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置缺陷管理制度

2021-03-04 07:55:33 字數 4757 閱讀 2558

中電投張北風力發電****

1 目的

1.1為加強公司的裝置缺陷管理工作, 建立科學的裝置缺陷管理機制,提高裝置健康水平,確保機組安全、可靠、經濟、執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生產與安全環保監察部、中寶風電場和工程部全體員工。

3 職責

1.2裝置缺陷管理是裝置管理的主要環節,要從源頭抓起,嚴格按有關規程、標準的要求,對裝置進行全面、認真的維護;缺陷管理要關口前移,從裝置出現劣化傾向就納入缺陷管理範圍;同時採取各種有效手段,降低缺陷發生的次數。

1.3安生部應加強裝置缺陷管理工作,努力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消除,達到「小缺陷不過值,大缺陷不過天」。真正實現裝置零缺陷管理。

1.4裝置缺陷管理要認真貫徹責任制,生產管理部要落實到各值、班組、崗位或個人,嚴格考核。

1.5各維護班組應主動利用一切機會積極消除裝置缺陷,春檢和機組停運機會中應全面開展消缺工作,防止同類缺陷的重**生。

1.6生產管理部要嚴格貫徹執行檢修計畫,充分發揮維護人員的能動性,做好缺陷的預知和預防工作。

1.7消除裝置缺陷工作必須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排程規程》、《檢修規程》和工作票管理規定,做好危險點分析控制,反對冒險蠻幹,危急缺陷應當機立斷,重大裝置缺陷及處理方案,應及時向公司主管領導匯報,確保人身安全和裝置安全。

2 裝置缺陷的定義

裝置缺陷:是指執行或備用的主、輔機裝置及其系統在發電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對安全、經濟、穩定執行有直接影響的異常現象。

一般維護性缺陷:在生產現場發生的非裝置本身缺陷,但是對安全、文明生產等造成不利影響或不方便之處,如現場照明不足或沒有、標誌牌不規範、控制櫃門不好開關,建、構築物缺陷等通稱為一般維護性缺陷。執行人員應將生產現場的問題通知裝置維修單位。

裝置密封處有介質滲出的滲點、有介質滴落的一般漏點及裝置密封處油每五分鐘滴落一滴、水每五秒鐘滴落一滴及以上的嚴重漏點均屬裝置缺陷。

裝置異常現象:是指裝置執行引數或試驗資料雖未超出規程規定,但已發生較明顯的劣化趨勢,或裝置狀態出現異常,需要監督執行的缺陷。異常裝置缺陷要與直接影響裝置安全執行的裝置缺陷同等對待。

3 裝置缺陷的分類

按集團公司的統一規定,裝置缺陷分為a、b、c類三類:

3.1、a類缺陷(三類缺陷):是指不用裝置倒換、系統隔絕、不影響機組安全執行和機組出力即可消除的缺陷。a類缺陷消除完成時間為24小時。

一般維護性缺陷消除完成時間為120小時,土建專業缺陷根據工作量確定完成時間。

3.2、b類缺陷(二類缺陷):是指在不停止主裝置執行、不影響機組或全場出力的情況下,通過裝置倒換、系統隔絕即可消除的裝置缺陷;二類裝置缺陷要及時切換系統執行方式,申請辦理備用消缺、低谷消缺。

b類缺陷消除完成時間為48小時。

3.3、c類缺陷(一類缺陷):是指需要停機或影響機組出力才能徹底消除的缺陷。發現後必須立即處理或落實臨時措施,不得間斷。

c類缺陷可分為c1、c2兩類。

c1類缺陷:是指通過機組降負荷可徹底處理的缺陷;可臨時處理或通過機組降負荷可臨時處理,需要停機才能徹底消除的缺陷;裝置引數已超標但仍可繼續監視執行,需要制定技術方案,結合機組檢修、臨停才能徹底消除的裝置缺陷。

c2類缺陷:是指嚴重威脅裝置、系統及人身安全,需要立即停機進行消除的缺陷。

4 裝置缺陷管理原則

4.1裝置缺陷的執行管理

4.1.1、執行值班員應嚴格執行日常巡檢制度,發現缺陷及時匯報值長並**通知維護單位。登入缺陷管理系統,並按4.4條規定匯報。

4.1.2、對威脅機組安全執行或影響高峰出力的缺陷,要及時做好安全措施,要及時聯絡工程管理部專業負責人或值班人員進行處理,且應書面記錄聯絡時間,聯絡人姓名。

同時向風場場長或副廠長匯報。

4.1.3、機組在執行中發生需要緊急停止裝置執行的缺陷時,要嚴格執行緊停規定,匯報風場場長或副場長,並做好記錄。

4.1.4、執行人員應根據《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及《兩票三制》規定,積極為檢修消缺創造條件。

4.1.5、對暫時不能消除的裝置缺陷應加強監視, 並採取安全防範措施,防止缺陷擴大,做好事故預想。

4.1.6、執行負責人和執行專工應認真分析裝置執行狀況,做到心中有數,掌握裝置缺陷,並盡快提出相應的技術措施,以保證機組安全、經濟執行。

4.2 裝置缺陷的檢修管理

4.2.1、做到台台裝置有人管,應嚴格執行巡檢管理制度,自檢、自查主動消缺。

4.2.2、維護人員每天上班後查閱「缺陷管理系統」的裝置缺陷情況,並進行裝置巡檢,按裝置缺陷的類別進行處理。

認為「缺陷管理系統」中裝置缺陷填寫有誤時,應將此缺陷通知執行人員修改。

4.2.3、維護單位接到裝置缺陷通知後,必須在白天15分鐘、夜間20分鐘內到達現場,應本著「小缺陷不過值,大缺陷不過天」的原則進行消缺。

4.2.4、生產管理部和維護組應分別建立裝置缺陷管理臺帳,定期統計消缺率,合理安排遺留缺陷的消除工作。

4.2.5、因裝置或系統原因,材料備品問題未能及時處理的缺陷,工作負責人或維護組長應宣告原因,將其理由、影響程度、安排何時消除等內容填寫到「檢修部門意見備註」欄內並經生產裝置部專業認可。

並由工作負責人或維護組長向執行人員交待有關執行裝置的注意事項和採取的防範措施,編制處理方案,並加強跟蹤巡檢、觀察。必要時向有關領導匯報。

4.2.6、因無備件不能消除的缺陷,生產管理部人員及時跟蹤,在備件到貨後,物資**部應在2小時內通知相關專業領取,各專業人員接到通知後在6小時內安排消缺。

4.2.7、裝置缺陷發生後確實需要生產廠家協助處理的,由裝置專責人負責聯絡,在三天內沒有結果的,應及時向專業主管領導匯報,由專業主管領導組織制定處理方案,同時上報生產管理部。

4.2.8、消除裝置缺陷,應堅持誰維修誰負責、誰驗收誰負責,並按缺陷管理系統的要求辦理簽字手續。

4.3裝置缺陷的監督管理:

4.3.1、裝置專責人每天深入生產現場了解裝置及系統執行狀況、缺陷處理等情況。負責督促維護單位及時消除裝置缺陷。

4.3.2、執行專工每天深入生產現場了解裝置及系統執行狀況、缺陷處理等情況。

負責對較大缺陷處理時的現場技術指導和監督;待處理缺陷方案(措施)的審定落實;組織對裝置缺陷的統計分析、考核評價。

4.3.3、執行專工應在生產早會上對前日缺陷情況進行通報,包括:新增缺陷數量、消除缺陷數量、未消除缺陷數量及未消除原因,遺留缺陷總數等。

4.3.4、風場場長或副場長應經常檢查裝置缺陷的管理情況,對老、大、難的裝置缺陷,要認真組織公司內外力量徹底解決。

4.3.5、生產管理部負責裝置缺陷管理的監督工作。

每週五10:00時由生產管理部的專工組織召開消缺工作會議,各專業負責人準時參加,實行會議簽到制。周缺陷會主要討論本週的消缺情況,協調各方意見,解決出現的問題;會議後形成會議紀要,在下週消缺工作會議中考核落實情況。

如出現特殊的、無法解決的問題,提交工程管理部主任和公司生產副總經理。

4.3.6、工程管理部負責監督在裝置缺陷管理過程中(包括缺陷發現、缺陷監控、缺陷處理、未處理缺陷技術措施等)的安全狀況,審定專案中的安全措施。

4.4缺陷匯報:

4.4.1、發生b類裝置缺陷,如果有影響機組安全執行的可能,當值執行人員應立即向工程管理部、公司生產副總經理匯報。

4.4.2、發生c類裝置缺陷,當值值長應立即向風場場長匯報,風場場長匯報後應及時組織人員制定方案消缺,並親臨檢修現場組織協調消缺工作。

4.4.3、發生和消除c2類裝置缺陷,風場場長或副場長應在一小時內匯報公司生產副總,並在一周內以文字報告形式將情況匯報公司工程管理部。

5、裝置缺陷管理的具體規定

5.1、裝置缺陷管理工作由風場場長或副場長主管,落實組織,各裝置維護缺陷專責人具體負責消缺。

5.2、裝置缺陷的登入與驗收

5.2.1、執行和維護人員點檢過程中發現的裝置缺陷均應及時登入到缺陷管理系統。

5.2.2、填寫缺陷必須描述清楚,缺陷類別、責任部門、所屬專業必須準確。得知缺陷填寫有誤時,立即修改正確後重現傳送並**通知維護單位。

5.2.3、裝置缺陷處理後,工作負責人應通知執行人員驗收,經試運確認合格,檢修現場清理乾淨,符合文明生產要求,檢修臨時設施拆除,安全設施恢復,方可在缺陷管理系統中予以缺陷終結。

5.2.4、裝置消缺過程中,裝置專責人要進行過程控制,把好檢修質量關。

5.2.5裝置缺陷消除後,對暫不具備試轉和鑑定條件的,經執行人員確認,並在執行日誌中記錄,待裝置投運後再共同驗收鑑定。

5.3、缺陷的統計分析

5.3.1、各維護班組應將每日發生的裝置缺陷情況進行登記記錄,各班組缺陷專責人應掌握當日缺陷的發生和處理情況。

5.3.2、執行專工應每週對自已所轄專業發生的缺陷和裝置異常現象進行綜合分析(格式見附件),周四上報生產裝置部主管缺陷的專工。

5.3.3、各維護班組在每月1日前,應將本單位上月度全月缺陷發生及處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杜絕同類性質的缺陷重**生。

對風場裝置全月發生的重大缺陷,應有詳細的書面分析報告,找出原因,制定對策。對裝置全月遺留的缺陷和缺陷分析報告一併報工程管理部相關專業負責人,以便在機組檢修時合理安排,或及時制定出消缺的技措安排。

5.3.4、裝置缺陷在統計月消缺率時,應以發電部認定的類別進行計算。要求

二、三類缺陷月消缺率達到100%,一類缺陷月消缺率不低於95%。

缺陷管理主要指標及計算方法:

月消缺率=當月已消缺陷總數/(當月發現的缺陷數+上月轉當月的缺陷總數)×100%

上月轉當月的缺陷總數不包括需停機才能徹底處理的缺陷。

5.3.5、生產裝置部各專業在每月3日前(遇節假日提前),要對本專業全月發生的缺陷及處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並且應有詳細的書面分析報告,部分裝置要根據缺陷發生情況,作出劣化傾向分析報告。

分析報告至少包括以下內容:缺陷發生量、消缺量、遺留缺陷量、消缺率、消缺重複率、重大缺陷發生的原因分析、遺留缺陷的原因分析、制定遺留缺陷監視控制措施、對相關單位和個人提出考核意見等。同時將分析報告報主管生產的公司領導(遇節假日提前)。

裝置缺陷設施缺陷管理制度

1 目的 本裝置缺陷管理制度實施細則目的是為了提高裝置健康水平,力求實現機組安全 經濟 穩定執行,及時消除裝置及系統存在的缺陷,規範缺陷管理流程,真實反應裝置健康狀態,依據裝置缺陷管理制度之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細則。2 引用標準及關聯子系統 2.1 風險管理子系統 2.2 執行管理子系統...

裝置缺陷管理制度

目錄一 總則2 二 目的2 三 裝置缺陷管理原則2 四 裝置缺陷定義2 六 關於缺陷消除時間的規定4 七 裝置缺陷分工4 八 裝置缺陷處理流程5 九 裝置缺陷處理原則5 十 裝置缺陷管理辦法7 二 目的 規範裝置缺陷管理,建立裝置缺陷定義 分類 發現 消除 驗收 統計和考核的全過程閉環管理機制 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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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為了進一步加強裝置管理,提高裝置健康水平,促進公司的安全文明生產,充分發揮各級人員的管理職能和檢修 執行的工作職能,做到職責明確,分工到位,使裝置管理規範化,保障機組安全穩定執行,特制定本制度。2 範圍 本管理制度規定了裝置缺陷的分類 處理原則 處理程式及考核標準。本管理制度規定了裝置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