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權投資合作協議書2

2021-03-04 05:46:41 字數 1653 閱讀 4861

第6條入股、退股、出資的轉讓

1、入股:

a)需承認本合同;

b)需經公司管理方發起股東同意;

c)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股:

a)無不可抗拒力量一年內不得退股;

b)管理方未能履行其合同約定,股東有權提出退股;

c)退股需提前乙個月告訴其他公司股東並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

d)退股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e)未經公司股東同意而自行退股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公司股東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公司股東有優先轉讓權,轉讓**按公司運營屆時所有資產比例核算。不得轉讓公司現有股東以為的第三方。

第7條公司負責人及其他公司股東的權利

股東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1、甲方為公司負責人。其許可權是:

a)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b)對公司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c)公司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d)支付按其所佔公司股份所承擔的債務;

e)公司人員在需要情況下招聘人員及培訓;

f)審批日常開支及管理公司所有財務。

2、其他公司股東的權利:

a)參與公司前景所提供可行性方案與報告;

b)聽取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c)檢查公司經營情況;

d)共同決定公司重大事項。

e)公司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f)股東對本協議的內容承擔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人洩露本協議中各股東所得股權以及分紅等情況。

g)在公司正常運營的時間內,乙方可向甲方提供有效建議或意見;

第8條禁止行業

1、未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東私自以公司名義進行非公司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公司,造成損失由其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公司股東經營與公司競爭主流的業務,如需經營,須經甲、乙、雙方同意方可。

3、如公司股東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公司實際損失賠償。

第9條公司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a)公司期屆滿;

b)全體公司股東同意終止公司關係;

c)公司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d)公司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e)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公司終止後的事項:

a)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b)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公司股東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c)清算後如有虧損,不**司股東出資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公司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10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公司股東之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公司事業發展的原則預以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公司註冊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11條本合同自訂立並成功注資之日起生效。

第12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公司股東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13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公司投資股東各執乙份。

公司法人簽名蓋章

公司股東簽名蓋章年月日

公司股權投資合作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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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投資合作協議書範本

股東各方 甲方 法定位址 乙方 法定位址 丙方 法定位址 丁方 法定位址 經上述股東各方充分協商,就投資設立 下稱公司 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擬設立的公司名稱 經營範圍 註冊資本 法定位址 法定代表人 1 公司名稱 2 經營範圍 3 註冊資本 4 法定位址 5 法定代表人 二 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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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協議書 第一條投資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住所 乙方住所 以上各方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法規的規定,就各方共同出資並由甲方以其名義受讓 股權,並作為發起人參與 x 以下簡稱 公司 的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第二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