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協議書的作用及其相關注意事項

2021-03-04 06:08:35 字數 2447 閱讀 4739

一、就業協議書的作用

就業協議書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其一般由國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區就業主管部分同一製表。就業協議書是作為學校列進派遣計畫的重要依據,由學校發給畢業生簽字,用人單位蓋章,畢業生本人儲存乙份作為辦理報到、接轉行政和戶口關係的依據。

簽訂就業協議書是國家為規範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避免混亂,杜盡就業欺詐行為,維護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嚴厲性,為維護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的正當權益而採取的一項必要措施。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每人僅有乙份,必須認真妥善保管,不得丟失,如丟失需公然登報申明,並由公安機關出具證實方能補辦。

二、就業協議書的性質和特徵

從法律意義上說,協議書若要具有法律效力,它就要具備合同(或契約)的性質和特徵。因此,就業協議書應該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聘用關係、明確權利、義務的協議。

該協議應具有以下特徵:

1、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必須相一致

協議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雙方的民事法律行為,必須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相一致才能成立。只有一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或者雙方當事人都有意思表示,但相互之間意思表示的內容不一致,協議都不能成立。

2、協議雙方當事人法律地位同等

協議的雙方當事人,一方是畢業生,另一方不論是行政事業單位還是其他任何單位,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的法律地位一律同等,雙方沒有上下和高低之分。

3、協議應具體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協議是雙方當事人為確立一定的民事權利義務關係而訂立的。因此,不發生任何法律後果、不涉及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的協議是沒有法律意義的。

4、協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行為

協議既然是雙方當事人依法達成的,就會產生相應的法律後果,因而對雙方當事人都具有法律約束力,同時也得到國家法律的承認與保護。因此,雙方當事人必須認真、嚴格地履行各自應承擔的義務。

三、就業協議與勞動合同的區別

1、主體不同

就業協議適用於應屆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學校三方之間,學校是就業協議的見證方或簽約方,就業協議對用人單位的性質沒有規定,適用任何單位;而勞動合同只適用於勞動者(含應屆畢業生)與用人單位(不含公務員單位和比照實行公務員制度的組織和社會團體以及軍隊系統)之間,與學校無關。

2、內容不同

畢業生就業協議的內容主要是畢業生如實先容自

身情況,並表示願意到用人單位就業、用人單位表示願意接受畢業生,學校同意推薦畢業生並列進就業方案,而不涉及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後,所享有的權利義務。勞動合同的內容涉及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工作內容、勞動紀律等方方面面更為具體,勞動權利義務更為明確。

3、時間不同一般來說就業協議簽訂在前,就業協議應在畢業生就業之前簽訂,而勞動合同往往在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後才簽訂。

4、目的不同就業協議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關於將來就業意向的初步約定,是對雙方的基本條件以及即將簽訂的勞動合同的部分基本內容的大體認可,並經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分和高校就業部分同意,一經畢業生、用人單位、高校、用人單位主管部分簽字蓋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是編制畢業生就業方案和將來雙方訂立勞動合同的依據。

5、適用法律不同就業協議發生爭議,除根據協議本身內容之外主要依據現有的畢業生就業政策和法律對合同的一般規定來加以解決,尚沒有專門的一部法律對畢業生就業協議加以調整。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依據《勞動法》來處理。

四、簽訂協議時應留意的題目

1、查明用人單位的主體資格簽訂就業協議確當事人必須具備正當的主體資格,一般而言用人單位必須具有從事各項經營或治理活動的能力,單位應有錄用指標和錄用自主權。

2、有關條款的內容必須明確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在簽約時,盡量採用示範條款。如確有必要進行變更或增加,亦應在內容上必須明確。

3、留意與勞動合同的銜接由於畢業生就業協議簽訂在先,為避免在日後訂立勞動合同時產生糾紛,應盡可能將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體現在就業協議的約定條款中,並明確表示在今後訂立勞動合同時應予以確認。

4、對合同的解除條件做事先約定畢業生就業協議一經訂立,就對當事人具有約束力,不得隨意解除,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五、協議填寫步驟

1、「畢業生情況及意見」欄由學生本人填寫,「應聘意見」要在與用人單位簽約時填寫。

2、「用人單位情況及意見」欄由用人單位填寫,「用人單位意見」欄中簽署用人單位意見並蓋公章,「上級主管部分意見」欄中簽署人事局或上級主管部分意見並蓋公章。

3、「學校意見」欄分別由畢業生所在系和學院就業指導處簽署意見、蓋章。

4、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如有其他約定,在協議書第四頁備註欄中註明,也視為就業協議的內容。

六、特別附註

1、畢業生派遣原則上「**來**往」派回生源所在地,要

要求派遣到具體單位的,畢業生必須在畢業當年(*****當年)五月三十一日前將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簽好後交就業指導處,學校就業指導中心將按協議書制定具體派遣方案,及按要求郵寄畢業生檔案,轉遞戶口,過期造成的不便由畢業生本人負責。

2、派回原藉畢業生如在一年內落實就業單位,可持現用人單位簽定的就業協議書原件,畢業證原件(影印件需發證部分加蓋公章)、學校簽具意見的《江西省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和畢業生研究生就業調整方案改派申請表》及原《報到證》按改派程式到省就業指導中心辦理新報到證。

就業協議書及其作用

發布人 管理員發布時間 2007年03月14日閱讀次數 346 就業協議書的全稱是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是由教育部高校學生司統一制訂的。根據國家規定,在達成就業意向後,畢業生 用人單位 學校三方必須簽訂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所以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俗稱三方...

就業協議書的作用

個人 就業協議書 的重要性 1.就業協議書 的作用有哪些?就業協議書 是國家就業主管部門把畢業生列入就業派遣計畫的基本依據。學校依據 就業協議書 編制就業方案,報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審核備案,並辦理 就業報到證 請大家明確一點 辦理了 就業協議書 就是說有人接收你的檔案就說明你從這一刻起可以開始算工...

就業協議書的相關權益

試用期權益 勞動合同之中約定的試用期是你工作的第乙個階段,需要熟悉 學習 適應的內容很多,因此這也是你和用人單位雙方最容易出現糾紛的階段。因此我們將試用期比較容易出現的勞動糾紛為你做乙個簡單的歸納 試用期時限 試用期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後為相互了解 選擇而約定的不超過6個月的考察期。試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