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處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2021-03-04 09:23:40 字數 829 閱讀 4619

為了在建築施工高處作業中,貫徹安全生產方針,做到安全可控,防護有效,避免安全事故,確保工人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中的高處作業,按照國家標準《高處作業分級》gb3608-83規定為「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

2、施工中對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設施,發現有缺陷和隱患時,必須及時解決;危及人身安全時,必須停止作業。

3、高處作業中所用的物料,均應堆放平穩,不妨礙通行和裝卸。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應隨時清掃乾淨;拆卸下來的物件及餘料和廢料均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4、因作業必須,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防護設施時,必須經施工負責人同意,並採取相應的可靠措施,作業後應立即恢復。

5、攀登和懸空高處作業人員以及搭設高處作業安全設施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及專業考試合格,持證上崗,並必須定期進行體格檢查。

6、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戴安全帽,未按規定佩戴安全帽的,處50圓罰款。

安全帽應正確佩戴:

①將帽後調整帶按自己頭型調整到適合的位置,然後將帽內彈性帶繫牢。

②安全帽的下領帶必須扣在頜下,並繫牢,鬆緊要適度。

7、高處作業必須佩帶安全帶,安全帶要有足夠的強度,並應將繩子牢繫在堅固的建築結構件上或金屬結構架上,嚴禁低掛高用。未按規定佩帶安全帶進行高處作業的人員處100圓罰款。

(操作平台搭設完成且人行通道通暢後,按施工需要可不佩戴安全帶)

8、嚴禁坐在高空無遮欄處休息,防止墜落。

9、夜間作業,必須設定足夠的照明設施,否則禁止施工。

10、本制度自下發日開始實施。

專案經理部

2023年3月3日

高處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1總則1.1.目的 為規範高處作業的安全管理,避免高處墜落傷害,制定本管理制度。1.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本單位所有部門 外包單位 外委施工單位高處作業的安全管理。1.3規範引用檔案 電力安全作業規程 熱力和機械部分 工作票管理規範 gb6095 2001 安全帶 gb5725 1997 安全網 g...

高處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減少高處作業過程中墜落 物體打擊等事故的發生,確保職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石化集團公司 股份公司所屬各單位,同時也適用於進入以上單位作業的外來施工單位和人員。第三條本制度所指高處作業是指在附落高度基準面2公尺以上 含2公尺 有附落可能的位置進行的作業。高處作業分為四級 ...

高處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5.6 高處作業前,作業人員應檢查確認安全措施落實後,方可施工,否則有權拒絕施工作業。在高處進行動火 帶電等作業,應同時遵守相應的有關作業管理規定。5.7 進行高處作業時,必須按照下列高處作業檢查表的要求進行安全條件確認 5.8 施工作業完畢後,應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 清理,保證不留事故隱患。6 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