樁基工程安全施工專項方案

2021-03-04 09:34:00 字數 3593 閱讀 4429

勝浦濱江苑社群臨時公共設施配套專案樁基工程安全

施工專項

方案編制單位:蘇州創基地基工程****

編制時間:2023年9月7日

目錄一、樁機進場

二、裝置安裝、拆卸與遷移

三、機電裝置的使用

四、起重作業

一、樁機進場

1 進場施工前必須查清工地及附近地區高壓輸電線路、地下管線、周邊建築物、場內原有的水塘、河道分布、場外交通等情況,對施工環境作安全評估並採取針對性措施。

2 在溝谷河流兩岸或水上施工,應事先了解地質地貌特徵、氣象與水文資料,採取有效措施,預防災害發生。

3 施工現場應做到三通(水、電、路)一平(場地),做好施工中的排水、排汙工作。複雜地質條件下施工,應注意地表荷載的增加或地下水的變化而引導起土體的位移。

4 施工現場和各類機具裝置、料場、道路布置合理,保留安全、消防通道,施工區與生活區分開並設隔離帶。工地應符合安全衛生要求。

5 施工現場用電必須編制專項用電方案,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05的規定和《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有關規定。

6 施工現場、生活區、辦公室、倉庫、食堂必須配備足夠有效的滅火器材、急救藥品器具。

7 工地內的危險區域應掛「危險」、「禁止通行」等警示牌,樁孔口設蓋板。

8 工地開工前,由企業安全管理部門對工地進行開工前安全驗收並鑑署意見,並向主管局填報「工程施工專案三項制度備案表」。

二、裝置安裝、拆卸與遷移

1 施工場地填碴後必須壓密實,鑽機安裝平整穩固、周正水平,預防施工或移位時的沉陷和傾斜。機台上的機具必須有可靠的底盤與台架連線。

2 機台地板採用厚度大於40mm的木板或有防滑措施的鋼板。塔架的爬梯、工作平台及護欄必須安裝牢固、可靠。滑輪與天車輪要有天車擋板。

機台必須設有提公升鋼絲繩限位器和防止鋼絲繩跳槽的安全擋板。

3 樁機的安裝、拆卸和遷移必須有專人統一指揮。嚴禁上下拋擲工具、物件。嚴禁塔架上下同時作業。

嚴禁塔上或高空位置存放拆裝工具和物件。塔架整體豎放時,施工人員應離開塔架起落範圍。

4 塔架起立或放倒時,其外側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之間必須保持的最小安全距離列表1表1

5 施工現場的機動車道與外電架空線路交叉時,線路最低點與路面的垂直距離不小於表2所列數值表2

6 樁機在外電架空線路下施工,必須編制外電線路防護方案,採取防護措施、增設屏障、遮攔、保護網,屏障用絕緣材料搭設,禁止雷雨時施工,塔頂與外電線路的安全距離應符合表2所列。

7 樁機移位時,應消除途中障礙物,並有專人照看電纜。用軌道、滾筒移位,應先檢查軌道滑輪、滾筒、鋼絲繩、支腿油缸等安全情況,移位時平整、勻速,防止傾倒。

8 車裝鑽機移位時,要放倒桅杆、拆除電纜、膠管。鑽車到位後,用三角木塞固定車輪,支腿要落在基台木上。

9 汽車搬運樁機時,要**穩固,有專人指揮,互相配合,嚴禁超載,夜間裝卸要有足夠的照明。

三、機電裝置的使用

1 各種機電裝置的安裝、使用、維修均應按其說明書的要求進行。電氣作業應按其規範進行。

2 機電裝置必須建立使用、檢查、維護保養制度,移動部位全封閉防護。工程結束時對裝置進行檢查、維修,確保安全可靠。

3 機電裝置運轉中,不得進行零部件的拆卸和修理。拆洗和檢查機電裝置時必須停電停機,防止轉動傷人。

4 電氣裝置與線路必須保持絕緣良好,電纜的絕緣電阻不低於0.5mω。

5 電纜線路應按照現場施工用電專項設計要求敷設,主電纜應架空或沿工地圍牆用絕緣子掛設,移動電纜過車道時應穿管埋設,嚴防碾壓,電纜接頭架空並設警示牌、經常檢查電纜接頭是否漏電。動力電纜採用五芯線,照明電纜採用三芯橡皮護套線。

6 每台樁機設定乙隻配電箱,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保(漏電保護器),箱內無雜物,貼有電工定時檢查維修記錄表。嚴禁動力、照明電混用。在使用中配電補充的電流量不得超過電氣裝置的額定值。

7 漏電保護器、熔斷器、熔絲必須按規定的規格使用。連續發生熔絲熔斷應查明原因進行處理。嚴禁多股熔絲或其他金屬絲代用。

8 施工現場採用tn-s接零保護系統,保護零線由工作接地線、配電室的零線或第一級漏電保護器電源側的零線引出,接至每一台用電裝置的金屬外殼(含配電箱);工作零線和保護零線在配電箱內應通過端子板接接;保護零線在其他地方不得有接頭;重複接地線與保護零線相連,現場重複接地不少於3處(即總配電箱、線路的中間和末端處),且每處接地電阻不大於10ω。

9 夜間施工應有足夠的照明,燈具應懸掛或固定在合適部位,必須使用電纜,並保證絕緣良好。低壓電器裝置如ⅲ類電動工具、安全行燈等應在國家標準《安全電壓》範圍內使用。

10 檢修電器裝置和線路時,首先要切斷電源,在開關上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禁令牌。如需帶電工作,必須有確保安全的措施,並有專人監護。非電工不得從事電氣裝置的安裝和檢修。

11 使用柴油發電機組供電,應有專人管理。機房掛設操作規程牌,機組配有安全防護裝置。若與外加線路電源聯接,應設聯鎖裝置,嚴禁並列執行,遵守電力部門有關規定。

12 當電器裝置、線路著火或施工現場發生其他火災時,應立即切斷電源。

13 進行電、氣焊作業必須嚴格執行《焊接安全規程》。非持證焊工不得從事電、氣焊作業。

14 大風大雨後,及時對電器裝置及線路進行系統檢查。停電後應關閉總閘,採用應急照明措施。

四、起重作業

1 起重作業設專人統一指揮,按標準訊號指揮操作。

2 起重機作業前必須安置平穩,支腿地面堅實牢固,對各安全限位、保險制動、訊號裝置和各零部件進行細緻檢查,確認無誤,再進行試吊。

3 起重用鋼絲繩和吊鉤的安全係數必須滿足起重規範要求。發現鋼絲繩斷股、斷絲或鏽蝕、磨損超過《起重機械安全規程》的規定時,必須及時更換。

4 起重量必須按起重機的起重特性曲線確定。

5 起吊過程中應做到「二慢一穩」,即起吊重物慢、下落時慢、迴轉要穩。

6 履帶式起重機啟動前,應分開離合器,將各操縱桿放在空檔位置,待操作人員聯絡好後方可啟動。接近滿負荷時,禁止臂桿與履帶垂直。吊物行走時,臂桿應在履帶正前方,行走拐彎不得過急,接近滿負荷時禁止轉彎。

7 汽車起重機停止作業時,所有操縱桿應放到空擋位置,並關門上鎖。轉移位置時,應先轉回臂桿放落在支架上,再收回支腿,掛好吊鉤並將鋼絲繩收緊。起重機的移動和公路行駛,由持證的汽車駕駛員駕駛。

8 起重機不得在外電架空線路下起重作業。在外電架線路一側作業,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起重臂、鋼絲繩或重物與外電架空線路的最小安全距離應符合表1的規定。

9 禁止起重機在下列情況下起吊和執行:

9.1 吊運的重量超載或重量不清;

9.2 吊運重物或鑽具時,**、吊掛不牢、不穩;

9.3 吊運的重物上站人或放置未加**的浮物;

9.4 起重臂下站人;

9.5 起重機執行中,起重工或指揮人員離崗;

9.6 斜吊緊拉;

9.7 吊著重物在空中長時間停留;

9.8 指揮訊號不明,光線暗淡;

9.9 吊運壓力容器;

9.10 汽車起重機吊著重物行走;

9.11 六級以上強風時。

10 使用捲揚機時,操作地點通視良好。工作前應檢查鋼絲繩、離合器、制動器、保險棘輪、傳動滑輪等,確定安全可靠後方準使用。起吊重物在空中短暫停留時,除使用制動外,並用棘輪保險卡牢。

11 使用千斤頂必須場地堅實,並用墊木墊平。油壓千斤頂與明火保持3-5m距離,保險塞對面禁止站人。放鬆千斤頂前必須預先通知其他有關操作人員。

卡瓦要用鋼絲繩連緊、捆牢。處理事故時,回杆或回油時,禁止用公升降機提吊被頂起的事故鑽具。

12樁機施工完樁孔及時回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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樁基礎施工專項方案

目錄一 編制依據 2 二 工程概況 2 三 施工組織計畫 3 一 施工工期安排 3 二 管理人員配備及職責分工 3 三 勞動力計畫 4 四 主要機械裝置配備 4 五 原材料準備 5 四 人工挖孔樁施工工藝 6 一 工藝流程 6 二 施工 7 五 質量標準 10 六 成品保護 11 七 應注意的質量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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