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工作制度

2021-03-04 00:29:42 字數 5326 閱讀 1079

1、監理規劃編制制度

1、 監理規劃的編制應針對專案的實際情況,明確專案監理機構工作目標,確定具體的監理工作制度、程式、方法和措施,並應具有可操作性。

2、 監理規劃是由專案總監理工程師主持,根據監理合同,在監理大綱的基礎上,結合專案的具體情況,在廣泛收集工程資訊的情況下制訂的指導整個專案監理組織開展監理工作的技術組織檔案。

3、 要求在第一次工地會議前完成,並在會議上介紹

主要內容。

4、 規劃一式三份,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現場監理機構各乙份。

2、監理實施細則編制制度

1、 監理細則是乙份全部監理與管理工作的流程,有內容有要求。要具有可操作性。分專業編制。

2、 編制時間:收到施工圖與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後編制,在相應的工程開工前完成。

3、 編制人:專業監理工程師。

4、 審核人:總監理工程師。

5、 編制依據:規劃、施工圖、工藝圖、施工方案等。

6、 編制要求:

1、 要結合施工方案來編制。

2、 要有可操作性、時間地點、工作內容與要求、檢查方法與頻度。

3、 不僅要目標值、還要有過程控制、主動控制及事後檢查的措施。

4、 當施工方案變化或設計變更時要進行調整。

5、 發給施工單位與建設單位。

6、 分階段編寫。

7、 主要內容:

1、 專業工程的特點。

2、 監理工作的流程。

3、 監理工作的控制要點及目標值。

4、 監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8、 細則一式四份,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現場監理機構各乙份,備用乙份 。

3、施工圖紙會審制度

1、 施工圖紙會審工作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專案監理機構各專業監理人員參加。各監理人員在接到圖紙後,對照工藝要求和各專業規範(特別是2002版「強制性條文」)熟悉施工圖紙,並結合現場情況認真的審查,發現問題及時作好記錄。

2、 結構複雜的及重要的工程專案(如國家重點、一二類工程及有疑難問題時),請專家組進行會審或技術諮詢。

3、 對設計存在問題進行梳理,專業之間有否矛盾之處?並形成書面意見,如彙總列出的問題,涉及到造價和工期時應予先向業主報告。

4、 認真地聽取設計工程師的交底,並作好相應記錄。

5、 會審後,由專案監理機構總監理工程師主持,各專業監理工程師負責分別與有關各方協商解決會審中反映出的問題。

6、 會審紀要原則上由施工單位整理,經與會各方簽字生效後再分送各方。一般問題可作為設計檔案之一,但涉及到結構設計,重大或複雜的變更應由設計單位出設計變更通知,並由施工單位與有關各方辦理設計變更,工程洽商手續。

4、施工組織設計審批制度

1、 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完成後由施工單位申報;

2、 由各專業監理工程師根據設計施工圖、各專業規範、「強制性條文」結合現場情況進行初審。對其中存在問題及疑點向施工單位進行落實。

審核重點:

1、 施工程式是否科學合理;

2、 現場布置是否合理;

3、 施工人力機械是否滿足需要;

4、 進度安排是否符合施工合同要求;

5、 工程質量有何保證措施;

6、 質量驗收規範要求的必備的施工方案是否編入;

7、 安全文明施工有何措施。

3、 由總監主持組織各專業監理工程師會審,在滿足合同要求和投標承諾的前提下,應落實:

1、 內容是否齊全,可操作性如何?相關的責任人簽字是否齊全?

2、 專案部組織及職責(相應的上崗證書)和施工方案、重點部位是否已單獨編制?

3、 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4、 網路圖、進度表是否科學合理?進度保證措施是否落實?

5、 質量保證體系及措施是否落實?

6、 安全保證體系及措施是否落實?

7、 是否有專項安全施工方案?

8、 施工平面布置圖是否合理?對其中需要整改問題作出書面批覆;

4、 對大型、複雜或特殊結構可邀請相關專家進行會審。

5、第一次工地會議制度

1、 專案監理部進駐施工現場後,總監理工程師應書面通知建設單位在工程專案開工前及時主持召開第一次工地會議。

2、 總監理工程師應告之建設單位:第一次工地會議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 建設單位、承包單位、監理單位分別介紹各自駐現場的組織機構、人員及其分工;(名單及聯絡**應上牆公布)

2、 建設單位根據委託監理合同宣布對總監理工程師的授權;(應包括三控兩管一協調的內容)

3、 建設單位介紹工程開工準備情況(包括資金到位情況、報建手續、設計交底及施工圖紙會審、三通一平等內容);

4、 承包單位介紹施工準備情況(如施工組織設計、進度計畫、專案部技術及質量管理體系、施工許可證、測量放線、工料準備、裝置就位、保險等內容);

5、 建設單位和總監理工程師對施工準備情況提出意見和要求;

6、 總監理工程師介紹監理規劃的主要內容(主要應包括介紹監理工作範圍、目標、程式,發放標準樣表等內容);

7、 研究確定各方在施工過程中參與工地例會的主要人員,召開工地例會的地點、時間及主要議題。(工地例會應由總監理工程師定期主持召開,施工單位專案經理必須參加。第一次工地會議應制訂相關的會議紀律,以保證工地例會正常組織召開。

)3、 第一次工地會議紀要由監理部負責起草,並經與會各方代表會簽。

4、 當工程專案不具備開工條件時,總監理工程師應根據具體情況書面通知相關責任單位,要求進一步落實準備工作,否則不得簽發《工程開工報審表》。

5、 各專案監理部應嚴格執行本制度的相關規定,執**況列入季度考核內容,並根據考核結果以及事務所相關規定進行獎罰。

6、工地現場會議制度

1、 工地現場會議一般每週或十天召開一次,在第一次工地會議上明確,會議由監理工程師、承包商、分包商、業主和設計現場代表參加。會議主要內容包括:

1、 檢查上次工地會議紀要的執**況;

2、 進行本期工程質量情況總結分析,提出質量預防及改進措施;

3、 進行本期工程進度情況總結分析和**,並根據實際情況適當調整進度計畫;

4、 通報本期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情況,並提出改進及預防措施;

5、 研究處理工程相關的技術及變更事宜;

6、 研究處理工程相關的管理及財務事宜;

7、 審核承包商的索賠及延期申請,並將審核意見向業主單位通報;

8、 布置下次工地會議的其它事宜。

2、 工地會議記錄應視為合同檔案的一部分,記錄要求忠實於會議發言者,原話必錄,以確保其真實性。會議決議應當場整理完畢並由相關單位的負責人簽字認可,責任單位必須執行工地會議的相關決定。

7、開工報告審批制度

工程正式開工前,承包商必須填寫《施工組織設計報審表》、《施工測量放線報驗單》、《施工進度計畫報審表》、《材料/構配件/裝置報驗單》、《分包單位資質報審表》、《工程開工報審表》,並附齊所需的施工許可證等各種資料,報監理單位審核,經監理單位審核後,由專案總監理工程師批准開工報告,下達開工令。

8、分包單位資質審批制度

1、 施工單位應向專案監理機構申報其選擇的分包單位的資質資料(包括資質等級、能力、經歷、信譽、技術力量、施工人員人數及技術級別、施工機具、管理系統、質量保證體系、財務情況、應持證上崗人員證件等)及分包合同,請專案監理機構審查。

2、 監理機構在審核分包單位資質符合要求時予以確認,如發現所報的分包單位資質資料有弄虛作假情況,或在實際工作中認為分包單位不具備承擔分包工程的能力,可提出辭退分包單位,施工總包單位應予執行。

3、 未經專案監理機構審核同意的分包單位,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9、主要材料、半成品、購配件和裝置檢測檢驗制度

1、 主要建築材料、半成品、構配件訂貨前,承包商應提交樣品(或看樣)和訂貨廠家資質證明、單價、技術標準等有關資料向監理工程師申報。經監理工程師會同設計、建設單位研究同意後方可訂貨。

2、 主要裝置訂貨前,承包商應向監理單位提出申請,由監理工程師會同設計、建設單位研究同意後方可訂貨。裝置到貨後應及時向監理工程師報送裝置出廠合格證及有關技術引數資料,由監理工程師進行核定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3、 必要時,業主可對需要實行跟蹤採購的材料、構件提出明細表。

4、 對用於工程的主要材料、進場時必須具備相應的出廠合格證和材質化驗單。且必須經過監理工程師的許可,否則一律不准用於工程上。

5、 工程中使用的各種構件必須具備廠家、批號和出廠合格證。且必須經過監理工程師的許可,否則一律不准用於工程上。

6、 凡涉及工程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材料和半成品必須實施見證取樣和送檢。主要包括:承重結構的混凝土試塊;承重牆體的砌築砂漿試塊;承重結構的鋼筋及連線接頭試件;承重牆的磚和混凝土小型砌塊;拌製砼和砌築砂漿的水泥;承重結構砼中使用的摻加劑;地下、屋面、廁浴間使用的防水材料;國家規定的其它材料。

7、 監理方的專職見證人員按計畫對現場原材料和試件的取樣和送檢進行見證。取樣人員應在試樣或其包裝上做標識、封志,標識和封志應標明工程名稱、取樣部位、取樣日期、樣品名稱和樣品數量,並由見證和取樣人員簽字,兩人應對試件的代表性和真實性負責。見證取樣送檢必須堅持取樣、見證人員共同取樣、封樣、送樣、旁觀試驗、取回報告,一竿子到底的原則。

8、 見證、取樣人員取回報告後,應及時交資料員歸檔,如發生不合格試樣,必須分別向各自技術負責人寫出書面報告,由技術負責人採取措施予以控制,及時妥善處理。

10、材料代換、設計變更、技術核定審核制度

1、 參建各方均有權提出材料代換、設計變更及技術核定,提出單位必須事先填寫相關報審表,經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承包單位和建設單位共同簽字認可後,才能組織實施。

2、 監理工程師會簽時,應側重審查其對工程質量、進度、投資是否有不利影響,如發現有不利影響時,應明確提出監理意見,同時以書面意見向建設單位反映,取得建設單位同意後,方可會簽。

3、 設計變更凡涉及到增加投資、延長工期時,必須事先與業主協調,並取得業主同意。

11、工程變更管理制度

專案監理機構應按下列程式處理工程變更:

1、 工程變更一般應由建議方書面提交總監理工程師,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查。當涉及到投資及工期變更時,應先與業主洽商,審查同意後,應由建設單位轉交原設計單位編制設計變更檔案。

2、 當工程變更涉及安全、環保等內容時,應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定。

3、 總監理工程師必須根據實際情況、設計變更檔案和其他有關資料,按照施工合同的有關條款,在指定專業監理工程師完成工作後,對工程費用和工期變更作出評估。

4、 總監理工程師應就工程變更費用及工期的評估情況與承包單位和建設單位進行協調,並達成一致意見。

5、 變更成立,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變更單。

6、 專案監理機構應根據工程變更單監督承包單位實施。

7、 未經總監理工程師審查同意而實施的工程變更,專案監理機構不得予以計量。

12、見證取樣和送檢制度

見證取樣和送檢是指在工程監理人員或建設單位的見證下,由施工單位的現場試驗人員對工程中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和材料在現場取樣,並送至經過省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其計量認證的質量檢測單位進行檢測的行為。

1、 遵照建設部《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工程實行見證取樣和送檢的規定》實行見證取樣制。

2、 見證取樣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按規定取樣。

監理工作制度

1 本公司員工必須遵紀守法,執行公司規章制度,服從公司調配。2 公司員工必須忠誠為本公司服務。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公司業務類同或者相牴觸的業務,不得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他人侵占或接受笨應屬於公司的商業機密。1 不准將不合格工程 建築材料 建築配件和裝置合格簽字。2 不准以任何方式接受施工單位的饋...

監理工作制度

一設計檔案 圖紙和復測資料複查制度 1 設計檔案 圖紙 設計交底材料及設計交樁記錄收到後,統一由總監辦登記入監理部資料清單中的a1類資料中。2 所有設計檔案 圖紙使用前先全部複查是否經過設計單位審核 建設單位批准。3 設計檔案 圖紙由總監理工程師或副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複查,主要複查內容包...

監理工作制度

目錄1.崗位責任制度 2 2.技術檔案審核 審批制度 5 3.材料 構配件和工程裝置檢驗制度 9 4.工程質量檢驗制度 11 5.工程計量付款簽證制度 12 6.工程監理例會制度 14 7.施工現場緊急情況報告制度 15 8.定期工作報告制度 15 9.旁站制度 16 10.工程驗收制度 17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