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經理工作制度

2021-05-15 05:27:22 字數 3191 閱讀 2542

xx****總經理工作細則

目錄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總經理的任免程式

第三章總經理的任職資格

第四章總經理職權

第五章總經理會議

第六章公司資金、資產的運用和重大合同的簽訂

第七章向董事會、監事會的報告制度

第八章附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股份****(以下簡稱「公司」)總經理會議議事程式,提高總經理班子的工作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工作細則。

第二章總經理的任免程式

第二條公司設立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若干名,財務總監一名,具體職責及其分工如下:

(一)總經理:負責公司全面經營管理工作,對公司董事會負責,向董事會報告工作。組織實施股東大會決議、董事會決議、公司年度生產經營計畫和投資計畫,以及公司章程或董事會賦予的其他職責。

(二)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並分管公司職能部門工作。

(三)財務總監:負責財務及成本管理工作。

第三條董事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階管理人員,但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階管理人員職務的董事不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第四條公司總經理由董事長提名,董事會聘任;副總經理由總經理提名,董事會聘任;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干預公司總經理的正常選聘程式。總經理主持公司經營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對董事會負責。

第五條總經理每屆任期三年,總經理任期從董事會決議通過之日起計算。總經理連聘可以連任。

第六條公司董事會與總經理簽訂聘任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總經理的任免履行法定的程式,並向社會公告。

第七條總經理、副總經理可以在任期屆滿之前提出辭職,辭職程式和辦法按《公司章程》及勞動合同執行。

第三者總經理的任職資格

第八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擔任公司總經理: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二)因**、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

(三)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

(六)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並且禁入尚未被解除。

第四章總經理職權

第九條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並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二)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公司年度經營計畫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審計負責人;

(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決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聘用和解聘;

(九)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十)總經理組織研究佔最近一次經審計的公司淨資產10%範圍內的貸款、投資、轉讓、置換、擔保、受託經營、委託經營、租賃等事宜,由經理層研究決定,總經理有權組織實施,有關決定及實施情況需在下一次董事會上報告;

(十一)《公司章程》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十條總經理擬定有關職工工資、福利、安全生產以及勞動保護、勞動保險、解聘(或開除)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問題,應當事先聽取職工會和職工的意見。

第十一條總經理決定生產經營的重大問題或者制定重要的規則制度時,應當聽取職工會和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第十一條總經理對其以下行為承擔相應的責任:

(一) 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公司利益有衝突的業務;

(二) 不得利用職權行賄、**或取得與公司利益有衝突的業務;

(三) 不得侵占公司資產;

(四) 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借貸他人;

(五) 不得為公司的股東、其他單位或個人提供擔保。

第五章總經理會議

第十三條總經理辦公會議每週召開一次,討論有關公司經營、管理、發展的重大事項,以及個部門、個下屬公司提交會議審議的事項。必要時,總經理可決定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四條總經理辦公會議參加人員為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及其他高階管理人員,必要時,經總經理指定的部門及子公司主要負責人列席。

第十五條總經理辦公會議由總經理主持召開,如總經理因故不能履行職責時,由總經理指定一名副總經理代其召集主持會議。

第十六條總經理會議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組織籌備,包括通知會議、準備會議檔案資料等,並負責會議的記錄以及會議檔案、記錄的保管。會議應有完整會議記錄,並作為公司檔案進行保管。

第十七條總經理會議由總經理辦公室安排記錄人員,作會議記錄。會議記錄應載明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主持人姓名、參加人員姓名、列席人員的姓名、會議主要議題、發言要點(主要觀點、看法、具體意見、建議和措施等)、會議的主要決定等。

第十八條會議結束後,記錄員必須將會議記錄的內容,特別是會議的重要議題討論情況及決定送會議主持人審閱簽字。凡總經理未參加和主持會議的,需在主持人簽字之後報總經理審閱簽字認可。

第六章公司資金、資產的運用和重大合同的簽訂

第十九條總經理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誠信、勤勉地履行董事會的決議,在公司章程或董事會授予的範圍內行使職權。

第二十條總經理在實施公司資金、資產運用時,必須根據董事會決議與公司資金和資產管理制度進行。

未取得董事會的同意和超越董事會授權範圍的情況下,進行投資、資金給付、處理資產等行為,造成公司損失的,應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並依法承擔其他法律責任呢。

第二十一條經公司董事長授權,總經理可代表公司簽署應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重大合同。

第七章向董事會、監事會的報告制度

第二十二條總經理應自覺接受公司董事會和監事會的監督,對董事會和監事會的質詢,應如實提供相關資訊。

第二十二條總經理每季度以定期報告(季報、中報、年報)方式向董事會報告工作一次。報告按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相關內容以書面形式進行,並保證其真實性。

第二十四條如公司發生重大事件或其它緊急情況,總經理應及時向公司董事長報告,或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第二十五條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非董事總經理在董事會上沒有表決權。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規則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執行。

第二十七條本規則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二十八條本規則自公司董事會批准之日起生效並實施。

值班經理工作制度

3 值班經理必須掌握酒店各項突發事件處理程式。4 值班經理在處理所有事件過程中,必須本著代表整個酒店管理層的形象 本著嚴肅的工作態度,認真履行值班經理職責,沉著 冷靜 謹慎 仔細地處理每一事件。確因某種原因無法完成,必須在值班報告中做出說明並於第二天告知相關部門經理處理。5 值班經理應隨身佩帶移動 ...

公司值班經理工作制度及職責

值班經理工作制度 為確保球會財產安全,維護球會正常運營,及時處理各種突發事件,現規範值班經理制度,規定值班流程如下 一 值班人員安排 1 各部門管理人員輪流擔任值班經理。2 具體值班人員和值班時間由大專案辦總經理秘書制定排班表,提前下發到各部門,值班人員需準時值班。二 值班時間 當日7 00到 次日...

監理工作制度

1 監理規劃編制制度 1 監理規劃的編制應針對專案的實際情況,明確專案監理機構工作目標,確定具體的監理工作制度 程式 方法和措施,並應具有可操作性。2 監理規劃是由專案總監理工程師主持,根據監理合同,在監理大綱的基礎上,結合專案的具體情況,在廣泛收集工程資訊的情況下制訂的指導整個專案監理組織開展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