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健康培訓程式

2021-04-23 18:53:32 字數 1954 閱讀 4575

1、目的

為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止職業病,保護員工身體健康及相關權益,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職業病健康培訓程式。

2、適用範圍

本程式適用於本公司職業健康培訓管理工作。

3、引用檔案

3.1《職業病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求》 gb/t28001—2011

3.2《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3.3《中華人民共和國塵肺病防止條例》

3.4《職業健康管理辦法》

3.5《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4、術語和定義

本程式採用《職業病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求》gb/t28001—2011標準中的術語;

5、責任

5.1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協調、監督公司培訓工作,確定所有從事職業病健康安全工作的人員的培訓需求,並使其清楚職業病的危害。從事特殊工種的人員必須獲得要求的資格,尤其要重視滿足顧客的特殊要求。

5.2各部門負責對本部門新進人員的實習指導和培訓,並由部門根據業務要求、綜合部門員工意見及建議,擬定年度培訓申請。

5.3公司所有員工必須接受公司安排的職業病培訓

6、工作程式

6.1培訓計畫

6.1.1各職能部門根據情況,由部門主管於每年的十二月底,提出員工培訓申請,由人力資源部審核同意,人力資源部根據生產發展的實際需要和部門的培訓需求,在年初編制年度公司職業病培訓計畫,報總經理批准後實施。

各部門應根據實際需要或上級要求提出臨時培訓計畫。臨時培訓計畫由提出部門將培訓計畫上報人力資源部,經人力資源部批准後,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好培訓人員的培訓和考核工作。

6.1.2培訓計畫包括如下內容:

1) 參加受訓的人員、時間、地點、教員

2)培訓的內容、培訓的方式及考核方式

6.2重點培訓的職業病危害源

雜訊、粉塵、有毒有害的氣體、高溫和放射性物資等

6..2工作過程中的防護和管理

6.2.1生產部制定年度職業病防治工作計畫,經分管副總批准後下發,並監督各部門貫徹執行

6.2.2各部門負責本單位職業衛生與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治理,辨識並列入本單位的危險源清單。

1)、經常檢查職業病防護設施並告知如何使用,加強職業病防護裝置、設施執行和維護管理。

2)職業病防護措施應、培訓與主體裝置同時進行,不得擅自拆除和停止使用,在制定裝置檢修計畫時,應同時制定防護措施檢修計畫。

6.3新工人進廠必須先培訓後上崗,培訓方式可以採用舉辦培訓班或各部門現場操作培訓等不同方式,培訓完畢由計畫提出部門確定考核方式,合格後方可上崗。

6.4特殊工序、關鍵工序、特殊工種及技術、現場品控管理人員的培訓由人力資源部會同技術部或生產部組織和考核,必要時可送外相關專業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後憑相應資格證書上崗。轉崗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崗位操作技能及作業程式的培訓,如果崗位是特殊工序、關鍵工序、特殊工種必須經培訓作資格認可取得相應的上崗證書方可上崗

6.5職業病監護管理培訓

6.5.1各部門按照國家《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規定,提供員工體檢名單,按要求組織員工職業健康體檢。

6.5.2各部門要建立健全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主要內容包括:

1)勞動者職業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

2)相應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3)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情況;

4)職業病診療等勞動者健康資料

6.6職業病安置與**

6.6.1生產部根據員工職業檢查結果,發現職業病人或者疑似職業病人時,應及時通知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組織相關人員確認不符合繼續從事原工作的,應當調離原崗位,妥善安置,並及時登入《職業禁忌人員調離統計表》

6.6.2對疑似職業病人和職業病人,人力資源部按照國家規定,安排職業病人進行**、**和定期檢查,對疑似職業病人進行複查和**。

7、記錄管理

本程式形成的記錄按《記錄控制程式》管理

附件:1、培訓簽到表

2、培訓記錄表

附件一山東大華機械****qr/dhjx04—03

簽到表no.

附件二培訓考核記錄表

編號: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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