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現場裝置設施安全通用技術標準

2021-03-04 06:08:35 字數 3299 閱讀 4129

q/ynyc

雲南菸葉復烤有限責任公司企業標準

q/ynyc(fkab).j12.0001—2013

2013-02-01發布2013-02-01實施

雲南菸葉復烤有限責任公司發布

本標準的制定依據yc/t 384.2—2011《菸草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規範第2部分:安全技術和現場規範》、《標準化工作導則》標準的要求,以便於明確公司生產作業現場、辦公室場所裝置設施安全通用5要求。

本標準由雲南菸葉復烤有限責任公司提出,屬於雲南菸葉復烤有限責任公司公司級標準。

本標準由安全保衛部歸口。

本標準起草部門:安全保衛部。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張博為、梁忠榮、陳興侯、付偉濤、胡永碩、吳國祥、周禹、段雲峰、桂肖雄。

本標準為2023年首次發布。

1 目的

為規範、明確公司生產作業現場、辦公室場所裝置設施安全通用技術標準,特制訂本技術標準。

2 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雲南菸葉復烤有限責任公司及各個復烤廠生產現場裝置設施安全通用技術的控制。

3 規範性引用檔案

yc/t 384.2—2011 菸草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規範第2部分:安全技術和現場規範

gb/t 8196機械安全防護裝置固定式和活動式防護裝置設計與製造一般要求

gb 16754 機械安全急停設計原則

gb/t 18831機械安全帶防護裝置的聯鎖裝置設計和選擇原則

gb/t 20867 工業機械人安全實施規範

gb 4053.1-2009 固定式鋼梯及平台安全要求_第1部分:鋼直梯

gb 4053.2-2009 固定式鋼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2部分:鋼斜梯

gb 4053.3-2009 固定式鋼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3部分:工業防護欄杆及鋼平台

4 術語和定義

無5 職責

5.1 本標準由公司安全保衛部制訂、組織實施及督導檢查。

5.2 公司各復烤廠按照本標準執行。

6 管理內容和方法

6.1 安全防護罩、網和防護欄

6.1.1 安全防護罩、網和防護欄要求

6.1.2 凡傳動外露於裝置外部,距操作者站立平面≤2 m的旋轉部件,均應裝設有效的防護罩(門)、網或禁止人員入內的防護欄;網罩及與裝置運轉部位的距離應符合要求;

6.1.3 地面的防護欄的高度應不低於900 mm;距地面高度大於等於2 m並小於20 m時,防護欄杆高度應不低於1050 mm;

6.1.4 防護網、罩等材質有足夠的強度和剛度,無明顯的鏽蝕或變形;安裝應牢固,工作時不應與可動部件有接觸或產生摩擦,機械運轉時防護裝置無振動或鬆動。

6.2 急停開關

6.2.1 急停開關應符合gb 16754的要求

6.2.2 應保證瞬時動作時能終止裝置的一切運動。

6.2.3 開關形狀應區別於一般控制開關,按鈕應突出其他按鈕的外平面,按鈕頭應有醒目的紅色標記,

周邊無障礙物。

6.3 安全聯鎖裝置

6.3.1 安全聯鎖裝置應符合gb/t 18831的要求;

6.3.2 防護罩(門)開啟後,綠色準備燈應立即熄滅,紅燈應該亮起,或操作顯示屏上顯示報警資訊,裝置相應部位應立即停止工作;關閉後,人工在控制程式上進行復位,確認故障消除後才能重新運轉。

6.3.3 防護罩(門)透明度良好,外觀完好、無破損,各種螺絲連線緊固、不缺失;聯鎖裝置的位置無位移、無變形,無被碰撞、破損現象。

6.3.4嚴禁人為變動、破壞或拆卸安全聯鎖裝置。

6.4 機械手

6.4.1 機械手應符合gb/t 20867的相關要求,並符合下列要求:

6.4.2 作業區域應設定警示標誌和封閉的防護欄。

6.4.3 必備的檢修門和開口部位應設定明顯標誌,並設安全銷和光電保護等防護裝置或上鎖;防止無關人員進入接觸裝置運轉部位、裝置誤啟動。

6.4.4 液壓管路或氣壓管路應連線可靠,無老化或洩露;控制按鈕應齊全,且動作準確。

6.4.5 執行機構應定位準確、抓取牢固;如有自動鎖緊裝置,應靈敏、可靠。

6.5 裝置走台和平台

6.5.1 裝置走台和平台結構通用要求應符合gb 4053.3-2009要求;

6.5.2 距下方相鄰地板或地面1.2 m及其以上的平台、通道或工作面的所有敞開邊緣應設定防護欄杆。

6.5.3 在平台、通道或工作面可能使用工具、機器部件或物品場合應設定帶踢腳板的防護欄杆,平台地面到上方障礙物的垂直距離應不小於2 m。

6.5.4 平台應安裝在牢固可靠的支撐結構上,並與其剛性連線,梯間平台不應懸掛在梯段上,欄杆端部應設定立柱或與建築物牢固連線。

6.5.5 鋼走臺、平台鋪板應採用不小於4 mm厚的花紋鋼板或經防滑處理的鋼板,相鄰鋼板不應搭接,

結構件不應有鬆脫、裂紋、扭曲、腐蝕、凹陷或凸出等嚴重變形,更不應有裂紋。

6.5.6 鋼走臺、平台安裝後,應認真除鏽並做防腐塗裝。

6.5.7 平台、走臺使用和作業要求

6.5.7.1 經常檢查其各部分強度,如不符合要求立即停止使用,並及時維修。

6.5.7.2 在平台、走台上的操作人員應注意力集中,不准攜帶重物進行高處作業。

6.5.7.3 在平台、走台上作業,不准往下拋擲材料、工具和其他物品。

6.6 防護欄

6.6.1 防護欄應符合gb 4053.3-2009要求。

6.6.2 防護欄杆端部應設定立柱,立柱間距應不大於1 m,在扶手與踢腳板之間應至少設定一道中間欄杆,其與上、下方構件的空隙間距應不大於500 mm。

6.6.3 當平台距基準面高度小於2 m時,防護欄杆高度應不低於900 mm,距基準面高度大於等於2m並小於20 m時,防護欄杆高度應不低於1050 mm;距基準面高度大於20 m時,防護欄杆高度應不低於1200 mm。

6.6.4 踢腳板頂部在平台地面之上高度應不小於100 mm,其底部距地面應不大於10 mm,宜採用不小於100 mm×2 mm的鋼板製造。

6.7 管道和壓力容器壓力表要求

6.7.1 汽、氣、水、料等各類管道應完好,無跑、冒、滴、漏,管道各類閥門完好,啟閉靈活,效能可靠。

6.7.2 熱蒸汽、熱水管道應加保溫隔熱防護層並完好有效,無法加保溫隔熱防護層之處應有防止燙傷的警示標誌。

6.7.3 壓力容器的壓力表應設定上限紅線標誌,壓力控制在紅線所示安全工作範圍內。壓力表應有定期檢驗合格的標誌。

6.7.4 管道的色標等通用要求執行《安全視覺識別系統》(svi)手冊的規定。壓力管道的漆色、色環,流向指示、危險標識等應明顯、流向清晰。

6.7.5 工業管道的識別符號宜由物質名稱、流向和主要工藝引數等組成,其中危險物品管道應有物質名稱的標識,包括物質全稱或化學分子式。

6.7.6 工業管道內物質的流向宜用箭頭表示,其中危險物品流向應有標誌。如果管道內物質的流向是雙向的,則以雙向箭頭表示;當基本識別色的標識方法已包括流向,可用作物質流向的標誌。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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