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制度

2021-03-16 09:55:51 字數 1149 閱讀 1386

新農保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制度

一、個人賬戶建賬

年滿16周歲、具有農村戶籍,經縣農保局審核符合參保條件的,各鄉鎮根據申請人填寫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表》的相關資訊為其建立個人賬戶。

二、個人賬戶對賬

1.對賬時間:各鄉鎮在繳費年度結算後,開始同參保人員對賬,鄉鎮同參保人員對賬時間最遲在當年12月份前完成,特殊情況需緩期的須書面說明。

2.對賬內容:包括農民當年繳費金額、繳費期限、個人繳費額、當年應記入賬戶額、實際記入賬戶額、截止上年末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等資訊。

3.對賬方式:各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每年向繳費個人傳送一次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對賬單,方便參保人員了解繳費和個人賬戶結存情況。

4.對賬要求:參保人員核對無異議的,簽字確認;有異議的,由參保人員提出修改申請,經辦人員初審,鄉鎮負責人複審,並與徵繳環節核對,重要資料的變更,必須由領導審定簽字後進行調整,並保留調整前的記錄。對賬後須經參保人員本人簽章確認,由鄉鎮將對賬單返我局蓋章。

對賬資料歸檔儲存。對不按規定開展對賬的鄉鎮,經辦股室可暫停辦理相關業務,待對賬完畢後再相應辦理。

5.對賬核查:參保人員如對個人賬戶情況有異議,向鄉鎮提出核查要求的,鄉鎮應予以核查,並向參保個人作出明確答覆。經核查確因鄉鎮申報有誤的,鄉鎮在60日內(以《個人賬戶對賬單》列印日期為準)書面向我局提出修正申請並提供相應的證明資料。

參保人員也可在60日內直接向我局書面實名進行反映,超過60日的,視為對個人賬戶內容無異議;凡參保人員書面申請對個人賬戶提出異議的,其所屬鄉鎮要在30日內上報核查情況,我局將視情況進行專項審核。

三、個人賬戶管理

1.賬戶記息: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由農保局於每年的6月以前,按公布的「記賬利率」計算並登記一次利息。參保人員因各種原因中斷繳費,個人賬戶予以封存保留。

其中斷繳費前後的個人賬戶的儲存額累計計算,不間斷計息。

2.賬戶轉移:參保人員在統籌範圍內流動時,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跨統籌範圍流動時,調出地社保機構應向調入地社保機構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個人賬戶中全部儲存額資金(含個人賬戶累計本息)。

3.賬戶繼承:參保人員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後死亡的,個人賬戶的儲存額尚未領取或未領取完的,個人賬戶儲存額或餘額一次性支付給法定繼承人或指定的受益人。參保人員在領取基本養老金前死亡的,繳納的全部養老保險費一次性支付給法定繼承人或指定的受益人。

四、個人賬戶查詢

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簡介

1.個人賬戶的支付 1.參保人員辦理退休前出境定居 非本市城鎮戶口退休前退保 一次性退休 死亡終結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時,按有關規定一次性退回個人賬戶儲存額。2.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參保人員辦理退休手續後,個人賬戶儲存額 包括該年度記賬額本金 的利息計算至其退休之月止。退休人員的個人賬戶儲存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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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什麼是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根據勞動部辦公廳印發的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暫行辦法 勞辦發 1997 116號 規定,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是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居民身份證號碼為標識,為每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個人設立的惟一的 用於記錄職工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和從企業繳費中劃轉記...

談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實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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