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的程式和就業協議書的簽訂注意事項

2021-03-04 07:40:28 字數 4167 閱讀 6658

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協議簽定

一、簽約程式;

1、領取《畢業生推薦表》,參加雙向選擇會。今年《畢業生推薦表》統一由網上生成、列印,學校統一發放,蓋章有效。請自行貼好一寸**,並影印若干份用於簡歷投遞,待正式簽約時再上交正表給用人單位。

推薦表上資訊如有錯誤,請及時聯絡學院。

2、簽定由教育部統一制訂的協議書,一式四聯,每聯都需要單位蓋章、單位所在地人事局或者人才市場蓋章、本人簽字。協議書第一聯為用人單位留存,如用人單位需學校蓋章,需在單位蓋章、單位所在地人事局或者人才市場蓋章、本人簽字完成後到學校就業指導中心蓋章;第二聯學生本人留存;第三聯於2023年6月20日前上交學院負責就業工作的老師處,用於辦理報到證;第四聯地方主管部門留存,如當地不需要,則學生自行保管。

二、有關就業協議書

1、就業協議書概念

●就業協議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涉及畢業生的切身利益,並具有法律約束力。

● 就業協議書的作用

保護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各自的利益

就業協議書是學校制定、國家審批畢業生就業計畫的依據

2、簽定就業協議書時的注意事項:

●就業協議書的條款解釋

●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

①畢業生就業協議是畢業生在校時,由學校參與見證的.與用人單位協商簽訂的,是編制畢業生就業計畫方案和畢業生派遣的依據。

勞動合同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明確勞動關係中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學校不是勞動合同的主體,也不是勞動合同的見證方,勞動合同是上崗畢業生從事何種崗位、享受何種待遇等權利和義務的依據。

②畢業生就業協議的內容主要是畢業生如實介紹自身情況,並表示願意到用人單位就業、用人單位表示願意接收畢業生.學校同意推薦畢業生並列入就業計畫進行派遣。

勞動合同的內容涉及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工作內容、勞動紀律等方方面面,更為具體,勞動權利義務更為明確。

③一般來說就業協議簽訂在前,勞動合同訂立在後。如果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就工資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約定,亦可在就業協議備註條款中予以註明,日後訂立勞動合同對此內容應予認可。

④就業協議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關於將來就業意向的初步約定,對於雙方的基本條件以及即將簽訂勞動合同的部分基本內容大體認可,並經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和高校就業部門同意和見證,一經畢業生、用人單位、高校、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簽字蓋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應,是編制畢業生就業計畫和將來可能發生違約情況時的判斷依據。

勞動合同的原則是所有人員的勞動聘用。必須按規定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所有在崗工作的人員應該在受聘時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書》,確立相互間正式的勞動關係,方可成為用人單位的雇員。

事實存在和實際發生的勞動關係及試用期均視作「事實」的勞動關係。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雙方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

《勞動合同》是勞資雙方勞動關係的依據,一切有關勞動關係的處理應以合法,有效的勞動合同為準。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必須在簽訂的合同中說明。勞動關係約定的有效期滿,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勞資關係即行消失,不再合法存在。

如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同意,可決定續簽或重新簽訂新合同,以延續或重新建立勞動關係。

三、幾個注意事項

1、近期請經常關注**群上發布的通知和資訊、請經常登入學校就業網瀏覽招聘資訊。

2、簽約廣東、上海、北京、天津、深圳、杭州、南京、無錫等地的單位,如單位接收學生的戶口、檔案放到工作城市,則在簽約的基礎上,必須有當地人事部門的接受函,才能作為派遣依據。

3、戶口、組織關係遷移

畢業生領取就業報到證後,須同時辦理戶口遷移手續。辦理部門:校保衛處戶政科。

①首次集中派遣的畢業生,由就業指導中心提供就業方案,將名冊影印送校保衛處,集中辦理首次派遣同學的戶口遷移證。

②後期派遣的畢業生,本人持報到證到保衛處戶政科辦理戶口遷移。

③調整、改派的畢業生由學生本人持新報到證和原戶口遷移證到保衛處戶政科重新遷移戶口。

4、後期派遣

畢業時(截止2023年6月底)尚未落實就業單位的畢業生的戶口、檔案一律派回生源地。過後學生落實就業單位或辦理人事**或調整、改派都稱後期派遣。後期派遣同學的協議書也上交到學院葛玲老師處,由學校就業指導中心彙總後原則上每月一次到省教育廳辦理報到證。

5、就業協議書簽定後如果有一方反悔的,這叫做「違約」,違約必須按照一定的程式辦理,同時違約方應承擔違約的責任。

①違約程式:帶1、協議書四聯2、推薦表3、蓋有用人單位章的同意解聘書(支付違約金),至校就業指導中心換新的一套協議書。

②違約給諸多畢業生帶來的是「一種說不出來的痛」,同時也給高校和用人單位造成許多難言的「傷痛」,建議同學們慎重簽約,原則上學校就業指導中心9月份前不受理任何改派人員手續。

6、畢業離校手續

2023年畢業生結束實習回校後,需按照學校要求,完成以下手續方可順利離校:

①填寫《畢業生登記表》,上交到輔導員處,作為裝檔用;

②進行畢業生體檢,體檢表上交輔導員處,作為裝檔用;

③學生黨員需開具黨組織關係介紹信,到黨委辦公室袁勵紅老師處辦理;

⑤完成《離校手續單》上所有部門蓋章,將《離校手續單》上交到輔導員處,同時領取個人的報到證、戶口遷移證,教務辦張建生老師處領取畢業證、學位證。

四、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的權與責

在市場行為下,競爭不可避免,用人單位與畢業生必須遵循公平競爭、誠實守信的原則。作為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都應當實事求是地反映自己的情況。所以.無論是畢業生、學校還是用人單位,明確自己應該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十分必要。

一、畢業生的權利

(一)有了解國家就業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的權利

(二)有在國家就業政策規定的範圍內,自主選擇用人單位的權利「

(三)有了解用人單位的基本情況的權利

(四)有參加公開競爭的權利

(五)有通過雙向選擇自願簽訂就業協議書的權利

(六)男女畢業生有平等就業的權

(七)畢業生對用人單位的違約有要求用人單位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損失的權利

(八)有對已簽訂的就業協議違約的權利

二、畢業生的義務

(一)畢業生應當實事求是地介紹自己.並有保護學校技術秘密的義務。

(二)畢業生有自覺履行就業協議的義務。

(三)畢業生有服從國家需要的義務。

三、用人單位的權利

(一)在國家就業政策規定的範圍內.通過雙向選擇自主錄用畢業生的權利。

(二)用人單位有到學校進行招聘活動,舉辦招聘會的權利。

(三)用人單位有了解畢業生生源資訊的權利。

四、用人單位的義務

(一)用人單位有在招聘活動中做實事求是宣傳的義務。

(二)有嚴格履行就業協議按時做好接收畢業生工作的義務。

(三)有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還應給予畢業生適當賠償的義務。

五、學校的權利

在實際工作中,學校作為簽約的一方,享有的權利是:

(一)了解用人單位的基本情況的權利。

(二)管理和規範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權利。

(三)接受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和賠禮道歉的權利。

(四)審核就業協議的權利。

(五)維護學校聲譽的權利。

六、學校的義務

(一)推薦畢業生的義務

(二)確保推薦畢業生真實性的義務

(三)按規定辦理就業手續的義務

(四)按規定寄送檔案材料和辦理遷移戶糧關係手續的義務

(五)學校違約承擔違約責任的義務

(六)協助畢業生追究用人單位的違約責任的義務

總之,正確誠實地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在市場行為下將會有效地維護各方的權益,減少糾紛和爭議,這樣才有利於就業市場的健康發展。

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簽訂注意事項

1、 該協議書每個畢業生只有乙份,遺失不補,簽訂協議前,畢業生應仔細閱讀各項條款,了解協議書內容。

2、 甲方指用人單位,乙方指畢業生。

3、 各空項應盡可能填寫,具體如下:

4、本協議書相當於**合同,正式工作後還要與單位簽訂勞動用工合同。

5、關於「三金」「五金」:所謂「三金」,指養老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所謂「五金」,指在「三金」的基礎上再加工傷金、生育金。民營企業不給公積金,按級別給住房補貼。

一般事業單位、國營、外資企業福利制度較健全,協議書簽訂時盡量詳細即可,而與民營、私營企業簽訂時一般應寫清楚為好。

6、關於服務期和違約金:目前很多企業服務期都會寫到五年,違約金定得比較高,這是企業自我保護的方法之一,也是試探學生誠意的方法,希望同學們不要因此就退卻,學會溝通和協調。

7、考上研究生後,本協議書自動失效(用人單位在協議書上特別註明考研事宜的除外),因此,像考研情況、違約金等約束性條款盡可能籤模糊些。

醫藥學院學工組

2010.12

簽訂就業協議書注意事項

5.具有工作經驗的重要依據 公務員報考過程中,許多崗位要求要有兩年以上工作經驗或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驗。只有簽訂了就業協議書,辦理了就業手續,工作經驗才能被認可。二 簽訂就業協議的注意事項 1.就業協議涉及到兩個地方蓋章 就業單位,就業單位所屬的人才市場或人事中心。因此,就業協議簽訂前,不要盲目的去公...

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就業證明 就業合同簽訂須知

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簽訂須知 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是明確畢業生 用人單位和學校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武漢外語外事職業學院 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由湖北省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辦公室統一印製,由學校發給,畢業生簽字,用人單位蓋章,畢業生本人儲存乙份作為辦理報到 接轉行政和戶口...

就業協議書簽訂的注意事項

一 關於就業協議 就業協議是明確畢業生 用人單位 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它與勞動合同的區別就是它只限定於用人單位與畢業生的錄用協定,而不能進一步調整雙方的勞動關係。因此就業協議與勞動合同並不能代替,畢業生在正式上崗後應 立即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就業協議上規定的違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