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招聘管理制度

2021-03-04 09:31:16 字數 4070 閱讀 436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及時準確地補充公司所需人才,建立健全良好的人才選用機制,滿足公司發展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管理辦法規定了公司招聘人才的基本程式、方法、要求。

第三條本管理辦法適用於公司部門負責人以下全體員工。

第二章招聘計畫

第四條人力資源需求**:

1、各部門人力資源需求**與審核。

公司集團職能部門及門店每年根據公司發展戰略和年度經營目標編制年度計畫時,應同時制訂本部門、門店年度人員需求**,內容包括實現本部門年度目標所需人員總數與結構、現有人員總數與結構、流出人數與方式(退休、辭退、輪崗等)、注入人數、時間與方式(內招、外招)及其原因分析等;行政人事部負責對各部門的人員需求**進行審核。

2、公司年度需求**。

行政人事部綜合考慮公司發展、組織結構調整、員工內部流動、員工流失、競爭對手的人才政策等因素,對各部門、門店人力資源需求**進行綜合平衡,分別制訂年度人力資源需求**。

3、臨時性人力資源需求。

各部門、門店對未列入年度**的人員需求,由部門領導填寫「臨時招聘申請表」,說明未列入年度**的原因,同時註明增編崗位的分工情況及原由,經行政人事部審核,報公司領導審批,行政人事部組織實施。

第五條招聘計畫:

行政人事部負責根據需求和供給**制訂年度招聘計畫和具體行動計畫,招聘計畫包括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要求(年齡、性別、學歷、工作經驗、工作能力、個性品質等),招聘渠道和方式,招聘測試內容和實施部門,招聘結束時間和新員工到位時間及招聘預算,報經公司領導審批後,由行政人事部組織實施。

第三章招聘政策

第六條招聘原則

1、公司使用、招聘人才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自願」的原則。

2、為公司提供認同福海公司企業文化,願意同公司共同進步發展,道德品質優秀,最合適的人才。但相同條件下,公司將優先選拔內部員工。

3、公司歡迎和鼓勵各位內部員工向公司推薦優秀人才(直系親屬迴避)。

4、慎重招聘在競爭企業工作過的人員。

5、歡迎正常離職的人員重新回到福海工作,被公司辭退的人員永不錄用。

第七條招聘方式

1、招聘方式主要分為內部招聘和外部招聘。

2、內部招聘:

(1)內部招聘物件的主要**有職位晉公升,工作輪換,內部人員重新聘用等。內部招聘的主要方法有推薦法(經本組織個別員工推薦),公告法(使全體員工了解崗位空缺,通過競聘選拔)。

(2)內部招聘管理由行政人事部負責組織。

3、公司將在內部招聘不能滿足崗位要求時進行外部招聘:

(1)外部招聘的幾種形式:員工推薦、**招聘、招聘會、校園招聘、委託獵頭公司招聘。

(2)外部招聘管理由行政人事部負責組織。

第八條招聘申請程式

1、各用人部門需要招聘時,應先填寫《招聘申請表》,基層員工補充辭工由部門直接主管提出申請,部門負責人(店長)審核,行政人事部負責人批准。員工新增或批量招工由缺崗層級的直接主管提出申請,部門負責人(店長)審核,行政人事部負責人審核,公司分管領導或總經理審批,如果申請招聘編制以外的職位,還需附上該職位的《職位說明書》及《增編申請表》經行政人事部負責人及總經理批准後方可招聘。

2、對於基層員工的招聘,用人部門須提前1個月通知行政人事部,對於一般職級和技術員級的人員招聘,用人部門應該提前2個月通知人事部,對於主管級及以上人員的招聘,用人部門應至少提前3個月通知人事部,以便行政人事部有充足的時間物色人選及統一安排招聘計畫,對於緊急需要的人員(如替換辭職、辭退人員),用人部門需及早通知人事部。行政人事部有義務在規定時間內將所缺人員招納到位。

第九條外部招聘程式

1、招聘工作統一由人事部統籌安排,各部門不得自行開展招聘工作(任何人員不得私自與用人部門自行聯絡,否則行政人事部拒絕辦理聘用手續)。

2、主管級(含主管級)以下的職員及工程技術人員的招聘由行政人事部人事經理根據用人部門的要求進行初試,然後將篩選後的合格人選推薦給招聘崗位的直接上級複試。複試合格後由用人部門於面試後的1個工作日內填好《結構化面試評價表》和《試用人員審批表》報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人事經理填寫薪酬待遇後,逐級上報直至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准後方為有效。用人部門對面試人員反饋資料不按時提供的,行政人事部視同用人部門不滿意,將反饋應聘人員面試未通過,由此而造成的人才流失損失,由用人部門自行承擔。

3、招聘中、高層管理、技術人才,由行政人事部收集並篩選應聘人員材料後,進行初試,填寫《結構化面試評價表》。初試合格後,安排面試小組進行複試(面試小組成員:董事長、總經理、專家、行政人事部負責人、用人部門負責人等)。

複試通過後,由行政人事部填寫《員工試用審批表》並報總經理批准錄用。對特殊或關鍵性崗位人員行政人事部有必要進行人員背景調查,核實情況。

4、應聘人員在面試時應提供本人的學歷證明、身份證、資格(質)證明、技術職稱、前單位離職證明等有效證件的原件和影印件。

第十條內部招聘程式

1、行政人事部根據招聘需要在公司內部發布招聘資訊,一方面可以通過查閱員工檔案,尋找合適人選,另一方面接受員工的直接報名或部門推薦。

2、確定候選人後,招聘流程參照外部招聘流程執行。

3、任何人員應聘內部崗位,必須持相關證件到行政人事部面試,不可直接與用人部門私下聯絡,否則行政人事部可以不給予辦理任何手續。

第五章新員工的入職管理

第十一條行政人事部向應聘合格並辦妥相關審批手續的員工發出報到通知。通知應聘人員在指定的醫院進行入職體檢,體檢結果合格,應聘人員於指定日期到行政人事部報到。如體檢結果不合格,取消錄用資格。

入職體檢費用轉正後予以報銷,最高限額為50元。

第十二條入職員工按規定日期到公司行政人事部報到並辦理入職手續,報到時必須提供相關資料(身份證影印件、離職證明、一寸**兩張、學歷證明、資質證書等)。行政人事部人事經理按《新進員工入職培訓記錄表》為入職員工進行崗前培訓,了解企業文化、企業發展歷程、公司組織結構及各部門業務範圍、基礎管理制度和安全常識等。向新員工發放工號牌、錄入考勤指紋,同時簽訂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員工入職手續辦理完畢,行政人事部開具《試用通知單》,並帶領新入職人員到部門報到。

第十四條用人部門按《新進員工入職培訓記錄表》為入職員工進行在崗培訓。部門主管帶領參觀部門,介紹部門人員,直接主管介紹崗位職責和工作目標、試用期基本要求。

第十五條自入職之日起,行政人事部為員工建立並保管員工個人檔案,各部門員工有義務及時知會行政人事部有關的個人資料變動情況,如身份證、姓名、通訊位址、緊急聯絡人及通訊方式更改等,如有更改證件或資料,不及時告之行政人事部,出現任何後果,由本人自己負責。

第十六條試用期考核程式:

1、公司規定,基層員工(保潔員、貨梯工、炊事員、電工、暖通工等)試用期為乙個月,普通職員(客服、文員、平面設計等)試用期為二個月,管理人員或技術工程類人員試用期原則上為三個月,如試用期內有特殊表現,可提前乙個月轉正。試用期內新進員工辭職需提前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部門,試用期結算標準參照《試用人員認同書》中規定執行。

2、試用期的待遇按《試用期審批表》上的約定方式給付。

3、新進員工試用第一天,由人事經理將《試用人員跟蹤評估表》交試用部門,新進員工直接主管和人事經理分別負責對新進員工的試用期表現進行評估,每次評估以乙個月為乙個週期。

4、試用期間,新進人員若有嚴重違規行為或能力明顯不足者,試用部門應於試用人員試用期滿前15天,將填有不合格理由和建議順延試用或勸退意見的《試用人員跟蹤評估表》報行政人事部審核,審核通過後試用部門立即做出相應處理。由於試用部門未能在人員試用期到期前通報行政人事部員工試用不合格,由此引起用工糾紛及不良後果的,試用部門按五項考核指標給予考核,造成較大負面影響的,公司將視情同時予以經濟處罰。

5、員工試用合格,試用部門應於試用期滿前5天上報《試用人員跟蹤評估表》,並填寫同意轉正意見,行政人事部下發《轉正申請書》和《轉正審批表》至試用部門,辦理員工轉正手續。

第十七條員工轉正管理:

1、員工收到轉正申請資料一周內完成試用期小結和轉正申請。部門主管及負責人應對員工試用期的表現做全面慎重的評估,部門簽署意見後報行政人事部審核,並明確轉正後福利薪資,報公司董事長(或分管領導)審批。

2、轉正手續報批結束後,用人部門直接主管應與轉正人員進行面談,聽取員工對試用期間工作的自我評價,肯定員工的付出和優點,指出員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對工作改進做出建議,同時明確崗位職責和要求。

3、行政人事部在員工轉正後與其面談,明確轉正後的薪資和福利,對其職業發展方向做出建議。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負責制定、修訂、廢止、實施和解釋。

第十九條本制度自審批通過後即執行。

2023年7月16日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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