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梁工程施工質量通病及防治措施

2021-03-04 09:52:02 字數 4947 閱讀 5900

中國交通頻道

橋梁工程在施工中質量通病涉及內容廣泛,從基坑開挖、樁基礎施工、構件預製及安裝、支架現澆混凝土等。在橋梁工程中根據橋梁施工的特點,施工中的存在一些質量通病,針對這些質量通病制定了預防措施和治理辦法。

一 、基礎部分

1、基坑開挖

1.1、挖基

1.1.1、放坡開挖塌方

1、現象

在挖方過程中或挖方後,邊坡土方區域性或大面積塌陷。

2、原因

(1)基坑開挖較深,未按規定放坡,或者通過不同土層時,沒有根據土的特性分別放成不同的坡度,致使邊坡失去穩定而造成塌方。

(2)在基坑兩側,堆放大量土方或施工便道距離基坑過近,在重力或者外力影響下使坡體內剪應力增大,土體失去穩定而塌方。

(3)在地下水和地表水的作用下,由於排水、降水措施不當,一方面土層受水的影響而濕化,內聚力降低,另一方面由於土方的流失,在重力作用下失去穩定。

(4)在挖方時由於操作方法不當出現掏空現象,使土體失去穩定。

3、預防措施

(1)根據土的分類,力學性質確定邊坡坡度。一般情況下可參照下表

基坑的坡度引數

注:1、開挖深度在3m以上時,應作穩定驗算,然後確定坡值,宜在適當的深度增設平台。

2、開挖深度在4m以上且施工週期較長時,宜作坡面鋪砌,如用薄膜覆蓋、鋼絲網水泥砂漿抹面或土袋堆砌坡腳等。

3、在同一基坑內,如各層土質不同應根據不同土質進行不同放坡,其邊坡可成折線形。

(2)採用機械挖方時,應根據不同土質,不同的坡度值,放出基坑邊線,在挖方時要邊挖邊修坡,每次修坡深度不宜超過1m。

(3)在坡頂上棄土時,棄土堆坡腳至挖方上邊緣的距離應根據挖方深度、堆積土數量和土的性質確定。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小於1.2m,堆土高度不得超過1.5m。

(4)在受地下水、地表水影響的基坑,應根據不同深度,不同土質確定排水方法。當基坑深度大於3.0m且屬砂性土,宜採用井點降水。

降水深度掌握在基坑底以下0.5~1.0m。

對深度不深的基坑可採用集水井直接排水持續不停進行,避免基坑被水浸泡。

(5)人工挖方時,應該自上而下順序進行,要邊挖邊修坡,每次挖方深度不宜大於1m,在將近1m時候就應該修整邊坡。

(6)基坑的底面尺寸應滿足施工要求,一般應在基礎平面尺寸外各邊放寬0.75~1.0m,作為支模及開挖排水溝、集水井之用。

當基坑底面尺寸不能滿足滿足需要,而採用修坡放大基坑底面尺寸時,坡腳宜用土袋堆砌,以維持邊坡穩定。

4、治理方法

(1)由於坡頂堆載過量導致滑坡、塌方時,應該清除過量的堆載作為坡頂解除安裝處理,然後再修復邊坡。

(2)若是由於降水措施不利、效果不佳或沒有達到設計要求而導致滑坡、塌方時,應採取補救的技術措施,確保其能達到施工所需要的要求,然後再作邊坡修復。

(3)邊坡的修復應先清除滑坡、塌方的土體,再按實際情況放坡,也可以放緩邊坡。

1.1.2、圍護基坑失穩

1、現象

不宜放坡開挖的基坑,採用檔土板或者鋼板樁作為圍護結構,發生支撐傾斜、圍護結構頂部下沉、嚴重漏水、漏泥、下腳內向位移等現象。

2、原因分析

(1)沒有貫徹邊開挖邊支撐的原則,支撐不及時。

(2)支撐結構不合理,在不適宜使用擋土板的場合使用了擋土板,或雖採用了鋼板樁圍護,鋼板樁的型號偏小、入土深度不足而使鋼板樁產生較大的變形或位移。

(3)降水效果欠佳,或由於附近管線位移而導致漏水,影響圍護結構的穩定。

(4)外力影響圍護結構的穩定。

3、防治措施

(1)基坑應根據不同土質、不同深度採用不同的圍護方法。當採用鋼板樁圍護時,可參照下表

鋼板樁入土深度引數

注:h為基坑開挖深度

(2)當基坑採用擋土板作為圍護措施時,在挖土深度不超過1.2m時,就應進行第一道支撐,以後挖土和支撐交替進行,每次撐板高度一般不宜超過0.6m,若土質鬆軟或下雨時更應及時支撐。

(3)採用鋼板樁圍護時的首次挖土深度不得超過2m,在距地面0.6~0.8m處設頭道支撐,以後每隔1m左右設一道支撐,支撐的結構與間距應符合有關規定。

(4)摸清基坑附近管線情況,特別在影響範圍內的上、下水管更應採取防止滲透的措施。

(5)提高打樁質量,要求達到垂直、平整、直線性等質量要求。

(6)嚴格控制開挖施工順序,支撐位置挖出後,圍檁及支撐必須隨時安裝完畢。

(7)搞好降水措施,確保基坑開挖期間的土體穩定。

1.1.3、基坑泡水

1、現象

基坑開挖後,地基土被水浸泡

2、原因分析

(1)連續不斷下雨,使基坑內積水。

(2)地下水位較高,降水效果欠佳。

(3)排水不及時,進水量大於出水量。

(4)基坑距離河、湖、溝、魚池或者農田灌溉渠較近,在不斷滲透情況下使基坑被水浸泡。

(5)基坑挖好後,未及時澆築墊層混凝土,使露坑時間過長。

3、防治措施

(1)雨季施工時,在基坑四周外0.5~1m處應設截水溝或擋水土提,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內。

(2)挖土時應挖到距基坑底0.3~0.5m處為止。不下雨時,把剩餘0.3~0.5m土方挖除,並立即做好基礎墊層。

(3)在地下水位較高或直接在地下水位下挖方時,宜採用井點降水及在基坑四周開挖排水溝和集水井,隨時排水以降低地下水位,排水溝和集水井的深度應比基坑底深0.5m。

(4)要備足排水裝置,隨挖方隨排水。排水裝置要根據水量而定,排水量應大於進水量,排水時間應自挖方開始到填方完成為止。

(5)在距離河、湖、溝、魚池或者農田灌溉渠較近的地方,應在基坑外設一道截水溝,截水溝距離基坑邊線3m以上,使外界水流入截水溝,而避免流入基坑內。截水溝內的水也應及時排除。

(6)基坑開挖後,應連續作業直至澆築墊層混凝土。在無法連續作業時,也應保證0.3~0.5m土方,待有條件作業時再挖出,同時應隨時排水,避免基坑內因積水而引起基坑泡水。

(7)基底已被泡軟的土方應預挖出,並回填砂、石等粒料至土基標高。

1.1.4、基坑超挖、基底擾動

1、現象

基坑開挖後,地基不平,使區域性或全部地基面高程低於設計標高,基底原狀土受到擾動。

2、原因分析

(1)採用機械開挖,沒有留下30cm由人工開挖整平,而是一挖到底,操作又控制不嚴,區域性多挖。基底原狀土受到機械開挖而擾動。

(2)沒有專人指揮,盲目操作。

(3)測量未經複核出現差錯。

3、預防措施

(1)加強測量複核,要設高程控制樁,指派專人負責經常複測高程。

(2)機械挖方時要由專人指揮,當機械挖至還剩30cm時,應由人工開挖修整。

4、治理方法

當出現超挖或擾動時,應挖出擾動土並回填砂、石或其他建築材料,分層夯實到設計標高。

1.1.5、基坑底出現橡皮土

1、現象

當挖到基坑底時,人走在基底上發生顫動,受力處下陷,四周鼓起,形成軟塑狀態。在基坑內成片出現這種橡皮土(又稱彈簧土)將使承載力下降,變形加大,基底長時間不能得到穩定。

2、原因分析

(1)嚴格控制挖土標高,當用機械挖土時,最後30cm土方應由人工修挖到標高,當遇到超挖時以砂、石回填,不准回填原狀土。

(2)合理安排施工,嚴格按順序挖土,儘量減少人、機械的往返次數。

(3)應根據土質狀況,基坑深度設計降水措施。

3、預防措施

(1)應有良好的降水設施,確保基坑底部的地下水位降低到基底0.5m以下。

(2)無論使用機械或人工挖土,應盡可能避免對原狀土的擾動。如操作者不要過多在原狀土中踩踏、行走。機械挖土時應避免機械對原狀土的撞擊。

4、治理方法

(1)將橡皮土挖出,挖出部分用砂、石或其它建築材料回填拍實,然後做基礎墊層。

(2)將橡皮土較嚴重的部位,把橡皮土挖除後鋪填大石塊,再用其他建築材料嵌實。

1.1.6、基坑底出現冒水、流砂

1、現象

當基坑開挖深度超過地下水位,坑內採用集水井排水時,基坑底出現乙個個冒水水眼,水從水眼不斷湧出,同時伴隨帶有粉細砂。

2、原因分析

(1)由於基坑底部地質狀況有變化,出現了粉沙層或粘土顆粒含量小於10%、粉粒含量大於75%的土層結構,基坑內外水位高差大,在動水壓力的作用下,水通過空隙竄出基坑底面而形成冒水流砂。

(2)基坑底部出現暗溝、舊河道,舊河道距基坑底層很近。潛水在水壓的作用下穿破土層而造成冒水流砂。

3、預防措施

(1)加強地質勘探和調查研究,在基底標高附近有粉砂層時,應採用井點降水方法降低地下水位,減少動水壓力。

(2)應根據地下暗溝、舊河道的流向在其上游開挖截水溝,使潛水通過截水溝引出工程範圍外。

4、治理方法

當開挖到基坑底後,發現冒水流砂可採用如下兩個方法:

(1)在冒水水眼處開挖一道排水溝,排水溝內填上空隙較大的建築材料,排水溝通往基坑邊的集水井,通過抽水使水眼不冒水。

(2)用隔水材料覆蓋在基坑底部,使水眼裡湧出的水在隔水材料的阻隔下,沿隔水底面引到工程範圍以外。

1.1.7、基坑底土體隆起

1、現象

由於土體的彈性和坑外土體向坑內方向擠壓,坑底土體產生回彈、隆起變形。導致構造物建造後產生過量的土體壓縮、沉降變形。

2、原因分析

基坑開挖等於基坑內地基卸荷,土體中壓力減少,產生土體的彈性效應,另外由於坑外土體壓力大於坑內,引起向坑內方向擠壓的作用,使坑內土體產生回彈、隆起變形,其回彈變形量的大小與地質條件、基坑面積大小、圍護結構插入土體的深度、坑內有無積水、基坑暴露時間、開挖順序、開挖深度以及開挖方式等有關。

3、預防措施

(1)合理組織開挖施工,較大面積基坑可採用分段開挖、分段澆築墊層進行施工,以減少基坑暴露時間。

(2)做好坑內排水工作,防止坑內積水。

(3)可採取坑內地基加固的技術措施,通過計算確定加固地基土的深度。

4、治理方法

(1)坑外解除安裝,挖去一定範圍內土體。

(2)坑內載或沿坑內周插入板樁,達到防止坑外土向內擠壓的目的。

(3)坑內按實際情況作坑底地基土加固,然後挖去隆起的土體至標高。

1.1.8、基坑底部突湧

1、現象

(1)基底被承壓水頂裂、在坑底出現不規則的樹枝狀裂縫,承壓水從縫隙中湧出。

(2)基底被承壓水衝破,基底土體結構破壞,下部含水層土中的砂土呈懸浮流動狀態大量湧出。

2、原因分析

橋梁工程施工質量通病及預防措施

對施工中容易出現的質量通病,應認真分析原因並採取針對性的措施。組織有管理 技術 施工等人員參與質量通病專項處理,對工程可能存在的質量通病進行系統的調查和分析,列出各項工程可能存在的質量通病清單,制定詳細的處理措施和整改標準。根據制定的標準將質量目標細化到具體施工環節上,增強方案在作業工程的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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