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頂崗實習管理辦法

2021-03-04 05:46:41 字數 4862 閱讀 5451

南京鐵道職業技術學院蘇州校區

學生頂崗實習(畢業實習)管理辦法(試行)

頂崗實習(畢業實習)是學校人才培養過程中的重要實踐教學環節,也是學生就業前的適應性訓練。為加強對實習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科學化管理,提高實習質量,特制訂本管理辦法。

一、頂崗實習(畢業實習)管理的基本要求

1.保證三年制大專學生至少有半年時間,五年制高職學生至少有一年時間,到企業等用人單位頂崗實習(畢業實習),從而提高學生的實際動手能力。

2.注重加強過程管理,做到有協議,有學期實訓計畫,有合作教育組織,有符合要求的企業技術人員指導學生實訓,有實訓記錄並建有考核鑑定教學檔案。

二、頂崗實習(畢業實習)的準備工作

1.實習時間安排

(1)根據上級要求和人才培養方案安排,三年制大專的頂崗實習(畢業實習)一般安排在最後一學期。五年制高職的頂崗實習一般安排在最後一學年。

(2)原則上各系不得提前開展頂崗實習(畢業實習),如確需提前安排,必須提出書面申請,並由分管教學的校區領導批准。提前組織頂崗實習(畢業實習)最多只能提早乙個月,同時已利用課外時間完成了主要課程的教學任務,並完成各課程學期考核工作。

2.實習資格審查

(1)三年制大專學生凡必修課和限選課未能全部取得學分者,不得參加頂崗實習(畢業實習),必須通過重修或補考,取得所欠學分後,方可參加頂崗實習(畢業實習)。

(2)五年制高職學生凡累計有12學分(或三門課程學分,體育課除外)及以上未取得者不得參加頂崗實習(畢業實習),必須轉入下一年級學習。

3.實習單位落實

(1)學生實習單位由所在系負責聯絡並確定。學校其它部門、單位和個人也應積極協助各系聯絡實習單位。學生個人聯絡實習單位需填寫《自行聯絡頂崗實習(畢業實習)單位申請表》,提出書面申請,由所在系部審批。

(2)各系應在頂崗實習(畢業實習)開始前的一學期內,做好學生實習單位的聯絡工作,包括選擇實習單位、簽訂實習協議、兼職教師的聘用等。

4.制定實習計畫、指導書和巡視安排

(1)選派實習指導教師,明確實習指導內容和要求。

(2)根據人才培養方案和教學大綱要求,編制《實訓(實習)教學計畫》。原則上不同企業的不同崗位,其《實訓(實習)教學計畫》應有所區別。其中,三年制大專應同時布置畢業設計(**、作品)工作。

(3)根據《實習計畫》編制學生使用的《實訓(實習)指導書》,包括實習目的、實習內容、實習程序、實習學生名單、實習指導教師名單、實習指導教師巡視日程、實習要求、實習考核等。

(4)編制《頂崗實習安排表》報校區教務部。

三、頂崗實習(畢業實習)的過程管理

1.頂崗實習(畢業實習)由各系組織實施,具體由實習指導教師負責管理。校區教務部門、招就部門、學工部門依據自身的職責負責檢查和指導。

2.頂崗實習(畢業實習)開始前,各系應召開學生實習動員大會,對頂崗實習的任務、紀律、安全、成績考核等提出明確要求。組織學生與學校簽訂《頂崗實習(畢業實習)管理協議》,下發《實習鑑定表》。

同時組織學生填寫好《畢業生登記表》有關專案,五年制高職學生還應完成離校會簽的相關手續。

3.實習指導教師在學生外出實習前需掌握學生的****(手機、家庭**、**等),並按實習單位或區域組建實習小組,明確2名負責學生和日常聯絡匯報方式。

4.指導教師原則上每個實習點每月至少巡視一次,並按要求填寫《頂崗實習巡視記錄表》和《實踐性教學記錄本》,了解、考核學生實習情況和表現,負責安排兼職教師的教學內容,並對其開展工作指導和考核。學期提交《頂崗實習巡視總結》。

巡視期間教師工作量按規定計算。

5.聘用的兼職教師應填寫《實踐性教學記錄本》。學生需填寫《實習日記》,學期需提交《實習報告》,主要內容為實習崗位、實習過程、實習內容、主要收穫(即專業技能水平、專業理論知識和專業能力)。

6.學生實習成績考核以學期為單位進行,考核方法見第五條規定。指導教師應及時填寫《學生成績記錄表》,報送學生的學期考核成績。

7.頂崗實習(畢業實習)管理資料應及時上交系部儲存,具體要求見第六條規定。

四、學生頂崗實習(畢業實習)紀律

1.學生頂崗實習(畢業實習)前必須按照所在系的要求,履行相關的手續,包括簽訂《頂崗實習(畢業實習)管理協議》、如實登記****、領取實習指導材料、明確實習任務和要求、完成離校手續等。

2.實習學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到實習單位報到,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學生參加實習後,要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嚴格遵守學校和實習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

對違紀者,學校和實習單位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處分。

3.實習學生應服從實習單位的管理,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謹防和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要熱愛崗位、踏實工作、虛心求教、鑽研業務。

4.學生在實習中應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人身、財物安全;下班後要及時回宿舍,不准在外遊蕩、過夜。自覺維護社會秩序,自覺維護學校的聲譽。

實習其間學生如需請假,必須提前三天向實習單位申請,經同意後,方可離崗。

5.未經學校同意,學生不得擅自中斷實習或調換實習單位,否則實習成績以零分計算,以後將不再安排實習。

6.實習過程中應主動接受實習指導教師和企業兼職教師的教育和管理,定期參加實習小組的活動。如****發生變化應主動通知指導教師。學生應在規定的返校日回校,並參加學校的有關活動。

7.未修滿規定學分的學生,須在實習期間主動聯絡所在系報名參加重修考試。

8.學生應按時按要求填寫《實習日記》,學期末按要求做好《實習報告》。學期實習結束後,由實習單位在《實習鑑定表》上填寫鑑定並蓋章。

學期結束時,《實習日記》、《實習報告》和《實習鑑定表》應上交實習指導教師。

五、實習成績考核

1.頂崗實習(畢業實習)成績考核以學期為單位。

2.學生成績由平時成績和考核成績組成,各佔50%。其中平時成績由學生實習表現、學生《實習日記》和實習指導教師巡視檢查情況等綜合評定;考核成績以學生《實習報告》和《實習鑑定表》為依據。

各專案具體比例由各系在《實訓(實習)教學計畫》和《實訓(實習)指導書》中明確。「學生實習表現」分由企業兼職教師評價,學生《實習日記》、《實習報告》由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評價。以上各項均計入《學生成績記錄表》。

3.頂崗實習學生成績等級為:優、良、中、及格、不及格五檔;

4.有以下情況的實習成績按不及格處理:

(1)參加實習時間不足三分之二者;

(2)不按規定交《實習日記》、《實習報告》、《實習鑑定表》者;

(3)擅自中斷實習或調換實習單位者;

(4)違反學校和實習單位有關規章制度,情節嚴重受到處理者;

(5)發生其它違紀事件,情節嚴重者。

5.實習成績不及格的學生不得補考或重修。

六、實習材料存檔要求:

1.建立學生頂崗實習(畢業實習)管理檔案,包括《實習協議書》(與企業簽訂)、《實訓(實習)教學計畫》、《實訓(實習)指導書》、《兼職教師聘用協議》、《頂崗實習安排表》、《頂崗實習巡視記錄表》、《實踐性教學記錄本》、《學生成績記錄表》等。

2.建立學生頂崗實習(畢業實習)個人檔案,包括《頂崗實習(畢業實習)管理協議》、《實習日記》、《實習報告》和《實習鑑定表》等。

七、附則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試行。由教務部負責解釋。

附件1:《學生頂崗實習管理協議書》

附件2:《學生實習守則》

附件3:《頂崗實習鑑定表》

附件4:《頂崗實習巡視表》

附件1:

南京鐵道職業技術學院蘇州校區學生頂崗實習(畢業實習)管理協議書

頂崗實習(畢業實習)學生學習崗位技能的重要環節,也是養成良好的職業意識、職業習慣,了解企業和社會,實現順利就業的有效途徑。為保證實習的順利進行,學生與學校簽訂協議如下:

1.學生在頂崗實習(畢業實習)期間應該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和各項管理規定。加強自我管理,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2.實習學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到實習單位報到,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參加實習後要嚴格遵守學校和實習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對違紀者,學校和實習單位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處分。

3.實習學生應服從實習單位的管理,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謹防和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要熱愛崗位、踏實工作、虛心求教、鑽研業務。

4.學生在實習中應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人身、財物安全;下班後要及時回宿舍,不准在外遊蕩、過夜。自覺維護社會秩序,自覺維護學校的聲譽。

實習其間學生如需請假,必須提前三天向實習單位申請,經同意後方可離崗。

5.未經學校同意,學生不得擅自中斷實習或調換實習單位,否則實習成績以零分計算,以後將不再安排實習。

6.實習過程中應主動接受實習指導教師和企業兼職教師的教育和管理,定期參加實習小組的活動,在規定的返校日回校參加學校的有關活動。如****發生變化應主動通知指導教師。

7.未修滿規定學分的學生,須在實習期間主動聯絡所在系報名參加重修考試。修業期滿如仍有學分未修滿的,按結業或留級處理。

8.學生應按時按要求填寫《實習日記》,學期末按要求做好《實習報告》。學期實習結束後,由實習單位在《實習鑑定表》上填寫鑑定並蓋章。

學期結束時,《實習日記》、《實習報告》和《實習鑑定表》應上交實習指導教師。

9.頂崗實習期即是就業預備期,因此應盡力爭取如期轉正,實現就業。如因學生個人原因不能如期轉正的,學校不再予以推薦。對實習成績不合格者,學校不准予畢業。

10.實習期間學生仍須向學校交納學雜費等規定的費用。其它費用自理。

學校委派專人管理學生的實習,定期幫助學生總結實習成果,做好實習成績的評定工作。負責與實習單位協商簽訂實習協議,保障學生實習期間的合法權益。實習單位支付給學生的實習工資(津貼),學校足額發放給學生。

實習期滿,學校將盡力協同用人單位落實學生就業,負責辦理派遣手續。

本協議一式兩份,學生、學校各執乙份,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或協商解決。

學生簽字學校代表(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2:

學生頂崗實習(畢業實習)守則

1.在實習指導教師的指導下,按照實習大綱和實習計畫認真進行實習,完成規定的實習任務。

2.實習學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到實習單位報到,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學生參加實習後,要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嚴格遵守學校和實習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自覺遵守勞動紀律和實習紀律。

對違紀者,學校和實習單位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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