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實踐進修管理制度

2021-03-04 09:42:39 字數 5369 閱讀 4231

第一條為適應高職教育改革與發展的需要,加強「雙師型」師資隊伍建設,不斷強化教師的實踐教學能力,進一步規範學院各系、部教師的實踐教學活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教師實踐進修管理工作由院人事部門主要負責,教務部門為主配合,有關部門要大力支援,各系(部)負責落實,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

第三條 50歲以下的在職專任專業課教師(含專業基礎課教師,下同)要按照學院和系(部)的安排,分期分批到專業實訓實習基地、相關企事業單位進修學習,並結合實際開展教學研究和課題攻關等工作。

第四條在崗專任教師參加集中進修教育的時間為:初級職稱每學年8-10個工作日,中級職稱每學年5-7個工作日,高階職稱每學年3-4個工作日。以5年為一週期。

乙個週期內,同乙個教師可以一次集中或分批次完成進修任務。

第五條各系(部)專任專業課教師每學年實踐進修的人數原則上應達到本部門專任專業課教師總數的20%-25%,進修活動主要安排在寒暑假期間進行,特殊情況經批准可安排在學期中進行。進修教師的選派既要考慮主導專業發展需要,重點抓好中青年骨幹教師與學科帶頭人的培養,又要考慮專業間的平衡。在進修單位的選擇上,一般不允許相同專業方向的教師在同一實習實訓基地重複下派。

各系(部)要積極鼓勵教師到生產一線實踐鍛鍊,並做好部門規劃。

第六條學院在專任專業課教師中逐步實行「訪問工程師」進修制度,深入到專業對應的企業、行業一線,以掛職、合作研發等多種形式,系統地掌握整個業務技術流程,強化實踐技能,促進與基礎理論融會貫通。

第七條辦理程式:

1、擬進行實踐進修的教師,根據教學需要和自身特點,提出具體進修計畫,教研室討論通過,系(部)主要負責人審批。

2、各系(部)在通盤考慮各專業各學期教學師資的實際需求前提下,於每年的6月上旬、12月上旬將本部門下一學期的專任專業課教師進修計畫報院人事部門,經學院審批同意後實行。

3、實踐進修單位應按就近原則由系(部)根據教師進修計畫聯絡並確定。

第八條對實踐進修的要求:

1、參加實踐進修的教師要服從接受單位的安排和管理,遵守該單位的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為人師表。請假需經接收單位及系(部)領導雙方批准。對於擅離崗位、違章違紀給對方造成不良影響者,參照該單位及學院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2、教師在實踐進修期間,要虛心好學,注重調查研究,不斷總結經驗,掌握實際技能,並結合專業特點取得相應技能證書。

3、各系(部)主任要關心教師在進修單位的實踐情況,定期到進修單位了解教師的表現情況,及時做好檢查督導和溝通聯絡工作,並負責把關係到本人利益的事項及時通知教師本人。人事處等職能部門不定期走訪進修單位,了解教師在進修單位的工作、學習情況。進修教師應主動向系(部)、學院匯報自己的進修情況。

4、實踐進修結束時,教師應向系(部)提交實踐情況的總結、完成課題的報告或**等,系(部)負責獲取接收單位的鑑定意見。進修教師回校後要在系(部)以上範圍內舉行進修實踐成果匯報會,匯報自己在該階段的學習收穫、心得體會,由系(部)組織同行專家評議並提出鑑定意見。系(部)根據進修教師的上報材料及評議結果對教師進行綜合考核,評定成績。

相關材料由系部整理後存檔。

5、實踐進修考核結果作為教師職務晉公升、聘任、續聘和評優等必備條件之一。

第九條對經批准在寒暑假期間各系(部)、各教研室實踐進修工作情況,作為評先評優的必備條件之一。參加實踐進修的教師,進修期間,學院將發放一定的進修補貼。如因係(部)教學確實需要回校上課的,應安排在業餘時間進行(不得占用周一至周五的實踐進修單位上班時間)。

實踐進修結束後,若考核不合格,不予發放進修補貼。經考核,確有成果或表現突出者,系(部)可以給予一定的獎勵。

第十條未完成實踐進修任務,達不到要求者,或被接收單位退回者,由各系(部)提出處理意見並報學院相關部門。

第十一條教師在實踐進修期間協助接收單位工作取得報酬,由系(部)與接收單位結算,系(部)和個人比例分成由各系(部)自行確定,報人事部門和監察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院教務部門要結合教學和實訓的要求,每學年會同人事部門和有關係(部)抽查兩個以上的實踐進修情況,並提出進一步做好實踐進修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第十三條教師或有關負責人在實踐進修單位如有違法違紀行為,由院監察部門會同人事部門進行調查核實,並依法依紀處理。

第十四條教師實踐進修情況的考核程式和細則,由各教學系(部)根據專業特點制定並予以落實。

第十五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院人事部門負責解釋。

關於教師培訓、進修的管理制度

高職院校教師,須是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同時為了適應新時期科學技術發展的需要,鼓勵教師在搞好本職工作的同時參加進修及培訓,提高學歷水平和更新知識,以增強學力,適應教學需要,促進我學院教育教學質量和管理工作水平的不斷提高。

1、教師進修、培訓之專業或單一科目,均應與其本人所學專業或工作必須一致。與教學或工作無關之個人愛好的進修與培訓,不在此列。

2、參加提高學歷進修的教師須在我學院工作有明顯成效,師生反映良好,且工作需要並工作條件允許者,方可參加。

五十歲以下,具有大專及相當大專學歷的教師,三年內必須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具有大學本科學歷的教師,在本校工作滿兩年後可參加提高學歷水平的進修。

3、由於工作需要且教學工作條件允許,鼓勵教師參加知識更新性質的各類短期培訓進修或其他形式的進修。

4、工作有明顯成效,師生反映良好者,一般考查內容應包括:

教學認真,工作責任心強。獲得過教學單項獎勵或教書育人獎勵、優秀班主任或系部級及以上先進教育工作者及單項獎勵(如**、教學改革成果、總公司單項操作能手等),院級以上的優秀黨團幹部、優秀黨團員或被公認為有其他特殊貢獻者。

5、進修形式:

提高學歷教育鼓勵自學進修,支援業餘、半脫產和函授進修,控制全脫產進修。

短訓及其他形式的更新知識進修,可根據工作需要,結合工作條件,由學院安排,以著力提高學力。

6、同一內容、同一層次(如第二學歷)不得重複進修。進修期間每學期本人需交驗進修課表,上課占用時間不記缺勤。

7、進修申請手續:

(1)要求進修人員須先行向所在部門提出書面申請,本部門領導簽署同意後報主管副院長批准並到教務處和辦公室備案。

(2)根據工作需要且條件允許,學院領導可推薦進行某種形式的進修。

(3)進修人員在進修期間妥當安排工作,不得影響學院正常工作。

8、進修者待遇:

(1)因工作需要學院指派參加進修培訓的人員及在進修培訓期間,承擔並圓滿完成學院工作任務的人員,其待遇同於在崗同類人員。

(2)凡不承擔學校工作任務或全脫產進修者,全額發放其本人基本工資,免發職務津(補)貼及各種考核獎金。

9、進修費用:

(1)因工作需要,學院指派參加的各種形式的進修與培訓並達到預期要求的人員,其所用學費由學院全額報銷。

(2)非學院指派參加的各種形式的進修與培訓的人員,其學費交納採取每學期初全部由個人墊付,在期末或下學期初憑進修成績按以下標準報銷:首次進行提高學歷進修(培訓)且成績合格者,予以報銷全部學費的2/3,再次進行提高學歷進修(培訓)且成績合格者,予以報銷全部學費的1/3。進行在職碩士學位進修(培訓)且成績合格者,予以報銷全部學費的1/2。

(3)進修(培訓)人員學期結束,有部分課程不及格者,按不同標準予以報銷學費,報銷金額按下列公式計算:

學期報銷金額=學院規定報銷金額 ×[1-(不及格門數÷學期考核門數)]

(4)各類進修的教材、文具費用一律自理。

(5)參加進修前的預科班學費、各級自學考試報考費與輔導班學費一律自理。

(6)全脫產進修的差旅費、生活補貼等按財務規定辦理。

10、進修的獎懲:

(1)參加國家統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提高學歷者,每考取乙個單科合格證,獎勵本人30元,全科結業後不另行獎勵。

(2)全脫產進修學習者,經補考後一學期有兩門或累計三門課程不及格者,令其停學,返校工作,退還學校已報銷的所有進修費用。

(3)半脫產、業餘進修學習、經補考後一學期有三門或累計四門課程不及格者,令其停學,返校工作,退還學校已報銷的所有進修費用。

(4)半脫產與業餘進修和自學考試者,在進修期間有嚴重影響本職工作(如多次誤課、玩忽職守、出現教學事故等)或受行政處分者,令其停學,退還學校已報銷的所有進修費用。

11、在本學院進行提高學歷進修的人員,畢業後必須在本學院服務一定年限後才能提出調離學院申請。

(1)在本學院後取大學本科學歷者畢業後需在本學院服務滿5年;在本學院後取碩士、研究生學歷者畢業後需在本學院服務滿10年。

(2)後取學歷在本學院服務不滿規定年限,因個人原因提出調離本學院的人員須按服務年限的差額,每年交納2000元的培養費。

12、專任教師照此規定執行。

13、此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2023年9月

教師培訓制度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及教師參加繼續教育學習的有關規定,建設一支思想政治素質優良,專業技術知識紮實,熟練運用專業基礎理論,精於教學,勤於育人的教師隊伍,經校長辦公會同意,特制定教師培訓制度。

一、學校教師應當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高校教師資格和學歷。專任教師應自覺遵守教師培訓制度,接受學校統一安排的思想政治培訓和業務培訓,以利於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的不斷提高。

二、,並取得江西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小組和師培中心頒發的《高等學校教師崗前培訓合格證》。學校新教師崗前培訓內容主要包括學校概況、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及教師禮儀、教師職業道德、教學的基礎和素質教育等內容。重點圍繞教學的「五個環節」抓好教學實踐的培訓,使新教師能夠適應教學的需要。

高校教師崗前培訓的內容為高等教育心理學、教育學、教育法規及職業道德修養等指定內容。

三、專任教師上崗後的培訓分為兩種

(1)由學校根據實際需要統一組織的國內外、省內外的高校、企業、科研院所等單位的有計畫有目的的,選派部分人員參加長期或短期進修、培訓,提公升學歷、學位或專業技術知識進修。每年利用寒暑假組織不低於教師總數20%的專業課、專業基礎課教師,到校外實習實訓基地等對口單位參加生產實習和實踐、鍛鍊。力爭三至五年之內,每位專業課或專業基礎課教師要輪訓一至兩遍;

(2)由所在教學單位自行組織安排,培訓內容以專業課程要求為主。各二級學院的學科業務培訓由各二級學院根據本院年度培訓計畫自行申報,自行安排,報學校分管領導審批及人事處備案。

四、學校為專任教師提供接受思想政治培訓和業務培訓的條件,每年度學校投入一定的教師培訓經費,每學期學校統一組織一次全校專任教師集中培訓;根據學科發展的需要每學期提供一至兩次業務進修機會。每位教師每學年接受培訓及繼續教育總課時數不少於30~50課時。

五、教師培訓以參加校內培訓為主,選派外出培訓為輔。教師參加本校組織進行的培訓免收培訓費,選派外出培訓所需費用根據實際情況由學校決定校方全部或部分承擔或校方與教師協商分擔。

六、學校鼓勵教師在不影響完成教學任務的前提下自主參加校外的專業技能培訓,如取得法律執業資格律師、經濟師、會計師、軟體工程師、電子商務師、技師等,並獲取相應「雙師型」教師資格證書,提公升自身的專業理論知識和技能及資質。教師自費參加校外同所教學科相關聯的培訓可以計入培訓課時數,學校對自費參加校外培訓後,教學能力顯著提高的教師給予獎勵。

七、學校各二級教學單位及人事處要建立教師培訓業務檔案,記錄教師培訓情況;專任教師應備有培訓筆記本,記錄本人參加思想政治培訓和業務培訓的內容及心得體會。

八、學校各二級教學單位及人事處年度工作計畫、總結中應包括教師培訓方面的內容;考核教師時應將培訓課時的完成情況及培訓效果列入考核內容,並將教師年度考核記錄歸入教師培訓業務檔案。

教師進修培訓管理制度

2.學習要求 1 凡新參加教學工作的教師,都必須由所在教研室指定思想素質好 業務水平高 具有講師以上職稱的教師擔任指導教師。指導時間一般為二年 培養新教師的愛崗敬業精神和良好師德,指導學習教育理論,掌握教學規律 教學技巧,編寫各種教學檔案,提高教學水乎 指導專業技能訓練,並對新教師的政治思想 業務能...

進修生管理制度

1.接收工作 1 進修條件 進修生須取得 中華人民共和國 執業證書 具有3年以上臨床護理工作經驗。2 進修時限 2個月至6個月 3 進修生接到來院學習的通知後,按規定時間持 開灤總醫院護理進修生登記表 到我院護理部辦理入院進修學習手續。食宿自行安排,費用自理。4 收費標準 每人每月收取進修費200元...

實習進修生管理制度

為完善我院教學管理,提高醫療教學質量,更好地培養實用型的醫學人才,特對申請來我院的實習進修人員作如下規定。第一章實習生管理制度 一 實習生接收制度 一 實習生所在醫學院校統一向我院科教部提出實習要求,經雙方協商,科教部確認接收人數並向學校發出 實習生接收函 二 科教部根據實習大綱編制 實習生輪科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