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調整繼續教育管理辦法

2021-04-19 19:44:48 字數 2237 閱讀 4923

繼續醫學教育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實施「科教興院、人才強院」戰略。[, , , , ]

[, , ]

[, ]學時學分要求

高、中級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72學時、25學分(其中ⅰ類學分不低於10學分,ⅱ類學分不低於15學分),初級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40學時、15學分。每年獲得的遠端教育學分不超過10學分。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分為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其中公共科目由人社部門統一組織。

第三條繼續教育形式

(一)參加進修班、培訓班或者研修班;

(二)參加國內外學術會議和學術講座;

(三)到上級醫院進修、考察、培訓;

(四)參加國家有關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教育;

(五)網路遠端教育;

(六)院內繼續醫學教育講座;

(七)其他形式的繼續教育。

第四條學分、學時認定標準

(一)參加由市人社局舉辦的公共必修科目培訓的,考試合格者憑《淮安市專業技術人員公共必修課培訓考試合格證》,每門科目計72學時、5學分。

(二)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訊化素質考核、職稱英語考試以及各類職稱資格的專業或職業資格考試,並取得合格證的,憑相關檔案和有關證書,每項計40學時、5學分。

(三)參加由市人社局認定的各繼續教育培訓機構組織的培訓學習,按其批准學時數認定。

(四)參加有關培訓、進修時間半年以上的,憑舉辦單位發放的結業證書和學習班課程表等相關證明材料,計120學時、25學分。

(五)參加學歷、學位教育的,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計100學時、25學分,分兩年登記。未畢業,但單科結業的,憑自學考試委員會或承辦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證明(須註明專業、課程名稱、考試時間、學習成績等),每科計10學時、2學分。參加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人員,憑准考證和考試成績單原件,每通過一門考試計15學時、3學分。

(六)參加經我院認可的業務考察、專題調研,需遞交考察報告或調研報告,經分管領導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後,按實際考察時間(路程時間除外),每天計6學時。

(七)參加各類學術講座、學術會議的,需遞交參加講座、會議的相關證明材料,國際性學術講座、學術會議每天計12學時;全國性學術講座(會議)每天計10學時;省級學術講座(會議)每天計8學時 ;市級區域性學術講座(會議)每天計6學時。學分根據證書下發實際學分登記。

(八)出版著作(譯作)或在公開出版刊物(增刊、副刊除外)上發表**的,署名前3名的作者按以下標準計算學時、學分:出版著作(譯作)每萬字計10學時、2學分;sci、中華系列的專業刊物每篇計算40學時、10-8學分,核心期刊、統計源期刊每篇計30學時、8-6學分;具有國際標準刊號(issn)和國內統一刊號(cn)的刊物每篇計30學時、6-3學分;市級學術內刊每篇計20學時、3學分。

(九)獲得國家級科技進步獎的,署名前3名的獲獎者每項計60學時、12學分;獲得省以上科技進步獎的,署名前3名的獲獎者每項計50學時、10學分;獲得市級科技進步獎的,署名前3名的獲獎者每項計40學時、8學分。

(十) 承擔國家級課題研究與專案開發的,主課題(專案)組人員前5名每人每年認定50學時、10學分,子課題(專案)組人員前3名每人每年認定30學時、6學分;承擔省級課題研究與專案開發的,主課題(專案)組人員前5名每人每年認定40學時、8學分,子課題(專案)組人員前3名每人每年認定20學時、4學分。在繼續教育證書登記時,需提供課題管理部門下發的檔案、課題申請表、開題報告、課題階段性檢查材料,課題結題的還應提供結題報告、結題證明等。

(十一)為本專業繼續教育活動提供教學的,憑繼續教育培訓機構出具的授課證明、本人備課記錄,可獲得所授課時的2倍學時、4倍學分。

(十二)參加下鄉支農醫務人員,按每年50學時、15學分的標準認定本人繼續教育學時。

(十三)我院舉辦的舉辦院內繼續教育專題講座

各科室需申報繼續教育講座,由醫教科組織安排全年院內繼續教育講座。講座內容要求緊密聯絡我院臨床實踐,要有多**幻燈,每講兩學時(80分鐘),主講人原則上要求具有中級職稱資格以上人員(含中級職稱)。主講人每講授予[, , , ],參加者每次授予[, , , ]。

第五條學時統計辦法

1、《繼續教育證書》由醫教科統一保管。如本人解除保管不當,需及時到醫教科重新**,費用自理。

2、繼續醫學教育學分登記採取《繼續醫學教育登記卡》和《繼續教育證書》相結合的方法。每年年底由個人將填寫的繼續醫學教育登記表和學分證原件交醫教科,醫教科對材料核實後轉填至《繼續教育證書》,供衛生局審核、人事部門驗證。

3、《繼續醫學教育登記卡》和《繼續醫學教育證書》上的學分數將作為業績考核、聘任醫技晉公升職稱的重要條件之一。凡任期內繼續教育學分不達標者,不得聘任、晉公升。

4、本辦法由醫教科負責解釋,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醫教科2023年2月13日

繼續教育培訓管理辦法

廣東大地通訊集團 管理檔案審批表 版本a編制人力資源部 審核張岩 批准趙健 2008年 4月 7日發布2008年 4月 7日實施 1 目的 為規範集團總部和通訊連鎖公司教育培訓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員工隊伍的整體素質,鼓勵員工自學 自修,以利公司長遠發展,制訂本辦法。2 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集團總部和...

繼續教育培訓管理辦法

一 目的 為了加強在院衛生技術人員的醫療 教學水平,要求醫務人員在掌握基本理論知識的基礎上,通過學術會議 情報 資訊交流或參加各種短訓班來提高業務水平。二 具體方法 1 如每學期開展幾次學術講座,以專題報告形式或中心發言集體討論形式,也可以請其他業內人士演講,開展學術研討會 疑難病例討論會,對於新興...

員工繼續教育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員工繼續教育管理,不斷提高員工隊伍整體素質,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繼續教育的範疇 1 員工參加工作後,通過各種形式接受的以提高自身業務能力為目的的學歷教育 技能培訓和專業學習等。2 公司根據需要安排參加並取得國家承認的有關資格 資質 技能證書等的學習 考試。第三條報名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