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精神文明建立工作例會制度

2021-03-04 09:33:57 字數 712 閱讀 8701

附件2:

為加強對全國和自治區文明單位的動態管理,強化文明單位建立「注重在平時,建立在平時」意識,防止測評驗收前突擊建立、弄虛作假、敷衍應付等不良現象發生,樹立和維護文明單位的良好形象和聲譽,使文明單位建立工作規範化和制度化,從2023年起,在全區實行精神文明建立工作「例會」制度。

一、「例會」制度的組織和實施

「例會」在自治區、各地州市文明辦的指導下,由自治區直屬機關、自治區國資委和各縣市區文明辦組織實施,各地、部門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

1、「例會」每季度召開一次,具體日期自定,並能形成固定日。

2、「例會」主要召集所管轄的全國和自治區文明單位的分管領導和專(兼)職幹部參加。

3、「例會」可採取召開會議、組織現場觀摩會等多種形式。

二、「例會」的主要內容

1、根據上級文明辦的工作部署,安排階段性的主要工作。

2、依照《自治區文明單位測評體系》的各項標準,有針對性地做好業務指導工作,及時解決實際問題,做好測評驗收的各項準備工作。

3、「抓兩頭、帶中間」,選樹、宣傳先進典型,交流推廣典型經驗;對出現問題的單位,提出工作要求,限期進行整改,提高建立質量。

三、「例會」要求

1、「例會」形式要多樣,倡導開短會,務求實效。

2、「例會」只限精神文明建立工作方面的內容。

3、建立考勤制度,凡在全年兩次無故不參加「例會」,且又不按「例會」工作要求去做的單位,視情況進行約談或取消文明單位的推薦資格。

精神文明建立工作制度

精神文明建立工作制度和保障措施 一 組織領導制度 1 建立黨組織統一領導 一把手親自抓 分管領導直接抓 齊抓共管的領導體制。2 堅持 兩手抓 兩手硬 把 三個文明 工作,一起部署 一起落實 一起檢查 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設目標管理責任制,將年度工作細化 量化,層層分解,簽訂責任書,落實到科室和個人,形...

精神文明建立工作制度

一 組織領導制度 1 建立校長親自抓 分管負責人協助抓 齊抓共管的領導體制。2 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設目標管理責任制,將年度工作細化 量化,層層分解,簽訂責任書,形成嚴格監管 嚴格考核 嚴格獎懲的管理機制。3 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設各項制度和規範,把精神文明建設納入制度化 規範化 科學化的執行軌道,各項...

精神文明建立工作制度

一 組織領導制度 1 建立黨組織統一領導 一把手親自抓 分管領導直接抓 齊抓共管的領導體制。2 堅持 兩手抓 兩手硬 把 三個文明 工作,一起部署 一起落實 一起檢查 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設目標管理責任制,將年度工作細化 量化,層層分解,簽訂責任書,落實到科室和個人,形成嚴格監管 嚴格考核 嚴格獎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