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氣裝置管理手冊

2021-03-03 22:23:49 字數 5653 閱讀 3353

第五章電氣裝置故障管理和狀態檢查

第一節電氣裝置故障的分類

氣田的現場特點是:高溫、潮濕、灰塵大,這對電氣裝置的影響都非常大。高溫會降低現場電氣裝置的絕緣,縮短其使用壽命,影響現場電子裝置的工作效能;灰塵因其流動性強的特點,其中含有的導電物質使帶電裝置的絕緣降低,給電氣裝置的安全執行帶來隱患,當導電灰塵積累到一定程度,就會導致故障發生;潮濕會降低電氣裝置的絕緣電阻,增加了電氣裝置發生短路故障的機率。

電氣裝置故障主要有:安裝不當引起的故障、現場環境引起的故障、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元器件故障等。

一、變壓器的故障管理

1.1 變壓器出現異常時應停用的情況:

1) 變壓器套管裂紋有放電現象;

2) 母排裂紋、引線斷股或引出端子發熱溫度超過規定值;

3) 變壓器頂部落有危及安全執行的雜物;

4) 變壓器負荷、周圍溫度及冷卻條件等無明顯變化,變壓器溫度卻超過額定值;

5) 變壓器內部有異常聲音,但無放電聲;

6) 變壓器油油色變深,但不十分嚴重。

1.2 變壓器立即停用的情況

1) 變壓器內部有強烈的噪音、放電和**聲;

2) 人身事故及冒煙著火;

3) 引線斷線端子熔化,套管炸裂;

4) 油浸式變壓器上層油溫超過95℃,且繼續上公升;

5) 油浸式變壓器大量漏油無法制止,從油麵計與瓦斯繼電器內均看不到油麵;

6) 油浸式變壓器絕緣油油色變黑且出現碳化。

1.3 變壓器溫公升異常但不超過最高允許值的檢查與處理

1) 檢查是否過負荷和環境溫度上公升引起;

2) 校驗溫度顯示器指示是否正常;

3) 如果是變壓器內部故障,此時不管溫度是否超過最高允許值,均應減少負荷,有條件把負荷倒至另一台變壓器停運檢修。

1.4 油浸式變壓器油位異常的處理

1) 油浸式變壓器油位公升高超出油位計指示時,應聯絡檢修放油;

2) 油浸式變壓器油位出現與當時冷卻條件有明顯的差別,下降低於標度線,但不是漏油引起的,應將重瓦斯保護改為訊號後進行加油,如因大量漏油引起油位下降,嚴禁將重瓦斯保護改為訊號,應立即採取堵漏措施,並按大量漏油規定處理。

1.5 油浸式變壓器瓦斯繼電器動作訊號發出的處理

1) 檢查是否加油時空氣進入變壓器箱體;

2) 檢查是否因漏油、滲油和溫度下降等原因造成油麵過低引起;

3) 檢查溫度是否異常公升高和變壓器內部是否有放電和其它異常聲音;

4) 如瓦斯繼電器內無氣體,應查詢二次迴路,確定是誤發訊號引起;

5) 瓦斯繼電器內無氣體時,同時應由化驗室做變壓器油的閃光點試驗,若閃光點低於135℃或比上一次記錄低5℃時,證明內部有故障,應將變壓器停用;

6) 如因進入空氣引起繼電器誤動作,應放出空氣,並注意氣量和下次發出的時間間隔;

7) 若無加油濾油工作,且訊號發出時間漸漸縮短,應立即倒備用變壓器執行,無備用變壓器時應做跳閘處理準備。

1.6 根據油浸式變壓器瓦斯繼電器內氣體顏色判斷故障

1) 白色或淡灰色,有強烈臭味且可燃的氣體,是絕緣材料損壞、產生的氣體;

2) 微黃或黃色不易燃的,是木質材料損壞產生的氣化;

3) 淡灰色或黑色易燃的氣體,是變壓器內部閃絡或油溫過高,分解出來的氣體。

1.7 檢查瓦斯氣體的規定

1) 注意安全距離,如外部檢查已發現異常聲音、破裂、高溫等情況,應將變壓器停用後,進行氣體分析;

2) 由於有色氣體幾分鐘內就會下沉,顏色可能消失,因此要求迅速鑑定;

3) 點燃試驗時,不應靠近放氣口,一般保持5-6厘公尺,以免氣流吹滅火源,當有油流出現時,立即關閉放氣閥。

1.8 瓦斯保護動作跳閘的處理

1) 對油浸式變壓器進行外部檢查,有無異常;

2) 如經分析未發現問題,應檢查二次迴路,確定誤動作後,將瓦斯保護解除,差動保護投入後,可以將變壓器投入執行;

3) 如果不是誤動作,且對地絕緣良好,應進行變壓器內部檢查。

4) 充電時差動保護動作跳閘,檢查表計有無短路現象,且充電前測試合格,可允許再充電一次。

1.9 執行中差動保護跳閘的檢查與處理

1) 檢查差動範圍內的所有電氣裝置有無短路、閃絡及損傷痕跡;

2) 檢查防爆門玻璃是否破裂、有無噴油現象,及油位、油色有無異常變化;

3) 斷開各側刀閘,並測量直流電阻和絕緣電阻;

4) 以上測量未發現異常時,應檢查交、直流迴路;

5) 確定差動保護誤動作,將其停用(不應超過24小時,且瓦斯保護投入),恢復變壓器送電,差動缺陷24小時未處理好,此保護不能投入;

6) 經以上檢查均無問題,而又不是保護誤動作時,可用從零公升壓法送電。

1.10 過流保護動作跳閘的檢查與處理

1) 當因過流保護動作跳閘,而又系統未出現短路現象時,對變壓器進行外部檢查後解除過流保護重新投入試執行,如未發生異常,則應檢查過流保護迴路;

2) 由於現象或負荷短路引起變壓器開關越級跳閘時,可在切除故障點後,可不經檢查恢復變壓器送電,再進行變壓器外部檢查;

3) 在其保護動作範圍內故障,保護動作跳閘時,應對其保護範圍內的電氣裝置及變壓器本體進行外部檢查,切除故障點後送電,若未發現異常,可試送電執行。經試送不成功的變壓器,應停電進行內部檢查。

1.11 變壓器著火的處理

1) 變壓器著火時,首先是斷開電源,迅速使用滅火機滅火,嚴重時可通知消防人員,並將備用變壓器投入執行;

2) 若在油浸式變壓器頂蓋上油溢位著火時,則應開啟下部油門,放油至適當油位;

3) 若是變壓器內部故障引起著火時,則不能放油,以防變壓器發生嚴重**。

二、電動機的故障管理

2.1 電動機立即停用的狀況

1) 只有立即停用電機,才可避免事故擴大的情況;

2) 電動機或所屬裝置冒煙著火的情況;

3) 電動機所帶機械部分嚴重損壞的情況;

4) 轉速急劇下降,電流增大或至零,並有異常響聲;

5) 受外界災害威脅,不停用有損壞危險的情況;

6) 軸承或電動機溫度超過允許值,且連續上公升的情況;

7) 振動、串軸超過允許值,或內部有衝撞和磨擦聲。

2.2電動機聯絡停用的狀況

1) 有異常聲音,其他情況正常;

2) 有燒焦氣味,但無冒煙著火;

3) 電刷嚴重冒火,在執行中無法消除者;

4) 振動、串軸達到最高允許值,並出現電流超過規定值;

5) 軸承溫度異常公升高,且達到最高允許值;

6) 電動機定子三相不平衡超過規定值;

7) 鐵芯或出風溫度不正常的上公升,出風溫度達到最高允許值時。

2.3 電動機自動跳閘的處理

2.3.1 備用電機有聯鎖啟動的,應將聯鎖開關投入;備用電機無聯鎖的,應與生產車間值班人員聯絡起動備用電機;

2.3.2 若無備用電機,跳閘電機無明顯裝置損壞現象,允許強送一次,不成功不得再送;

2.3.3 電機跳閘後,值班人員應檢查保護動作情況,若為人為誤動可重新啟動使用,若為保護跳閘,應查明原因,測量絕緣等;

2.3.4 若在啟動時發生跳閘,在查明原因之前不再啟動,並進行以下檢查:

1) 電機迴路有無斷路或接地情況;

2) 繞線式電機變阻器位置是否正確;

3) 保護或保險定值是否過小,機構是否卡住;

4) 開關機構是否不良,有無不正常跳閘迴路;

5) 合閘及自保持迴路是否正常。

2.4 合閘後電動機異響的處理

1) 立即按下停止按鈕,將電機退出執行,掛警示牌,進行停機檢查;

2) 檢查保險是否熔斷,迴路有無斷線,刀閘及開關接觸是否良好,是否造成電機缺相執行;

3) 檢查機械部分是否發生卡死現象;

4) 以上檢查未發現問題時,應進行電動機解體檢修。

2.5 電動機軸承溫公升異常的處理

1) 檢查是否油量加的過多;

2) 檢查油量是否充足,油質有無異常,軸承有無雜音和損壞現象。

2.6 電動機振動值增大的處理

1) 檢查底腳螺絲是否鬆動;

2) 檢查是否因軸彎曲或所帶機構部分不良;

3) 電動機軸承是否損壞,風扇葉子是否脫落,定、轉子是否磨擦;

4) 若無明顯原因,應適當降低電動機負荷,看是否減輕。

2.7 電動機震動故障停機時檢查內容

1) 檢查底腳螺絲是否鬆動;

2) 檢查是否因軸彎曲或所帶機械部分故障造成停機;

3) 電動機軸承是否損壞,風扇卡子是否脫落,靜、轉動部分是否磨擦,繞線式電機轉子是否單相開路;

4) 若無明顯原因,應適當降低電動機的負荷,看振動是否減輕,由值班長決定如何執行。

2.8 電動機著火的處理

1) 可以在只斷開電源開關的情況下進行滅火工作;

2) 可用1211、二氧化碳、霧狀噴水滅火,禁止用大股水流或泡沫滅火器及沙子滅火。

三、高低壓開關櫃/配電櫃的故障管理

3.1 指示燈熄滅的檢查及處理

1) 檢查燈泡、保險、刀閘是否接觸不好或燈絲、保險熔斷;

2) 檢查燈具或控制開關是否損壞或接觸不良;

3) 檢查開關控制迴路及輔助接點是否接觸良好。

3.2 開關拒絕合閘或跳躍

1) 檢查操作電壓是否正常,交、直流保險是否熔斷或接觸不良;

2) 檢查接觸器是否有卡死現象,或彈簧過緊,應處理調整,用電動機合閘的,可能電動機或制動線圈有故障;

3) 接觸器線圈或合閘線圈是否燒壞,如燒壞應停電檢修;

4) 檢查合閘迴路是否斷線,迴路電阻是否過大,輔助接點接觸是否良好,處理時先斷開交流電源和保險,手動合交流接觸器,若合閘良好,證明控制迴路不良,對操作把手、輔助接點檢查,若合閘不良,做遠方操作試驗,接觸器動作正常時,應對合閘線圈和機械部分進行檢查;

5) 若檢查是鐵芯卡澀,跳閘連桿不當,應清洗乾淨並塗新的潤滑油脂同時調整連桿,如果防跳繼電器動作不良,應進行繼電保護校驗;

6) 在檢修處理中,開關跳躍不許帶電作合閘試驗;

7) 把開關打向合閘位置時,綠燈閃光或紅燈反覆亮、熄時,應立即停止合閘,進行檢查。

3.3 開關拒絕合閘

3.3.1 原因:

1) 操作電壓不足或操作保險熔斷;

2) 跳閘線圈燒毀;

3) 跳閘迴路不通或迴路電阻過大;

4) 跳閘鐵芯卡住或機構失靈。

3.3.2 處理:

1) 調整操作電壓或更換保險;

2) 當把手扭向拉閘位置時,紅燈閃光綠燈不亮,應立即停止拉閘;

3) 手動跳閘,若不動作,應設法用上一級開關停電;

4) 停電後進行全面檢修,在故障排除前,不得將開關投入執行。

3.4 開關合閘或執行中跳閘的處理

1) 若不是保護動作跳閘,應對開關進行檢查;

2) 停下交流電源部分、合閘試驗,檢查機構動作情況;

3) 檢查輔助接點動作情況,是否出現不正常的跳閘迴路;

4) 檢查是否人員誤動;

5) 測量操作迴路絕緣,消除缺陷後送電。

3.5 開關誤分閘的處理

1) 發現誤拉開關,若為饋出線,應立即合閘送電;

2) 若誤拉進線開關,母聯自動投入,應停止操作,寫操作票倒回正常執行方式,若母聯不自投,應立即合上誤拉開關。

3.6 發生以下情況應立即斷開開關

1) 不停電不能解救的人身觸電;

2) 冒煙、著火及受害威脅,不停止會擴大事故;

3) 接點或引線熔化,套管、絕緣子破裂、放電或支援絕緣子斷脫;

4) 開關一相或兩相拉不開的處理:開關一相拉不開,在無負荷的情況下可用刀閘切斷,停電做好措施,進行檢修處理;

5) 開關兩相拉不開,應立即合上開關,停上一級開關。

四、ups電源裝置的故障管理

4.1 電源故障

1) 電源停電,ups蓄電池供電正常;

電氣裝置管理手冊

第六章電氣裝置基礎資料和檔案管理 第一節電氣裝置基礎資料管理 一 裝置基礎資料內容 1.1 國家 集團公司及油田有關裝置管理工作方面頒布或下發的法令 法規 條例 規定 通知 制度 標準 規程及指導性檔案等要求包含的相關資料。1.2 電氣裝置更新改造計畫 三定 工作計畫和年度計畫 電氣裝置檢修試驗月度...

電氣裝置管理標準

本標準規定了供電系統管理 高壓裝置 6kv及以上 二次線管理 電氣裝置投入執行管理 電氣裝置試驗 高壓電氣裝置維護檢修分界的管理等內容。1 內容與要求 1.1 供電系統管理 1.1.1 各單位對現在執行中的高壓系統不得私自變動。如需改動應提出書面方案,須經裝置裝置機動處審核批准方可實施。1.1.2 ...

防爆電氣裝置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加強防爆電氣裝置管理工作 杜絕電氣失爆 確保礦井安全生產,特制定本管理規定。第二條凡新購置的防爆電氣裝置必須具有 三證 產品鑑定證書 生產許可證 產品合格證 兩標 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 防爆電氣裝置防爆標誌 無以上任何證書或標誌的裝置不得使用。第三條防爆電氣裝置範圍 防爆型 隔爆型 增安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