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電力公司電氣工作票實施細則

2021-03-03 20:30:20 字數 4580 閱讀 4541

(解釋)

1 總則

1.1工作票制度是保證電力生產安全的重要組織措施。為加強生產現場的安全管理,確保人身、電網和裝置安全,依據《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變電部分)和有關規程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細則。

工作票是工作人員在電氣裝置(或電氣裝置區域)上工作的書面依據,同時是完成保證工作中人身和裝置安全的安全措施和履行工作制度(工作許可、工作監護、工作間斷、轉移和工作終結)的手續的書面依據,必須嚴格執行工作票制度,嚴禁無票工作和搭票工作。

本條闡明制定本細則的目的和依據。

1.2本細則適用於湖北省電力公司系統所有發電廠、變電站(開關站)電氣裝置上(區域內)的工作。其他併網發電廠、使用者變電站可參照執行。

1.3 公司系統所有生產及與生產相關人員必須熟悉並嚴格執行本細則。

2 填用變電工作票的工作

2.1變電工作票的種類

2.1.1變電站(發電廠)第一種工作票,票面格式見附錄a。

2.1.2電力電纜第一種工作票,票面格式見附錄b。

2.1.3變電站(發電廠)第二種工作票,票面格式見附錄c。

2.1.4電力電纜第二種工作票,票面格式見附錄d。

2.1.5變電站(發電廠)帶電作業工作票,票面格式見附錄e。

2.1.6變電站(發電廠)事故應急搶修單,票面格式見附錄f。

2.1.7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票面格式見附錄g。

2.2填用變電站(發電廠)第一種工作票的工作

2.2.1高壓裝置上工作需要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者。

2.2.2檢修發電機、同步調相機和高壓電動機的工作。

2.2.3在高壓室遮欄內或與帶電部分不能滿足《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變電部分)》表2-1安全距離時進行繼電保護、安全自動裝置和儀表等及其二次迴路的檢查試驗工作,需將高壓裝置停電或做安全措施者。

《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變電部分)》表2-1裝置不停電時的安全距離

注:表中未列電壓等級按高一檔電壓等級安全距離。

①750kv資料是按海拔2000m校正的,其它等級資料按海拔1000m校正。

2.2.4在高壓裝置繼電保護、安全自動裝置和儀表、自動化監控系統等及其二次回路上的工作需將高壓裝置停電或做安全措施者。

2.2.5通訊系統同繼電保護、安全自動裝置等復用通道(包括載波、微波、光纖通道等)的檢修、聯動試驗需將高壓裝置停電或做安全措施者。

2.2.6在經繼電保護出口跳閘的熱工保護、水工保護及其相關回路上工作需將高壓裝置停電或做安全措施者。

2.2.7檢查高壓電動機及啟動裝置的繼電器和儀表需將高壓裝置停電或做安全措施者。

2.2.8使用可攜式儀器在高壓回路上進行工作,需將高壓裝置停電或做安全措施者。

2.2.9在變電站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將高壓裝置停電或做安全措施者。

2.2.10換流變壓器、直流場裝置及閥廳裝置需要將高壓直流系統或直流濾波器停用者。

2.2.11直流保護裝置、通道和控制系統的工作,需要將高壓直流系統停用者。

2.2.12換流閥冷卻系統、閥廳冷卻空調系統、火災報警系統及影象監視系統等工作,需要將高壓直流系統停用者。

2.2.13其他電氣裝置上(區域)工作需要將運用中的高壓裝置(含待用間隔裝置)停電或做安全措施者。

填用變電站(發電廠)第一種工作票的工作,原則是:在高壓電氣裝置(或電氣裝置區域)上或相關二次裝置上工作需將高壓電氣裝置停電或做安全措施者。具體工作分為 4 類:

1、直接在高壓裝置上接觸或靠近帶電部分的工作。2、雖然不在高壓裝置的帶電部分工作,但工作時工作人員與帶電部分的距離不能滿足規定要求的工作。3、二次回路上的工作,必須將高壓裝置以停電方式進行的工作。

4、高壓裝置附近(或區域)的工作,需將高壓裝置停電或做安全措施的工作。

所謂對高壓電氣裝置做安全措施係指因安全距離不夠,需採取隔板,硬質遮欄,確保人員身體不可能觸及帶電部分或進入到規定的安全距離以內的強制性安全措施,而不是指裝設軟圍繩,懸掛標示牌等非強制性的安全措施。

特別要注意新安規中強調待用間隔要納入排程管理,更明確了待用間隔屬於運用中的高壓裝置,在改、擴建工程中,新安裝的高壓電氣裝置在未與母線或線路連通時,可填用變電第二種工作票進行工作,當新間隔所屬刀閘與母線或線路連通後,即成為一經操作即可帶有電壓的裝置,既為運用中的高壓裝置,如再在該裝置上工作,應填用第一種工作票進行。

填用變電站(發電廠)第一種工作票的工作,通過工作票中的停電和裝設接地線等強制性安全措施,限制了裝置的執行狀態,保證了工作票在執行過程中,排程和變電執行人員不會也不准對檢修中的工作裝置送電,從而保證了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而第二種工作票是不能限制裝置的執行狀態,工作票在執行過程中,排程和變電執行人員因未得到裝置不允許送電的要求,隨時可以下令要求檢修裝置投入執行。

2.3填用電力電纜第一種工作票的工作

高壓電力電纜需停電的工作。

變電裝置執行管理(或檢修)單位在所管轄的電力電纜上工作時,既可填用變電第一(二)種工作票,也可填用電力電纜第一(二)種工作票,而線路裝置執行管理(或檢修)單位在所管轄的電力電纜上工作需進入變電站工作時,必須填用電力電纜第一(二)種工作票,採用電力電纜第一種工作票進站工作,工作票上的安全措施既包括線路部分,又包括變電部分,使一項工作的安全措施集中在一張票中,出現差錯機率降低,而且工作許可方式也在一些張票上反映,避免了許可手續不全的現象,同時簡化了工作票填用的麻煩和工作負責人不足的問題。

2.4填寫變電站(發電廠)第二種工作票的工作

2.4.1控制盤和低壓配電盤、配電箱、電源幹線上的工作。

2.4.2轉動中的發電機、同期調相機的勵磁迴路和高壓電動機轉子電阻回路上的工作。

2.4.3非執行人員用絕緣棒、核相器和電壓互感器定相或用鉗形電流錶測量高壓迴路電流的工作。

2.4.4大於《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變電部分)》表2-1距離的相關場所和帶電裝置外殼上的工作以及無可能觸及帶電裝置導電部分的工作。

2.4.5繼電保護、安全自動裝置、自動化監控系統在執行中改變裝置原有定值時不影響一次裝置正常執行的工作。

2.4.6連線電流互感器或電壓互感器二次繞組並裝在屏櫃上的繼電保護、安全自動裝置上的工作,無需將高壓裝置停電或做安全措施者。

2.4.7在繼電保護、安全自動裝置和儀表、自動化監控系統等及其二次迴路,以及在通訊保護復用通道上的檢修及試驗工作,無需將高壓裝置停電或做安全措施者。

2.4.8變電站裝置區進行照明迴路、土建、防腐、防火、綠化、通訊、裝校表計等工作,無需將高壓裝置停電或做安全措施者。

2.4.9執行人員按規定進行變電站端子箱內、保護控制屏等二次迴路清掃以及電氣裝置區的更換照明燈具等一般性維護工作。

2.4.10換流變壓器、直流場裝置及閥廳裝置上工作,無需將高壓直流單、雙極或直流濾波器停用者。

2.4.11直流保護控制系統的工作,無需將高壓直流系統停用者。

2.4.12換流閥冷卻系統、閥廳冷卻空調系統、火災報警系統及影象監視系統等工作,無需將高壓直流系統停用者。

填用變電站(發電廠)第二種工作票的工作,原則是:在變電站(發電廠)的電氣裝置上(或電氣裝置區域)工作,無需將高壓裝置停電或做安全措施者。

所謂電氣裝置區係指高壓配電裝置區、所用電室、蓄電池室、保護室等。

2.5填用電力電纜第二種工作票的工作

高壓電力電纜不需停電的工作。

2.6填用變電站(發電廠)帶電作業工作票的工作

2.6.1帶電作業工作。

2.6.2與鄰近帶電裝置距離小於《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變電部分)》表2-1規定,大於《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變電部分)》表6-1規定的非帶電裝置上的工作。

《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變電部分)》表6-1 帶電作業時人身與帶電體間的安全距離

注:表中資料是根據線路帶電作業安全要求提出的。

① 220kv帶電作業安全距離因受裝置限制達不到1.8m時,經單位分管生產領導(總工程師)批准,並採取必要的措施後,可採用括號內1.6m的數值。

②海拔500m以下,500kv取3.2 m值,但不適用於500kv緊湊型線路。海拔在500m~1000m時,500kv取3.4m值。

③5.2m為海拔1000m以下值,5.6m為海拔2000m以下的距離。

④此為單迴路輸電線路資料,括號中資料6.0m為邊相,6.8m為中相。

①帶電作業工作係指在高壓電氣裝置的帶電部分進行的工作,其方式有等電位作業,中間電位作業,地電位作業。等電位作業係指工作人員的身體部分與帶電裝置在同一電位下,直接接觸帶電部分進行的工作,中間電位作業係指工作人員站在絕緣平台上與地絕緣,且採用絕緣工具接觸裝置帶電部分進行的工作,人員的身體部分既與大地不是等電位,又與帶電部分不是等電位,故稱為中間電位,地電位作業係指工作人員站在地面(與地同電位),採用絕緣工具對裝置的帶電部分進行工作。

②2.6.2條所指的工作是在鄰近高壓裝置的地電位裝置部分上的工作,原均採用變電第二種工作票進行,存在以下問題:

a、第二種工作票所進行的工作人體與裝置帶電部分的距離要求不小於表2-1規定,但此類工作人體與裝置帶電部分的距離已小於表2-1規定,使用第二種工作票顯然是不符合要求的。b、此類工作的安全風險較高,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稍有不慎就可能接觸帶電部分或者因距離接近造成空氣間隙擊穿觸電傷害,需要加強對工作人員的現場監護。

採用帶電作業工作票進行此類工作,其與帶電部分的距離減小至表6-1規定的安全距離,能滿足工作人員在工作中與帶電部分的實際需要。另外帶電作業工作票使用時,要求每個工作點都要設專責監護人進行專門監護,加強了現場安全監護,降低了此類工作的安全風險。

2.7填用變電站(發電廠)事故應急搶修單的工作

2.7.1電氣裝置發生故障被迫緊急停止執行,需短時間內恢復的搶修和排除故障的工作。

湖北省電力公司電氣工作票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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