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毒防範安全管理辦法

2021-03-04 09:23:02 字數 908 閱讀 4760

為了建立統一的病毒防範體系,快速應對各類病毒性突發事件的爆發、及時處置病毒可能帶來的危害建立本辦法。

本辦法適用於本單位資訊系統伺服器的病毒防範管理

(一) 預防管理

1) 應構建預防為主、防殺結合的計算機病毒長效管理與應急處理機制。全行應部署統一的防病毒產品,實施全行統一的預警管理。

2) 各類計算機應安裝指定的防病毒軟體,啟用自動防護功能,伺服器裝置定期更新,終端裝置實時進行更新。

3) 制訂防病毒應急預案,並定期開展應急演練。

(二) 檢測和控制管理

1) 應確保防病毒系統和元件的正常公升級。

2) 防病毒管理人員應全面掌握所轄範圍內的防病毒系統執行狀態。

3) 計算機使用者發現所用電腦遭受病毒攻擊,且防病毒軟體無法正常清除病毒時,應立即報告防病毒管理人員,採取相應措施進行防毒。

4) 外來電子郵件或外部必須交換的移動存貯介質,在使用前須進行病毒檢查。

5) 病毒大規模爆發期間,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病毒擴散,消除病毒隱患。

6) 造成業務影響的病毒事件,處理後應編制存檔檔案,說明病毒爆發原因、處理方法、整改方法。

(三) 監督、檢查管理

1) 防病毒管理人員須認真、及時地做好防病毒系統的維護、巡檢、監督。

2) 防病毒管理人員應定期分析、總結防病毒系統的運**況,並每月進行歸納存檔。

(四) 教育與處罰

1) 防病毒管理員應定期對計算機使用者進行防病毒培訓,介紹病毒感染途徑、破壞形式、造成的後果等,以提高計算機使用者對病毒的認知能力。

2) 各類計算機使用人員應認真學習計算機病毒防治知識和技能,加強防範意識,自覺遵守有關計算機病毒防治規定。

3) 對因工作嚴重過失、不安裝或不按規定使用防病毒軟體而造成計算機資訊系統遭受病毒侵害,或故意輸入計算機病毒、蓄意危害和破壞計算機資訊系統的行為,應根據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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