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場所英文譯寫規範 第5部分 文化體育

2021-05-17 01:20:04 字數 2444 閱讀 3784

公共場所英文譯寫規範

第5部分:文化體育

1 範圍

本部分規定了文化和體育行業英文譯寫的方法、原則和要求。

本部分適用於上海市文化、體育場館及相關機構名稱等實體名稱資訊,文化體育類設施及功能資訊、警示和提示資訊的英文譯寫。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中的條款通過本部分的引用而成為本部分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部分,然而,鼓勵根據本部分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檔案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部分。

gb/t 16159 漢語拼音正詞法基本規則

3 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部分。

3.1文化場館

指具備文化娛樂、藝術功能、對公眾開放的場所和設施。

3.2體育場館

指具備運動、健身、娛樂、休閒、體育比賽等功能的場所和設施。

4 譯寫方法和要求

4.1 實體名稱

4.1.1 本部分實體名稱指文化、體育場館和相關機構的名稱。

4.1.2 實體名稱構成成分的分析方法,以及不同成分的譯寫方法,按照本標準《第2部分:實體名稱譯法》的相關規定及其附錄執行。

4.1.3本部分實體名稱屬性名、通名的具體譯法:

4.1.3.1博物館、科技館、紀念館等均譯作museum。

4.1.3.2文史館譯作research institute of culture and hiistory。

4.1.3.3展覽館、陳列館、展覽中心等具有展示、陳列功能的場館可譯作exhibition center或exhibition hall。

4.1.3.

4博覽(會)譯作exposition或expo,如:世界博覽會world exposition或world expo,中國2023年上海世博會expo 2010 shanghai china。

4.1.3.3美術館譯作art gallery或art museum。

4.1.3.4圖書館譯作library。

4.1.3.5**廳譯作concert hall。

4.1.3.6劇場、劇院、舞台、戲苑均譯作theatre。

4.1.3.7藝術中心、藝術館均譯作art center。

4.1.3.

8社群文化(活動)中心譯作community cultural center。文化藝術指導中心和具有藝術指導職能的區縣級文化館譯作cultural guidance center。

4.1.3.

9電影院、電影廳、影都、放映公司及以放電影為主的影劇院均譯作cinema。「影城」一般也譯作cinema,特殊情況如規模特別大、或者有同名的電影院需要區分的可譯作cinema city或cineplex,如:新天地國際影城xintiandi ume international cineplex。

4.1.3.10文化宮、少年宮、青年宮等中的「宮」可以沿用palace。

4.1.3.11電腦屋、網咖等譯作internet café 或 cybercafé。

4.1.3.12體育館譯作gymnasium或indoor stadium。

4.1.3.13體育場譯作stadium。足球場譯作football stadium。

4.1.3.14體育中心譯作sports center。

4.1.3.15游泳館一般譯作swimming center,也可譯作natatorium。

4.1.4本部分附錄a中不符合上述規定的譯例,均為現用成熟譯名,可以沿用。

4.2設施及功能資訊、警示和提示資訊

4.2.1用英文直接譯寫,如:還書處book return;請上樓繼續參觀more exhibitions upstairs。

4.2.2譯寫應使功能明確、指令清晰、譯文簡潔。如:語音導覽audio guide。

4.2.3應符合國際慣例,如:競技體操artistic gymnastics,藝術體操rhythmic gymnastics。

4.2.4文化、體育類設施及功能資訊、警示和提示資訊的具體譯法見本部分附錄b。附錄b以外的,其英文譯寫應當遵從本標準通則5.2和5.3的規定。

4.3本部分漢語拼音用法應符合gb/t 16159的要求。

4.4本部分英文詞語選用和拼寫方法、單複數用法按照本標準通則5.4和5.5的規定執行。

4.5本部分英文大小寫、縮寫、標點符號、空格、換行、字型的用法,按照本標準通則「6書寫要求」的規定執行。

附錄a(資料性附錄)

文化、體育場館和相關機構名稱中英文對照示例

a.1文化場館及相關實體名稱中英文對照示例

a.2體育場館及相關實體名稱中英文對照示例

附錄b(規範性附錄)

文化、體育類設施及功能資訊、警示和提示資訊譯法

b.1文化場館設施及功能資訊、警示和提示資訊譯法

說明:1. 按條目中文音序排列。

2. 條目中文「()」內的內容是對中文內涵的補充說明。

3. 條目中文「〈〉」內的內容是對該資訊使用場合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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