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保衛工作管理辦法

2021-03-03 23:26:19 字數 5082 閱讀 455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安全保衛工作,保護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地壇醫院(以下簡稱醫院)財產和職工人身、財產安全,維護醫院正常的醫療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安全保衛工作條例》規定,結合醫院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醫院安全保衛工作是指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範圍內,醫院內部組織開展的醫療服務安全管理、要害部位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守衛及警衛目標安全管理和內部防範管理等工作。

第三條醫院安全保衛工作貫徹「預防為主、突出重點、標本兼治、保障安全」的方針,落實「嚴肅認真、周到細緻、穩妥可靠、萬無一失」的要求。

第四條醫院的安全保衛工作遵循下列原則:

(一)「一崗雙責、黨政同責、部門負責、齊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原則;

(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三)「人防、物防、技防」相結合的原則;

(四)業務指導與各負其責相結合的原則。

第五條醫院安全保衛工作的任務是:

(一)經常對職工進行防破壞、防恐怖、防盜竊、防火災、防災害性事故(簡稱五防)教育和法制教育,不斷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遵紀守法自覺性;

(二)認真做好醫院綜合安全管理和保衛工作,確保醫院各項任務安全順利進行;

(三)認真落實要害部位安全管理制度和防範措施,適時組織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堵塞漏洞,消除隱患,確保安全;

(四)貫徹執行消防法規、規章,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杜絕火災事故發生;

(五)深入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營造良好的內部治安環境。建立健全責任機制,層層落實領導責任制、部門責任制、崗位責任制和職工責任制,把安全保衛工作責任、任務落實到基層、崗位和責任人。

第六條本規定適用於醫院各部門、科室。

第二章職責

第七條院長是醫院安全保衛工作第一責任人,對醫院的安全保衛工作負全面責任。其職責是:

(一)保證黨和國家有關安全保衛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北京市衛生局/醫院管理局關於安全保衛工作相關制度規定在醫院的貫徹執行;

(二)把安全保衛工作納入醫院醫療服務和改革發展總體規劃,作為單位生存與發展的生命工程來建設;

(三)對重大事項做出決策和部署;

(四)將安全保衛工作與醫療服務、改革、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批准實施相關規章制度;

(五)為醫院安全保衛工作提供組織、人力、物力、財力保障。

第八條分管院領導具體負責領導、管理醫院安全保衛工作。其職責是:

(一)組織制定安全保衛工作規劃、計畫、並批准實施;

(二)保障安全保衛工作經費落實。

(三)組織查處醫院違反安全保衛規定的行為和事件;

(四)負責保衛隊伍建設,檢查指導工作;

(五)完成院長委託的其他安全保衛工作事項。

第九條分管其他業務工作的院領導,對分管業務範圍內的安全保衛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其主要職責是:

(一)熟悉分管業務工作中的安全保衛工作事項,了解掌握安全保衛工作重點;

(二)將安全保衛工作與分管業務活動統籌安排,認真落實安全保衛工作與業務工作同計畫、同部署、同檢查、同總結、同獎懲(以下簡稱「五同時」)要求,為安全保衛管理與分管業務管理結合提供保障;

(三)對分管業務範圍內的重要活動提出安全要求,並檢查落實情況;

(四)對分管業務範圍內的重要活動,應主動要求安全保衛管理部門進行檢查、指導和監督。

第十條醫院****委員會是醫院****工作的領導和議事組織,其職責是:

(一)保證國家有關****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以及上級的有關****工作措施,在本單位的貫徹執行;

(二)為本單位****工作提供組織及人力、物力、財力保障;

(三)及時研究解決本單位****工作的重大問題;

(四)與下屬單位、科室責任人簽訂****工作責任書,納入單位精神文明建設和績效工資考核,嚴格兌現獎懲;

(五)積極配合****機關開展各項工作。

第十一條醫院安全委員會是醫院安全管理的統一領導和議事組織,負責全院的醫療、消防、治安、交通、執行、財產安全管理工作。其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醫療、消防、治安、交通、執行、財產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加強醫院安全制度建設,督導各專業安全委員會修訂、完善和執行相關制度、措施;

(三)審定醫院年度安全工作總體規劃,制定安全工作方針政策,指導各專業安全委員會合理、合規、合法解決涉及醫院安全方面重大問題;

(四)統籌全院安全工作,組織協調醫院各部門在安全方面服從、服務於醫院發展大局;

(五)督促、檢查各專業安全委員會工作,提出整改意見,指導安全工作;

(六)研究審議個專業委員會有關安全工作的先進經驗、先進集體和個人,並上報院辦公會研究討論。

第十二條醫院防火委員會是醫院消防工作的領導和議事組織,其職責是:

(一)研究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上級規定要求;

(二)審定醫院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措施和年度工作計畫、年度工作總結;

(三)組織消防安全檢查,及時研究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四)組織檢查消防安全責任制、崗位防火責任制落實情況,並提出獎懲建議;

(五)組織檢查醫院義務消防隊建設、管理和應急預案執**況;

(六)總結推廣消防安全管理先進經驗,對先進集體、個人提出獎勵意見;

(七)完成院領導交辦的涉及消防安全的相關事項。

第十三條醫院治保委員會是醫院治安工作的領導和議事組織,其職責是:

(一)研究貫徹落實國家有關企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的法律、法規和市醫院管理局的規定要求;

(二)審定醫院治安保衛管理規定、措施和年度工作計畫、方案和總結;

(三)組織治安防範宣教、培訓和演練,並及時研究處理涉及醫院治安防範工作的重大問題;

(四)協助公安機關偵破各種案件;

(五)完成院領導交辦的涉及治安保衛的相關事項。

第十四條醫院交通委員會是醫院交通安全工作的領導和議事組織,其職責是:

(一)研究貫徹落實國家有關交通工作的法律、法規和上級規定要求;

(二)審定醫院交通安全管理規定、措施和年度工作計畫、方案和總結;

(三)組織醫院停車場安全管理與檢查,並及時研究處理涉及醫院交通安全的重大問題;

(四)協調、辦理有關交通安全的日常事務,配合公安部門追查交通違章和重大事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五)組織檢查科室交通安全責任制、公車司機責任制落實情況,並提出獎懲建議;

(六)完成院領導交辦的涉及交通安全的相關事項。

第十五條醫院綜合治理委員會是醫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領導和議事組織,其職責是:

(一)研究貫徹黨和國家關於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方針政策及上級指示要求;

(二)研究部署醫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並檢查、指導、監督落實;

(三)熟知醫院及周邊社會治安情況,組織指導各部門、各單位落實綜合治理措施;

(四)總結推廣典型經驗,表彰先進,推動後進;

(五)完成醫院領導交辦的有關事項。

第十六條醫院****委員會、防火委員會、治保委員會、交通委員會、綜合治理委員會分別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醫院保衛部門,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

第十七條保衛部門是醫院安全保衛工作指導、監督、檢查、考核歸口管理部門,其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安全保衛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

(二)制定安全保衛工作計畫和規章制度,落實單位防火委員會、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和穩定工作領導小組的決策和部署;

(三)組織治安防範巡邏,督促隱患整改;

(四)制止並處置發生在本單位的治安事件,配合公安機關做好治安事件的偵查和處置工作;

(五)組織協調醫療服務過程中的安全保衛工作;

(六)組織落實安全保衛措施,指導、督促安全保衛防範設施的建設和維護;

(七)負責治安保衛重要部位及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安全管理;

(八)開展治安情報資訊、敵情、社情動向的調查研究工作,掌握內部治安動態和社情動向,及時處置、排除不安定因素,維護單位內部治安和政治穩定;

(九)開展安全保衛知識教育培訓,總結推廣安全保衛管理先進經驗;

(十)完成院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安全保衛工作事項。

第十五條相關部門安全保衛職責

(一)院辦負責將安全保衛工作納入醫院總體規劃和計畫;

(二)財務處負責將安全保衛工作所需經費納入醫院預算;

(二)醫務處負責將安全保衛工作納入醫療任務全過程同步管理;

(四)人事處負責將安全保衛相關制度、措施和防範知識納入醫院員工教育培訓內容。

第十六條其他各部門、科室職責:全面落實「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辦好自己的事」。並認真組織實施,確保安全。

第二十一條各科室應設定專職安全員,確保科室、班組內至少有一名安全員,協助科室負責人及醫院保衛部門做好內部安全工作,其職責是:

(一)學習宣傳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傳達部署上級及醫院安全會議精神,積極參與醫院安全培訓;

(三)帶領職工搞好科室安全自查、培訓和演練;

(四)完成醫院保衛部門和科室負責人交辦的臨時安全保衛工作事項。

第二十二條醫院制定內部安全保衛工作制度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門衛、值班、巡查制度;

(二)工作、生產、經營、教學、科研等場所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現金、票據、印鑑、有價**等重要物品使用、保管、儲存、運輸的安全管理制度;

(四)單位內部的消防、治安、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五)治安防範教育培訓制度;

(六)單位內部發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報告制度;

(七)治安保衛工作檢查、考核及獎懲制度;

(八)存放有**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傳染性、腐蝕性等危險物品和傳染性菌種、毒種的單位,還應當有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

(九)其他有關的治安保衛制度。

醫院制定的內部治安保衛制度不得與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相牴觸。

第三章要害部位管理

第十七條要害部位指對醫療服務和職工生命財產安全起決定性或重要影響的部位。

第十八條要害部位管理的任務是:制定並落實相關工作制度、規定和措施,防止火災、盜竊、破壞、洩密等案件和災害性事故發生,確保要害部位安全。

第十九條要害部位分為三個等級:一級要害部位是指對醫院全域性有重大影響的部位;二級要害部位是指對醫療服務和職工群眾生活有嚴重影響的部位;**要害部位是指除

一、二級要害部位界定範圍外、其他需要列入要害安全管理的部位。

第二十條一級要害部位由本單位認定,填寫《要害部位申報表》,經保衛部門審核,報院長審批。

二、**要害部位由和醫療中心認定,保衛部門審核,報主管院長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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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單位的穩定,防止恐怖暴力事件的發生,使醫院的各項工作 生活有序,醫院黨支部高度重視安全保衛工作,根據團黨委的工作要求制定本工作應急預案。一 組建維穩應急小分隊 1 維穩應急小分隊成員 組長 楊明 王建昆 副組長 李建平 成員 張正超 賴明樂 唐玉萍 黃莉 劉健 梁科 賈文勇 各班次醫生 值班...

醫院保衛工作制度職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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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衛工作小結

2008年,我有幸來到石家莊市中醫院工作,在單位領導的親切關懷和指導下,在同事們的熱情幫助下我很快的熟悉了單位環境,適應了新的工作崗位,現將我近期的工作情況簡要小結如下 一 嚴格遵守單位各項規章制度。上班伊始,我認真學習了單位 員工手冊 及各項管理制度,並嚴格遵守。二 主動學習 盡快適應,迅速熟悉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