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戰盃實施方案

2021-03-04 09:53:25 字數 3382 閱讀 3421

附件1第十三屆「挑戰盃」哈爾濱師範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推動我校大學生課外科技創新活動的深入發展,培養學生科技創新意識,鍛鍊學生科技創新能力,提高學生綜合素質,營造學生課外學術科技活動的氛圍,定於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舉辦第十三屆「挑戰盃」哈爾濱師範大學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競賽實施方案如下:

一、競賽宗旨

崇尚科學、追求真知、勤奮學習、銳意創新、迎接挑戰。

二、競賽目的

引導和激勵我校學生實事求是、刻苦鑽研、勇於創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質,並在此基礎上促進我校學生課外學術科技活動的蓬勃開展,發現和培養一批在學術科技上有作為、有潛力的優秀人才,同時挖掘、選拔出優秀作品參加全省及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

三、參賽物件

凡我校全日制在校學生(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可參加。

四、參賽資格與作品申報

1.凡在舉辦競賽終審決賽的當年7月1日以前正式註冊的全日制非**教育的在校專科生、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職研究生)都可申報作品參賽。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職研究生)都可申報作品參賽。

2.申報參賽的作品必須是距競賽終審決賽當年7月1日前兩年內完成的學生課外學術科技或社會實踐活動成果,可分為個人作品和集體作品。申報個人作品的,申報者必須承擔申報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鑑定證書、專利證書及發表的有關作品上的署名均應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須是學生且不得超過2人;凡作者超過3人的專案或者不超過3人,但無法區分第一作者的專案,均須申報集體作品。

集體作品的作者必須均為學生。凡有合作者的個人作品或集體作品,均按學歷最高的作者劃分至本專科生、碩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類進行評審。增加作品自查環節,申報學院簽訂承諾書,承諾作品符合「挑戰盃」競賽申報作品的要求,接受競賽組委會抽查。

一旦發現不符合申報要求的作品,將取消參賽資格,該學院不得補報作品。經核實有舞弊、抄襲、作假等的作品,從該參賽學院總分中扣除相當於三等獎分值的雙倍分數,同時取消該學院參評集體獎項的資格。

本校碩博連讀生(直博生)若在決賽當年7月1日以前未通過博士資格考試的,按碩士生學歷申報作品,若通過,則按博士生學歷申報作品。沒有實行資格考試制度的學校,按照前兩年為碩士、後續為博士學歷申報作品。醫學等本碩博連讀生,按照四年、二年及後續分別對應本、碩、博申報

畢業設計和課程設計(**)、學年**和學位**、國際競賽中獲獎的作品、獲國家級獎勵成果(含本競賽主辦單位參與舉辦的其它全國性競賽的獲獎作品)等均不在申報範圍之列。

3.申報參賽的作品分為自然科學類學術**、哲學社會科學類社會調查報告和學術**、科技發明製作三類。

自然科學類學術**作者限本專科生。

哲學社會科學類社會調查報告和學術**限定在哲學、經濟、社會、法律、教育、管理6個學科內。每篇**在以內,每份調查報告在以內。

科技發明製作類分為a、b兩類:a類指科技含量較高、製作投入較大的作品;b類指投入較少,且為生產技術或社會生活帶來便利的小發明、小製作等。

4.參賽作品涉及下列內容時,必須由申報者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材料,否則不予評審。

動植物新品種的發現或培育,須有省級以上農科部門或科研院所開具證明。

對國家保護動植物的研究,須有省級以上林業部門開具證明,證明該項研究的過程中未產生對所研究的動植物繁衍、生長不利的影響。

涉及燃氣用具等與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有關用具的研究,須有國家相應行政部門授權機構的認定證明。

5.參賽作品必須由2名具有高階專業技術職稱的指導教師(或教研組)推薦,經本校學籍管理、教務、科研管理部門審核確認。

6.每個學院選送參加競賽的作品總數不得少於5件,每人限報1件,作品中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過作品總數的1/2,其中博士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過1件。

五、參賽要求

1.各學院組建由院長擔任負責人的學院評委會,學院評委會按競賽時間要求組織本學院的競賽,對各類參賽作品進行指導、審核、選拔,並推薦優秀作品參加學校複賽。參加學校複賽的作品需提交申報書、參賽作品(申報書1份,參賽作品3份),參賽作品附在申報書後。

同時,各學院負責填寫《第十三屆「挑戰盃」哈爾濱師範大學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大賽作品彙總表》。所有申報資料均需電子文件。

2.本屆大賽於2023年3月正式啟動並進行宣傳。凡是學院參加複賽立項的作品,經學校評委給與指導、修改後,符合參賽要求後可直接參加學校決賽。

未參加作品申報但水平較高的作品亦可經學校評委會評審通過,直接參加決賽。作品的提交截止時間為2023年4月21日16:00時。

紙質版作品上報學校團委科技實踐部(綜合樓433室),電子版發到信箱。

3.每項作品須確定指導教師1-2名。指導老師需了解課外學術競賽的有關規則,熟悉課外學術作品的各項內容,具有全面指導課外學術作品創作的能力。

4.校團委將定期在校園網和「行知青年網」上公布有關比賽的內容。

六、評審方法

1.初評與申報:各學院組織初賽,成立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專家評委會,認真評審本學院的參賽作品,選拔優秀作品參加校級複賽。

2.預審:學校團委對複賽申報作品及作者進行資格和形式的審查,並對申報作品進行分類、錄入、歸檔、建庫,學校評審委員會分成若干學科專業評審組。

3.複賽評審:學校評審委員會負責複賽評審工作,討論確定終審決賽入圍作品建議名單。入圍決賽的作品經過指導、整理、充實、完善,可直接參加學校終審決賽。

4.終審決賽:學校評審委員會對決賽作品進行書面評審、**實物、模型演示及現場問辯,確定決賽建議及入圍決賽名單,由評審委員會最終確定決賽獎勵名單及代表我校參加全省、全國競賽作品名單。

七、組織實施計畫

1.啟動階段(2023年3月上旬—2023年3月中旬):

(1)制定競賽方案、章程、規則(2)廣泛宣傳發動 (3)調研、準備(4)組織籌備

2.競賽階段(2023年3月下旬—2023年4月)

(1)2023年4月15日—4月16日,各學院舉行初賽、初評;

(2)2023年4月17日—4月18日,各學院完善作品時間;

(3)2023年4月19日—4月21日,各學院提交複賽的作品;

(3)2023年4月22日—4月23日,舉行校級複賽,評出決賽作品;

(4)2023年4月24日—4月26日,進一步完善作品;

(5)2023年4月27日—4月28日,提交終審決賽作品;

(6)2023年5月初,舉辦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展。

八、獎勵辦法

1、本次競賽設特等獎、

一、二、三等獎及優秀獎。獲得團體總分最高的文、理科學院為「挑戰盃」獎盃的得主。根據具體情況評出優秀組織單位獎、優秀團隊獎、優秀指導教師獎。

各等次獎計分方法如下:特等獎作品每件計100分,一等獎作品每件計70分,二等獎作品每件計40分,三等獎作品每件計20分,上報至學校組委會但未通過預審的作品每件計10分。如遇總積分相等,則以獲特等獎的個數決定同一名次內的排序,以此類推至三等獎。

2、根據終審決賽的結果,將選出部分優秀獲獎作品代表我校參加全省及全國課外科技學術作品競賽。

3、對於參加全省及全國第十三屆「挑戰盃」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獲獎的作品、參與者和指導教師將按照相關獎勵機制予以表彰和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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