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待工作管理規定舉例說明

2021-04-09 22:08:52 字數 2565 閱讀 2585

學院檔案

學院接待工作管理規定(試行)

隨著學院二級管理的不斷深化,為進一步規範學院接待工作,加強接待工作意識,提高接待工作水平,改善外部發展環境,樹立國家示範性高職院校的良好形象,依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接待物件

1.國家、省、市上級部門領導;

2.聯合辦學企業、行業領導;

3.省內外兄弟院校領導;

4.國外合作單位及友好人士等。

二、接待工作原則

1.服務於學院中心工作,服務於示範性高職院校建設,促進事業發展。

2.節儉務實、文明禮貌、熱情周到、確保安全。

3.實行統一協調、二級管理、分級對口接待。

4.突出示範性,強化質量和效率。

三、接待工作分工

(一)國家、省等上級部門處級(含處級)以上領導,市局級(含局級)、市重要部門處級(含處級)以上領導來院視察和檢查指導工作,由院領導匯報工作,陪同活動。黨政辦公室和相關部門負責擬定接待方案,報院領導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國家、省、市上級部門一般工作人員來訪,根據來訪目的,黨政辦公室提出接待建議,傳送「學院接待工作聯絡單」(見附件),由相關部門負責接待並擬定接待方案,報分管院領導批准實施。

(三)有關業務單位領導來訪,根據來訪目的,黨政辦公室提出接待建議,傳送「學院接待工作聯絡單」,由相關部門負責接待。

(四)國內兄弟院校領導來訪

1.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校級領導來訪,由黨政辦公室擬定對等接待方案並負責實施。

2.省內兄弟院校校級領導來訪,按來訪目的,由對口部門擬定接待方案並負責實施。

3.省外兄弟院校領導來訪,按來訪目的,由對口部門擬定接待方案並負責實施。

4.如與對口部門直接聯絡工作,由當事部門安排接待,並向分管領導匯報。

(五)外賓、港澳台合作單位領導來訪,按學院有關規定做好接待工作,由外事處(台灣辦公室、港澳辦公室)、國際學院負責組織實施。

(六)上級主管部門來院進行的各類業務性檢查、考察、評估等活動,以牽頭部門為主擬定接待方案,報分管領導批准後組織實施。接待方案須報院主要領導並報黨政辦公室備案。

(七)新聞單位負責人或記者來院考察採訪原則上由新聞、宣傳部門負責接待並報分管領導。

(八)學院舉辦並邀請院外人員參加的各種會議、大型活動等,由責任部門擬定接待方案並對口接待,相關部門協助。

(九)其他人員來訪,視情由相關部門負責接待。

以上(二)—(九)項接待工作,若需院領導參加,請接待部門提前聯絡黨政辦公室,黨政辦公室視來訪目的協調安排有關領導出席。

(十)各部門邀請上級主管部門領導來院參加有關活動,須經分管領導批准。

四、接待工作要求

1.在接待方案形成過程中,責任部門應認真組織、協調落實參觀考察、座談及出席人員等事項,確保工作有序運轉。

2.配合部門在接到「接待工作聯絡單」後,要主動與牽頭部門協調溝通,大力協助,共同做好接待工作。

3.二級部門接待以下人員時,要提前1週報黨政辦公室備案:上級主管部門處級(含處級)以上領導;合作辦學單位中層以上領導;兄弟院校校級領導;國內、外知名人士等。

4.樹立保密意識,嚴格遵守工作紀律。

5.加強培訓,全面提高接待人員素質。

五、接待標準

(一)住宿標準

1.上級部門來院檢查、評估指導工作,如需住宿,原則上安排入住院內公寓。確因工作需要入住院外賓館的,須經分管院領導批准;住宿原則上安排在2—4星級賓館。

2.業務關係單位、兄弟院校等人員來訪,由接待部門視情安排,但其住宿、交通等費用自理。

(二)就餐標準

1.重要客人在院訪問期間,一般安排一次院外宴請,其餘就餐安排在院內餐廳。

2.宴請標準。宴請國家、省、市處級(含處級)以上領導每餐每人50—80元,宴請其他人員每餐每人30元,酒水、香菸等額外物品的費用應控制在飯菜標準的30%—40%以內。

3.工作餐標準。國家、省、市處級(含處級)以上領導早餐15—30元,中餐30—50元,晚餐30—50元;其他人員早餐15—20元,中餐20—30元,晚餐20—30元。

4.嚴格控制陪餐人員。來賓不超過5人,陪同就餐人員原則上不超過3人,來賓超過5人,陪同就餐人員不超過來賓人數的1/2。

六、接待工作用車

1.院外來訪,原則上不安排車輛接送。

2.重要的上級主管部門和學院邀請的客人來院工作,由車輛管理部門統一安排車輛服務。

七、接待費用

1.接待費用由牽頭部門負責解決。

2.一般不贈送禮品,可視情贈送具有學院特色的小紀念品和學院宣介材料。當來賓向我方贈送禮品時,可適當回贈禮品,費用由接待部門自理。

3.接待部門要節儉接待費用,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學院財經管理規定執行接待任務,費用開支要有預算和決算。

八、其他

1.來訪人員饋贈的禮品,應及時送交黨政辦公室,按學院禮品管理規定辦理。

2.學院以往發布的有關接待工作的規定,凡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準。

3.本規定由黨政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附件:接待工作聯絡單

二○○七年四月十八日

主題詞:接待管理規定

主送:各部門。

抄送:院黨政領導。

青島職業技術學院院長辦公室2023年4月18日印發

(網上發文;紙質11份)

附件:製表部門:黨政辦公室年月日

工作流步驟的轉入條件設定舉例說明

以下面的乙個請假流程為例,表單和流程如下圖 請假流程的具體要求很簡單 1 請假天數1天以內的部門經理審核後可交到人事備案。2 請假天數3天內的,部門經理先審核,再交由總經理審核,然後可以到人事備案。3 請假天數3天以上的,需要有部門經理 總經理和董事長都審批通過後才可以到人事備案。分析此需求,判斷哪...

接待工作管理規定

接待工作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提高接待工作管理水平,促進與各級領導和業務單位之間的友好合作,增進友誼,交流資訊,改善外部環境,樹立企業形象,特制定本管理規定。一 接待工作的主要任務 1 安排上級部門 兄弟單位 業務關聯企業各級領導來我司的吃 住 行。2 安排重要來賓的檢查 考察 調研等活動。3 協助辦理...

解釋無因管理和不當得利並舉例說明其特徵

債的發生必須有一定的法律事實,引起債的發生的法律事實是債的發生根據。在我國,債的發生根據有合同的約定和法律的規定兩類,其中後者包括因不當得利所生之債 無因管理所生之債和侵權損害之債等。這裡重點解釋不當得利和無因管理及其特徵。民法通則 第92條規定 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