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部規章制度

2021-03-04 09:52:45 字數 3229 閱讀 1895

2、初次面見面要了解:業主人口結構、功能布局、風格型別、色調冷暖及大致意向;

3、出方案:有創意的方案且須在規定時間完成,2個以上平面方案及多個手繪空間表現;

4、出預算:嚴格按照公司的**制度,**專案清晰,材料標明品牌、規格、產地,**限制;

5、簽定設計合同、收取定金:簽訂的合同書須蓋齊縫章,**單、圖紙每張須要業主簽字,**單蓋公章,簽約人為總經理、副總經理、設計部經理委託代表人;

6、現場院核量尺寸:注意層高、樑位,做到「精、細、準」;

7、施工圖、審圖:應在簽合同7天內出齊圖紙,如有特殊情況,必須經主管經理同意,並確定最後出圖時間,設計圖紙要準確無誤,符合設計規範、人體工學、公司出圖規範;

8、調整預算:施工圖完成後,須對原預算專案及數量進行調整;

9、客戶確認:核對施工圖及預算,直到客戶最終簽字確認;

10、簽定施工合同:簽訂的合同書須蓋齊縫章,**單、圖紙每張須要業主簽字,**單蓋公章,簽約人為總經理、副總經理、設計部經理委託代表人,簽單時設計師要先準備好雙份圖紙、**,避免簽合同時客戶等待合同時間過長,將客戶簽名的乙份留到前台處歸檔;

11、移交工程部:施工圖確定後,圖紙、**、合同原件由業主、公司各執乙份,並及時將圖紙交前台影印,原稿存檔,影印件交工程部;

12、專案經理交底:開工第一日要到現場交底,主要造型放樣、放線、水電位確定,設計師與業主、專案經理三方現場簽字確認;

13、定期巡視工地:計師應保持五天去現場一次例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協調,且每次應在現場簽到並註明時間,並及時與業主聯絡,匯報工作情況及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14、配合業主選購主材:在整個過程中,設計師應以專業的眼光,敬業的心態,協助業主選購主材,力求空間整體、合諧、統一;

15、完工驗收:工程完工後,設計師應到現場,協助專案經理驗收,促使工程順利竣工交付業使用;

16、後續服務:業主的滿意是我們最大的安慰,定期拜訪或訪問業主追蹤客戶的滿意度,可改善建議並進行總結。

設計師違紀處罰

1、 若接到業主有關設計師的投訴,公司會對設計師提出批評並限期改正;若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追究其責任;

2、 在未簽訂合同之前,不經主管經理同意,擅自帶或讓客戶帶工程資料出公司的,公司將視情況給予處罰;

3、 不按公司規定**且未經部門經理同意的,給公司造成不良影響與損失者,責任自負;

4、 設計師對客戶的承諾超出公司規定的範圍,視其情節輕重酌情處罰;

5、 簽訂合同後,設計師要負責整個工程的設計指導與協調。如果設計師在工程中途辭職,公司將不再支付其工地的任何提成。其遺留工作由部門主管負責安排設計師跟進,公司將按實際情況支付給負責跟進的設計師提成;

6、 由於設計師圖紙錯誤造成的專案返工、重做等費用損失,設計師應負擔返工所需的人工費用,材料費用由專案經理和公司各承擔一半;

7、 設計師不按規定辭職的或不移交資料的,公司將扣除其在公司未支付的工資和提成;

8、 對不服從公司和部門領導安排的,公司將酌情扣發其工資和提成;

9、設計師私自炒單的,一經發現即刻辭退,並且扣發其所有工資和提成;

10、以上規定適用於部門負責人;

11、其他違紀現象參照《員工管理規定》或公司其他規定。

設計師注意事項之一

設計師負責談單的全過程,促使工程的順利完成,維護企業的形象,處理好與業主及專案經理之間的關係。

1、 設計師在約見新客戶時必須做到備好尺子、名片、紙張、筆,在客戶到後的一分種內到客戶大廳與客戶見面;

2、 在出方案的過程中設計師須認真、快捷,並具有設計概念的方案圖紙(要注在客戶第一次見面後的三天內有多個平面方案及部分手繪透檢視),不得藉故拖延和敷衍了事;

3、 簽訂合同之前,設計師不能向客戶或前台索取客戶聯絡方法,不經主管經理同意,不得擅自將工程資料帶出公司或交給客戶;

4、 簽訂合同之前,不經主管經理同意,不得陪同客戶外出量工地和看材料;

5、 原則上公司不提倡純電腦效果圖,若客戶堅持要,在工程造價8萬以上,請示設計經理後,方可繪製電腦效果圖。

6、 嚴格按照公司的**制度進行預算**,不得擅自變更、改動預算**標準。在出正稿之前和簽合同之前必須交主管經理審核;

7、 設計師**要專案清晰,材料標明品牌、規格、產地、限制**。且必須符合公司**標準;

8、簽訂的合同書須蓋齊縫章,**單,圖紙每張須要業主簽字。**單蓋公章。簽約人為總經理、副總經理、設計總監、設計部經理委託代表人。

簽單時設計師要先準備好雙份的圖紙、**、避免簽合同時客戶等待合同時間過長,將客戶簽名的乙份留前台處歸檔;

9、簽合同後,業主未付清餘款的情況下,設計師不得將整套施工圖交給業主,只給平面和立體方案草圖、**單,否則,由設計師負責補足設計費;

10、設計師應在簽合同前7天內出齊圖紙,(160m以上,根據實際情況與設計經理確定),如有特殊情況,必須經主管經理同意,並確定最後出圖時間;

11、設計圖紙要準確無誤,符合設計規範、人體工學、公司出圖規範;

12、籤設計合同後,設計師須到現場校對施工圖與實際現場的差別;

設計師注意事項之二

1、施工圖紙確定後,設計師應及時將圖紙交前台文員影印,並將原稿交前台存檔;

2、水、電工進場期間,設計師應及時向業主提供主材清單及主材所需時間安排(可自建**或向前臺索取,由專案經理核好數量及時間再列印交給業主);

3、設計師在工程開工且拆建工程完畢,專案經理初步放樣後,一定要到現場交底主要造型放樣、放線、水電位確定等事宜,設計師與業主、專案經理三方現場簽字確認;

4、設計師至少須五天到現場一次,每次必須在現場簽到並註明時間。(注:此時盡可能與業主聯絡,匯報工作情況及下一步應做的工作);

5、設計師在施工過程中應和專案經理保持聯絡(原則上應一周至少1次以上),並一起協調好業主的關係;

6、工程開工後,每星期必須跟業主聯絡一次以上,通報工程進展情況及其他事情;

7、設計師應經常到所設計的工地例行檢查,對於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應向工程部監理和本部門經理進行書面匯報;

8、新增專案的設計或設計變更,設計師在指定時間內須出施工圖,及時變更**單,送交工程部,工程部出具變更通知單並計算出可能產生的時間變更,工程部與設計師一起將圖紙、**、時間變更單,送給業主並當面進行交底說明,經業主簽認後,專案經理方可施工;

9、設計師在接到工程監理、專案經理、業主等要求設計師到現場指導設計的資訊後,須在一天內到達現場解決,緊急情況須馬上到過現場;

10、設計師在工程竣工驗收前期必須畫出水電竣工圖交給工程部審核後,乙份送給業主,乙份交前台公司歸檔;

11、設計師對每個失敗的單必須做出詳盡分析,並且書面形式上交設計部經理。所用的圖紙及相關資料一併交主管經理存檔;

12、設計師必須配手機,待機時間為早8:30---晚上10:00,休息時間同樣按本條例執行。

設計部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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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日常行為 規範遵守 員工手冊 中相關規定 二 工作規定 3 設計師在規定的時間內未供給全套圖紙者,6 除非公司有正式檔案通知的優惠,所有設計師一律不准對客戶承諾有任何優惠折扣。7 所有簽單設計師必需使用公司同一標準制圖框和工程預算單 單 8 所有簽單圖紙客戶必需簽字認可 單 客戶必需簽字認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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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部日常行為規範 一 工作規定 1 設計師在規定的時間內未供給全套圖紙者,2 除非公司有正式檔案通知的優惠,所有設計師一律不准對客戶承諾有任何優惠折扣。3 所有簽單設計師必需使用公司同一標準制圖框和工程預算單 單 4 所有簽單圖紙客戶必需簽字認可 單 客戶必需簽字認可了 5 所有簽單圖紙必需由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