10 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辦理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