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銀行從業資格考試《公共基礎》第六章考點分析

2021-03-04 09:33:13 字數 4724 閱讀 9959

存款及其辦理原則

存款業務的基本法律要求

對單位存款查詢、凍結、扣劃的條件和程式

存款利率法律管制

存單糾紛案件的認定與處理

存款合同

授信原則

授信審核

貸款業務的基本法律要求

貸款合同

商業銀行向關係人發放信用貸款的禁止

對商業銀行存貸業務中不正當手段的禁止

同業拆借業務的禁止

對同一借款人貸款的限制

對關係人發放擔保貸款的限制

對相關金融業務和直接投資的限制

對結算業務的限制

本章介紹銀行主要業務法律規定,包括存款業務、授信業務和業務禁止、業務限制等方面的規定。存款業務法律規定主要介紹個人儲蓄原則、存款合同和銀行存款查詢、凍結及扣劃的規定。授信業務法律規定主要介紹授信原則、授信審核、擔保及利率,授信合同和關係人授信原則等內容。

商業銀行辦理個人儲蓄存款業務,應當遵循存款自願、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存款人保密的原則。

1. 經營存款業務的特許制

2. 以合法正當方式吸收存款

3. 依法保護存款人合法權益

商業銀行應當保證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不得拖延、拒絕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除非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商業銀行有權拒絕任何單位和個人查詢、凍結、扣劃存款人的存款。

1. 查詢單位存款

查詢人必須出示本人工作證或執行公務證和出具縣級(含)以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局簽發的「協助查詢存款通知書」,由銀行行長或其他負責人簽字後並指定銀行有關業務部門憑此提供情況和資料,並派專人接待。

查詢人不得借走原件,需要的資料可以抄錄、複製或照相,並經銀行蓋章。

2. 凍結銀行存款

「協助凍結存款通知書」。

被凍結的款項在凍結期限內如需解凍,應以作出凍結決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簽發的「解除凍結存款通知書」為憑,銀行不得自行解凍。

凍結單位存款的期限不超過六個月。

被凍結的款項,不屬於贓款的,凍結期間應計付利息,在扣劃時其利息應付給債權單位,屬於贓款的,凍結期間不計付利息。如凍結有誤,解除凍結時應補計凍結期間利息。

3. 扣劃單位存款

「協助扣劃存款通知書」

1. 我國對存款利率的法律管制的主要內容

(1)中國人民銀行是管理利率的唯一有權機關,其他任何單位無權制定利率;

(2)各類金融機關和各級人民銀行都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有關國家利率政策和有關規定;

(3)對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存款利率或以變相形式提高、降低存款利率的金融機關,轄區內銀行銀行按其多付或少付利息數額處以同額罰款;

(4)依法設立的儲蓄機關及其他金融機關,應當接受人民銀行對利率的管理與監督,有義務如實按人民銀行的要求提供檔案、賬簿、統計資料和有關情況,不得隱匿、拒絕或提供虛假情況。

2. 利率違法行為的表現形式

金融機構的下列行為屬於利率違規行為:

(1) 擅自提高或降低存、貸款利率的;

(2) 變相提高或降低存、貸款利率的

(3) 擅自或變相以高利率發行債券的;

(4) 其他違反《人民幣利率管理規定》和國家利率政策的。

實踐中最常見的利率違規行為是銀行高於法定利息吸收存款的行為。

3. 對利率違法行為的處罰

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50萬以上,1-5倍罰款;50萬以下,50-200萬罰款,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經營許可證、追究刑責。

1. 存單的概念

存單在法律意義上是表明存款人與金融機構間存在存款合同關係的重要證據,其性質屬於合同憑證,用來證明存款人與存款機構之間的約定的存在。

存款機構出具了存單,不論自己的經辦人將該筆款項入賬或不入賬或部分入賬,存款機構無權單方更改,如果單方更改,則其更改違反存款合同規定。

2. 存單關係效力認定的兩個條件

(1)形式要件

形式要件是指存單等憑證的真實性。樣式、版面、簽章等

(2)實質要件

實質要件是指存款關係的真實性

3. 一般存單糾紛案件的認定與處理

(1)認定

當事人以存單或進賬單、對賬單、存款合同等憑證為主要證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存單糾紛案件和金融機構向人民法院提起的確認存單或進賬單、對賬單、存款合同等憑證無效的存單糾紛案件,為一般存單糾紛案件。

(2)處理

①持有人以上述真實憑證為依據提起訴訟的,金融機構應當對持有人與金融機構間是否存在存款關係負舉證責任。

②持有人以上述真實憑證為依據提起訴訟的,如金融機構不能提供證明存款關係不真實的依據,或僅以金融機構底單的記載內容與上述憑證記載內容不符為由進行抗辯的,人民法院應認定持有人與金融機構間的存款關係成立,金融機構應當承但兌付款項的義務。

③持有人以在樣式、印鑑、記載事項上有別於真實憑證,但無充分證據證明系偽造或變造的瑕疵憑證提起訴訟的,持有人應對瑕疵憑證的取得提供合理的陳述。

④在存單糾紛案件的審理中,如有充分證據證明存單、進賬單、對賬單、存款合同等憑證系偽造、變造,人民法院應在查明案件真實的基礎上,依法確認上述憑證無效,並可駁回持上述憑證起訴的原告的訴訟請求或依據實際存款數額進行判決。

1. 存款合同的概念

存款合同的經營存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存款機構)與存款人之間達成的權利義務關係協議。

2. 存款合同的訂立

存款合同的訂立也須經過要約和承諾兩個階段,存款客戶向存款機構提供的轉帳憑證或填寫的存款憑條應是要約,存款機構收妥存款資金入賬,並向存款客戶出具存單或進賬單等是承諾。

存單或進賬單是存款債權的法律憑證,也是存款合同的表現形式。

存款合同是一種實踐合同,故必須是存款客戶將款項交付存款機構經確認並出具存款憑證後,存款合同方才成立。

3. 存款合同的內容

存款合同一般採用存款機構制定的格式合同。其內容包括:存款客戶名稱、位址、幣種、金額、利率、存期、計息方式、密碼,等等。

4. 存款合同的形式

存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合同法》第十一條對合同的書面形式作了更廣泛的界定:「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資料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授信業務是指商業銀行向客戶直接提供資金支援,或者對客戶在有關經濟活動中可能產生的賠償、支付責任作出保證,包括貸款、貸款承諾、承兌、貼現、**融資、保理、信用證、保函、透支、擔保等表內外業務。

1. 合法性原則

2. 誠實信用原則

3. 統一授信原則

對單一客戶或地區的表內外各種信用發放形式和本外幣統一綜合授信,確定最高綜合授信額度,並加以集中統一控制。

4. 統一授權原則

(1)貸款人在受理借款人的借款申請後,評定借款人的信用等級。

(2)在評級後,貸款人的調查人員應當對借款人的信用等級以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型、盈利性等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抵押物、質物、保證人情況,測定貸款的風險。

(3)貸款人應當建立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貸款管理制度。審查人員應當對調查人員提供的資料進行核定、評定,複測貸款風險,提出意見,按規定許可權報批。貸款調查評估人員負責貸款調查評估,承擔調查失誤和評估失準的責任;貸款審查人員負責貸款風險的審查,承擔審查失誤的責任;貸款發放人員負責貸款的檢查和清收,承擔檢查失誤、清收不力的責任。

(4)貸款人應當根據業務量、管理水平和貸款風險度確定各級分支機構的審批許可權。超過審批許可權的貸款,應當報上級審批。

1. 貸款業務中的幾個基本概念

。貸款人

借款人2.《商業銀行法》對貸款業務的基本規定

第三十五條,對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償還能力、還款方式等嚴格審查。審貸分離、分級審批制度。

第三十六條,借款人應當提供擔保。

第三十七條,與借款人訂立書面合同。

第三十八條,按照央行規定的貸款利率上下限,確定貸款利率

第三十九條,商業銀行貸款,應當遵守下列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規定:

(一)資本充足率≥8%

(二)貸款餘額≤存款餘額75%

(三)流動資產≥流動負債25%

(四)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餘額≤商業銀行資本餘額10%

第四十條,商業銀行不得向關係人發放信用貸款。

向關係人發放擔保貸款的條件不得優於其他借款人同類貸款的條件。

第四十一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商業銀行發放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第四十二條,借款人應當按期還本付息。

1. 貸款合同的概念

貸款合同,是指以金融機構為貸款人,接受借款人的申請向借款人提供貸款,由借款人到期返還貸款本金並支付貸款利息的協議。

2. 貸款合同的內容

3. 貸款合同的抗辯

貸款人享有的先履行抗辯權,或稱不安抗辯權,是指負有先履行債務的貸款人在貸款合同簽訂之後,有確切證據證明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1)經營狀況嚴重惡化;(2)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3)喪失商業信譽;(4)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難以按期歸還貸款時,可以中止(暫時停止)交付約定款項,並要求借款人提供適當擔保。

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並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貸款人可以解除合同。但貸款人對此負通知義務和舉證責任,貸款人沒有確切證據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4. 貸款合同的保全

(1)代位權。指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代位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同時,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2)撤銷權。指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或者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並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如借款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無償轉讓其財產,以至無法歸還銀行貸款,銀行可以行使撤銷權。

該撤銷權的行使有下列時效限制: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5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

如何考好銀行從業資格考試

尤其要重視銀行業協會 上公布的考試大綱,因為考綱是唯一可以作為依據的官方考試重點。掌握考試大綱中所列的知識點很重要,更要熟悉考試大綱所羅列的知識體系。按照考綱有的放矢地逐個攻破每個知識點涉及到的內容。3 學習方法 由於大部分學員都反映看書太枯燥,看書效率不高,這裡介紹這樣的學習方法,使學員在重視教材...

2023年銀行從業資格考試《風險管理》模擬題庫及答案 2

並不消滅風險源,只是風險承擔主體改變。a 風險轉移 b 風險規避 c 風險分散 d 風險對沖 已知一種債券的現價是100元,久期是4。5年,當市場連續復合年利率上公升50個基點後,上述債券的新 為 a 87.5 b 95.5 c 97.75 d 102.25 操作風險評估的原則之一是由表及裡,在流程...

2023年銀行從業資格考試《風險管理》模擬題庫及答案 3

內部流程引起的操作風險包括財務 會計錯誤 檔案 合同缺陷 產品設計缺陷 錯誤監控 報告 結算 支付錯誤 交易 定價錯誤六個方面。抵押權證和房產證丟失引起的操作風險屬於哪一方面?a 財務 會計錯誤 b 檔案合同缺陷 c 錯誤監控 報告 d 結算支付錯誤 是由不完善或有問題的內部程式 人員及系統或外部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