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裝置管理辦法

2021-03-04 09:30:32 字數 4659 閱讀 7494

關於印發《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

裝置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現將重新修訂的《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裝置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四日

第一條為了加強裝置管理工作,提高裝置管理水平,保障裝置安全經濟執行,依據國家有關裝置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中國石化集團資產經營管理****(以下簡稱集團公司)和所屬生產、銷售直屬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其他企業參照執行。

第三條本辦法中裝置管理的物件是指用於油田勘探開發、石油煉製和石油化工生產、產品銷售及其它生產運營的機械裝置、工藝裝置、動力裝置、機修裝置、起重運輸裝置、電氣裝置、儀器儀表、工業管道、工業建築物和構築物等。

第四條裝置管理應遵照國家有關裝置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按照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從技術、經濟、組織等方面採取措施,對裝置的實物形態和價值形態進行綜合管理,做到產權清晰,權責明確,優化裝置資產配置,保證裝置資產的安全完好和經濟有效使用,為企業生產經營奠定堅實的物質基礎。

第五條裝置管理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堅持對裝置從規劃、設計、選型、購置、製造、安裝、使用、維護、修理、改造、更新直至報廢的全過程管理的原則。

(二)堅持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確保裝置安全可靠執行。

(三)堅持設計、製造與使用相結合,維護與檢修相結合,修理、改造與更新相結合,專業管理與群眾管理相結合,技術管理與經濟管理相結合。

(四)堅持可持續發展,保護環境和節能降耗。

(五)堅持依靠技術進步、科技創新,樹立現代裝置管理理念,推廣應用科學技術成果,實現裝置管理科學、規範、高效、經濟。

第六條裝置是生產力的重要組成要素,是生產的物質技術基礎,裝置管理是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第七條企業是裝置管理的主體,負責裝置的全過程管理,企業全體員工共同參與裝置管理。企業應將裝置管理經濟技術指標納入內部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制定年度裝置管理工作計畫,定期檢查和考核。

第八條企業要貫徹以人為本的思想,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培養高素質、高層次的裝置管理人員、檢維修人員和執行操作人員,為完成裝置管理任務和企業的生產經營目標奠定基礎。

第九條企業要建立健全裝置管理機構與網路,裝置管理要做到統籌規劃、合理配置、擇優選購、正確使用、精心維護、科學檢修、適時更新改造,不斷改善和提高企業技術裝備水平,努力實現裝置安全、環保、節能和系統效益最大化的目標。

第十條集團公司設立裝置管理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裝置管理工作。集團公司分管裝置領導任組長,總部有關部門負責人為裝置管理領導小組成員。

裝置管理領導小組的職責是:貫徹國家有關裝置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裝置管理的工作方針、目標,決策處理裝置管理中的重大問題,審核批准裝置管理工作計畫和年終評比結果。

第十一條裝置管理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裝置管理的綜合協調。辦公室設在生產經營管理部,由分管裝置管理工作的副主任兼任裝置管理辦公室主任。

裝置管理辦公室的職責是:

(一)負責傳達、貫徹、落實國家有關裝置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負責與國家有關部門聯絡,上報有關材料。

(二)負責落實裝置管理領導小組的決策,負責裝置管理工作的統一規劃、綜合協調,指導有關部門的裝置管理工作。

(三)組織制定、修訂集團公司、股份公司裝置管理制度和標準;組織集團公司裝置大檢查工作和裝置管理工作會議。

(四)負責牽頭組織裝置管理和裝置隱患治理工作。

(五)組織中高階裝置管理人才培訓工作。

(六)負責落實裝置管理領導小組交辦的工作。

第十二條工程部裝置管理職責:

(一)負責限上檢修改造專案的實施管理。

(二)負責限上檢修改造專案設計單位的資質審查。

(三)負責企業和招標公司工程建設專案及檢修改造專案招投標活動的指導管理,監督資質預審、發標、開標、評標、定標過程,監督中標專案合同簽訂。

(四)負責限上檢修改造專案企業與檢修改造施工隊伍之間的組織協調,負責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監督。

(五)負責檢維修標準定額的管理。

第十三條物資裝備部裝置管理職責:

(一)負責集團公司工程專案及生產裝置檢維修所需裝置和備件的採購及協調工作,保證工程專案及檢維修所需裝置和配件及時**。

(二)負責集團公司裝置及配件的集中儲備和庫存物資排程調劑工作,合理控制庫存。

(三)負責國內外裝置**市場研究工作,為集團公司的工程專案提供裝置採購相關資訊。

(四)負責集團公司重大裝置國產化攻關、研製的組織實施工作。

第十四條集團公司總部有關職能部門應根據其職責範圍,在相應環節各負其責,協助做好裝置管理工作。

第十五條石油工程管理部、油田勘探開發事業部、煉油事業部、化工事業部、油品銷售事業部、資產公司(以下簡稱事業部、管理部)是分管業務範圍內裝置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應明確1名領導成員分管裝置管理工作,明確裝置管理處室和職責。

事業部、管理部裝置管理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裝置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貫徹集團公司關於裝置管理工作的要求,落實有關部署、安排。制定、修訂分管業務範圍內裝置管理的制度、規程、標準、規定,制定主要裝置管理工作的考核指標和考核管理辦法。

(二)裝置管理主要職責在事業部、管理部,負責管轄業務範圍內裝置綜合管理、專業管理。提出裝置中長期發展和更新改造規劃建議或意見,制定年度裝置管理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裝置更新和改造,對管轄業務範圍內企業上報的裝置年度更新和改造計畫進行審查並提出建議,按照集團公司下達的年度和分批裝置更新改造計畫,監督檢查計畫執**況。油田勘探開發事業部、油田企業經營管理部負責組織管轄業務範圍內裝置投資計畫中重大關鍵裝備的技術談判工作,並組織技術經濟論證以及後評估工作。

(四)負責裝置更新和檢維修管理;負責裝置修理費使用管理。

(五)組織新技術、新工藝、新裝置、新材料的推廣應用,做好裝置管理骨幹人員技術培訓工作,組織裝置技術考察,提高裝置管理水平,促進裝備技術進步。

(六)在生產經營管理部的統一組織下,落實、參加裝置大檢查和裝置管理考核評比工作。

(七)組織或參與對分管企業重大特大裝置事故的調查分析,指導企業恢復生產並制定防範措施,參與事故處理。

(八)組織專家解決企業難以解決的重大裝置技術問題,組織開展重大裝置技術攻關。

(九)負責審查管轄業務範圍內裝置處置行為,並配合財務部門做好相應的賬務處理工作。

(十)總結交流裝置管理工作經驗,組織學習和推廣應用現代裝置管理方法和先進技術。

第十六條企業要加強裝置管理工作領導,落實領導責任。企業應明確1名領導班子成員負責裝置管理工作。根據工作需要,企業應設裝置、電氣、儀表副總工程師,協助分管領導負責裝置技術管理工作。

特大型、大一型煉化企業,應設專職裝置副職領導。

企業應明確裝置管理責任部門,配備精幹高素質的裝置管理專業人員並保持相對穩定,形成健全的裝置管理組織體系。

大型和特大型企業宜建立**裝置管理體系,中小型企業宜建立二級裝置管理體系,合理配備裝置專業管理人員。基層單位應配備裝置副職和一定數量的裝置技術人員。

第十七條裝置管理應實行專業化管理,企業應掌握裝置使用、維護、保養和檢修的核心技術。企業裝置管理部門負責制定檢修、維護計畫和材料、配件計畫,負責檢維修質量控制和驗收,負責裝置檔案和檢修維護資料的管理。

第十八條企業裝置分管領導主要職責:

(一)負責企業裝置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裝置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集團公司有關裝置管理的標準、規範、制度,主持制定企業裝置管理目標、規劃和措施,綜合協調、指導有關部門的裝置、動力管理工作,決策處理企業裝置、動力管理中的重大問題,審批企業裝置、動力管理工作計畫和定期的考核結果。

(二)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集團公司的標準、制度等,負責組織編制本企業各項裝置管理制度,並督促貫徹執行。

(三)協調組織主要生產裝置停工檢修、主要裝置大修計畫的制定和審批,並檢查執**況;負責審批重大裝置更新計畫。

(四)審查企業修理費、裝置更新費使用計畫,履行企業內部審批程式並報總部主管部門批准,組織實施,確保合理使用。

(五)組織或參與上報集團公司裝置事故的調查分析和提出處理建議。

(六)參與企業重點基本建設、重大技術改造專案方案的審查和竣工驗收。

(七)加強裝置管理隊伍建設,提出優化各級裝置部門人員配備的建議,指導裝置管理人員的技術培訓,不斷提高人員素質。

(八)負責推廣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裝置、新材料,採用現代化裝置管理技術,不斷提高裝置管理技術含量和裝置管理內涵。

第十九條企業依據本辦法和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裝置副總工程師、裝置管理部門及相關部門職責。裝置管理部門作為企業裝置管理的歸口部門,其職責範圍應充分體現對裝置的全過程管理,並發揮主導作用。

第二十條裝置的前期管理是裝置全過程管理中規劃、設計、選型、購置、製造、安裝、投運階段的管理工作。必須重視裝置的前期管理,明確責任主體。

第二十一條裝置規劃是企業生產經營總體規劃的組成部分,主要依據企業的生產經營發展方向、生產裝置的執行可靠性、裝置技術成果應用、安全生產、節能和環境保護要求、產品質量保證體系來確定。裝置管理部門負責制定企業裝置規劃,並納入企業總體發展規劃。

第二十二條企業裝置管理部門要負責更新裝置的設計審查,參加基建、技措等重大專案的設計方案論證和設計審查,在裝置選型中應遵循標準化、系列化、通用化的原則,對裝置的適用性、可靠性、維修性、安全環保性和經濟性提出要求,並督促落實。堅持技術先進、經濟合理原則,禁止選用國家明令淘汰的裝置。

第二十三條裝置購置要堅持質量第

一、效能**比最優、綜合成本最低的原則,按照集團公司有關裝置採購管理的規定組織採購。加強國內外重要裝置的監造,嚴格進廠裝置的質量驗收。購置的裝置應有必備的維修配件。

企業裝置管理部門負責或參與主要裝置的選型、簽訂技術協議及裝置購置和進廠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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