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票管理補充規定

2021-03-03 23:24:46 字數 4731 閱讀 7461

為加強「兩票」辦理的規範化和標準統一化,在嚴格執行上級公司相關規定的同時,結合公司實際,決定對華電渠東發電****正在執行的《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標準》(q/1qd-206.10-2011)補充如下:

一、工作票

(一)工作票的辦理

1、在生產現場施工或檢修作業都必須辦理工作票,並應與執行機組、裝置及系統可靠隔離。

2、凡在公司參與機組大小修的華電系統內外包單位的工作票簽發人、工作負責人必須提供所在廠(公司)正式公布檔案,經公司安監部確認。

3、外包工程(機組檢修、裝置改造)、長期外委工程(輔助裝置及輔助系統),工作票簽發人均應由本公司裝置所轄部門擔任。

4、工作票辦理範圍應嚴格遵照《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標準》(q/1qd-206.10-2011)中「5.2 工作票適用範圍」規定辦理。

工作票附票包括一級動火票、二級動火票、繼電保護安全措施票及熱工安全措施票,其中一級動火工作票、二級動火工作票辦理範圍應執行《動火安全管理標準》(q/1qd-206.06-2011)中「5.1 防火重點部位;5.

2 動火級別」條規定辦理;繼電保護安全措施票辦理範圍應嚴格遵照《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標準》(q/1qd-206.10-2011)中「附錄d:辦理繼電保護安全措施票任務清單」 規定執行;熱工安全措施票辦理範圍應嚴格遵照《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標準》(q/1qd-206.

10-2011)中「附錄e:辦理熱工安全措施票任務清單」 規定執行。

(二)工作票的執行

1、下列情況嚴禁開工:

(1)凡工作票正在辦理過程中尚未辦理完畢的;

(2)安全措施未全部執行完畢的;

(3)應進行危險點分析的作業專案,而未進行危險點分析和採取防範措施的;

(4)工作班成員未經安全措施學習和交代,未親自簽名的。

2、實行工作票「雙簽發」制度。電力系統單位承包我公司機組大小修工程的工作票簽發人、工作負責人,需由公司安監部審查確認,以正式檔案重新公布後方可擔任。但公司裝置所在部門必須同時擔任工作票簽發人,公司工作票簽發人未簽字,工作票程式不得進行。

未實行「雙簽發人」規定的,按違章認定。

3、長期(一年以上)外委輔助工種檢修工作

(1)承擔長期外委輔助工種裝置(設施)維修、執行的公司,應挑選符合條件的人員,擔任分管的輔助裝置檢修工作負責人和工作許可人,經所屬部門安全培訓和業務技能培訓考試合格後,並報公司安監部考試合格後,以正式檔案公布,但不能擔任工作票簽發人,相關專業應各自擔任工作票簽發人。所有影響機組安全穩定執行及環保裝置執行的檢修作業都應經當值值長批准後方可進行。

(2)包括灰庫裝置檢修、渣倉裝置檢修、灰場有關檢修工作及其低壓電氣裝置單一的啟、停工作可由承擔長期外委輔助工種的公司擔任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上述檢修工作所涉及到的低壓電氣裝置非單一的啟、停工作由執行部門有資格人員進行操作。

(3)長期外委輔助工種檢修辦理的工作票實行「雙重監督」,即長期外委輔助工種承包單位安全員監督和主管部門安全專工(兼職)監督。長期外委輔助工種承包單位檢修工作未辦理工作票或工作票不合格,相關部門承擔監督不到位的責任。

4、所有外來單位承包的各類輔助工種(土建、保溫、防腐、裝修、牆壁粉刷、腳手架搭設、公升壓站撥草、電氣生產現場整修地面等)作業,工作票所列工作負責人、工作票簽發人必須由專案所在部門擔任。

5、嚴格動火工作票的辦理。凡在重點防火區域或易燃易爆區域進行動火,必須在辦理主票的同時辦理動火工作票,並嚴格按照動火作業「十二不」進行。消防監護人和有關監護人必須到位,防火、滅火措施必須落實,周圍易燃雜物必須清理乾淨,壓力容器及管路必須洩壓等方能動火,否則,嚴禁動火。

6、危險點分析和防範措施的制訂必須遵照《危險點分析管理標準》(q/1qd-206.13-2011)以下針對內容進行。(具體分析可參照《渠東公司危險點分析及預控措施》並結合現場實際進行)

(1)現場各種裝置、設施執行方式或執行方式改變,存在事故隱患,安全防護措施不當等危險狀況有可能對在其周圍工作的作業人員帶來的危害。

(2)現場存在毒害氣體、粉塵、通風不暢、照明不良、雜訊振動超標、各類輻射等可能給工作人員安全健康造成危害。

(3)使用的機械、裝置、工具等可能給作業人員帶來的危害或致使裝置異常。

(4)現場工作人員在進行作業、操作時採取的方法、方式錯誤,工作流程執行不嚴等有可能對作業人員帶來的危害或致使裝置異常。

(5)作業人員當時的身體狀況不適、思想情緒波動、不安全行為、技術水平能力不足等可能給作業人員帶來的危害或裝置異常。

(6)其它可能給作業人員帶來危害或造成裝置異常的不安全點。

對危險點分析的內容都應制定相應的防範措施,由工作負責人組織全體工作班成員學習危險點分析及防範措施,並親自簽名確認。執行人員在辦理工作票時應同時審查危險點分析,並進行把關簽名,防範措施不完整要進行補充。

對於複雜的檢修作業專案、大小修、技改工程等專案,應遵照執行《危險點分析管理標準》(q/1qd-206.13-2011)5.3.

1條規定(詳見附表1:《危險點分析及防範措施》)。

(3)工作票的填寫及管理

1.工作票填寫說明

1.1 工作票第2項「工作班成員名單(5人及以下全填,5人以上只填5人)」中工作班成員名單及數量不含有工作負責人。

1.2 工作票第5項「電氣工作條件」欄:由電氣專業檢修作業時填寫,其他機務專業不填寫。

其中「部分停電」工作必須全部具體指明工作地點保留哪些帶電部分由執行人員在第9項「執行人員補充的工作地點保留帶電部分和安全措施」欄中詳細註明,工作票第5項不再贅述。

1.3、工作票第6項「本工作存在的危險點」:危險是指火災、**、觸電、淹溺、中毒、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職業病等不安全事項。

「點」是指具體地點、環境情況及工作事項。「危險」不應填寫籠統的「危險」,如「現場安全設施不全」等,不填寫主觀危險因素,如「人員精神狀態不良」、「有神經病」、「注意力不集中」、「專業技術水平低」等因素。應填寫具體明確的客觀性危險點和內容,如:

「在電機外殼有帶電造成觸電危險」,「在腳手架上檢修有高處墜落的危險」,「在磨煤機區域有粉塵**危險、有造成塵肺職業病的危險」,「在吊裝作業時有吊物墜落傷人的危險」,「在腳手架上施焊有引**災的危險」等。

1.4、工作票第7項「經危險點分析需檢修自理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項(按工作順序填寫與執行」:不應寫常規性安全措施,如不寫「戴好安全帽」,「穿好工作服」,「人員身體健康」;安全措施不應籠統,如「熟悉裝置特性」,「會正確使用工器具」,「嚴格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應是針對危險點分析制定有針對性的、可操作的具體安全措施,如「對電氣部分驗電,驗明確無電壓」,「對拆開的三相電源電纜頭進行三相短路並接地」,「繫好安全帶」,「帶防塵口罩」,「穿防燙服」,「嚴格執行起吊作業十不准」,「在竹架板上墊上石棉墊」等;並應按工作順序填寫。

1.5、工作票第8項「經危險點分析需執行必須採取的安全措施」,要按乙個序號一項措施進行填寫,不可併項填寫。如「幫浦停止執行」,「停電」,開關處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應分三項進行寫,不能合併成一項。

電氣工作票應在應拉開的開關等裝置前面進行雙編號,並補充填寫具體配電段名稱,在每項前已「應」字開頭,如「應拉開6kvia段#1爐a磨煤機16117電源開關」。辦理工作票專業只需填寫與本專業有關的安全措施,若根據系統、裝置執行方式進行調整的安全措施,由執行進行操作。若無須採取安全措施,應填寫「無」,在已執行欄中填寫「無執行」。

1.6、工作票第9項「執行補充的工作地點保留帶電部分和安全措施」:如電氣檢修人員在配電室或公升壓站工作時,執行人員必須對檢修裝置兩側或上下帶電部分進行明確補充說明。

若無須補充,應填寫「無補充」,在已執行欄中填寫「無執行」。

1.7、工作票第12項「工作班成員安全確認」一欄中應包括工作負責人在內的所有工作班成員簽字,嚴禁工作班成員安全確認未簽字或代簽字。

1.8、工作票第19項「工作票終結」:執行人員總結電氣工作票時,要全面填寫相關內容,沒有接地刀和接地線時,接地刀編號和拆除接地線編號寫無,組數寫0。

非電氣工作票執行值班負責人直接簽名。

1.9附錄3「動火作業可燃物資檢測記錄表」做為動火票附件,由工作負責人負責測量與記錄,同主票一起進行儲存、彙總、評價工作。

2、管理內容

2.1、制定典型「兩票」庫,列出典型票的危險點分析和檢修安全措施,並遂步完善其內容和數量,推行典型「兩票」危險點和安全措施的標準化。

2.2、生技部專工和安監部專工必須經常檢視「兩票」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並及時予以糾正。每月應對「兩票」進行不低於50%的抽檢率,將存在的問題填入「兩票」專項檢查整改計畫表,在工作票上評價和簽名。

2.3、辦理工作票的本部門專業專工必須對本專業已執行的全部工作票(包括長期外委單位辦理的工作票)進行檢查、評價並簽字。將存在的問題填入月度「工作票(操作票)檢查報表中,在工作票上評價和簽名。

對於在缺陷系統中發生的缺陷,無票消除者,應在附錄2:月度「工作票(操作票)檢查報表「部門檢查」一欄中逐一詳細註明原因。安全專工每月應對「兩票」進行彙總評價。

2.4、工作票儲存期為6個月。

(三)工作票檢查監督

1、班組檢查。班組兼職安全員應每天檢查一次工作票,檢視是否有無票作業情況發生,檢查現場工作票中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執行,以便及時整改。每週應進行一次檢查小結,每月進行一次檢查整理自我評價,報部門安全員處。

2、部門檢查。部門安全員應每週(周五)對工作票檢查一次,應根據消缺工作,檢查是否執行工作票,票面是否正確;每月(3日前)全面檢查整理和彙總工作票。並對已執行工作票執**況,合格率進行評價,並將檢查評價情況報安監部。

3、生技部檢查。各專業專工應每週抽查一次分管專業部門的工作票執**況,可在《華電國際兩票系統》中進行抽查,也可以到現場進行檢查,每月3日前彙總各專業工作票檢查評價情況報安監部。

4、安監部檢查。每週至少抽查一次工作票執**況,每月進行一次總評價。可利用《華電國際兩票系統》或缺陷管理系統進行抽查。並對各生產部門工作票檢查情況進行監督通報。

5、現場有大小修、重點搶修工作、技改工程等工作時,相關部門應及時檢查工作票執**況,特別要檢查危點分析和防範措施落實情況。

兩票管理規定

變電工作票 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標準 試行 本標準規定了公司工作票 操作票的適用範圍 執行程式,使用和管理內容與要求,檢查與考核。本標準適用於公司電力系統工作票 操作票的使用和管理。下列檔案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電力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和變電站部分 gb 26860 2011關於工作...

兩票三制管理規定

熱電 hfzhgl 031 二00八年三月 編寫 審核 批准 兩票三制 管理規定 hfzhgl 031 1 目的 為了規範熱電 各級工作人員在工作中合理使用儲存工作票 操作票,規範交 制度 巡迴檢查制度 裝置定期切換制度,特制定本制度。2 適用範圍 的各級員工。3 引用標準 國家電網公司 電力安全工...

變電所兩票管理規定

x公司 x風電場 編制 審核 批准 本制度為規定變電所工作票 操作票管理制度和工作票的填寫說明。本制度適用於 x風電場執行管理。下列標準均指最新版本,若標準進行修訂,則本文引用的標準相應變更為最新版本。國家電網安監 2005 83號 dl 408 1991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變電站和發電廠電氣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