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中心學校教師履職考核辦法

2021-03-04 05:26:34 字數 2071 閱讀 5258

為進一步規範教職工履職考核工作,建立相對公平、合理、科學的履職考核管理體系,依據有關教育法律法規和上級安排部署,制定本辦法。

一、成立考核組

為確保履職考核工作公平、公開、公正,中心校成立校長任組長,副校長和工會主席任副組長,教導主任、教科室主任、總務主任、各教學組組長、婦女小組長、兼職出納為組員的考核小組。考核小組共13人組成,在校長領導下完成本單位的履職考核工作。

二、考核原則

(一)組織考察、民主測評、工作實績、工作負擔統籌兼顧的原則。

(二)適當照顧,兼顧公平的原則。

(三)定量測評與定性評價相結合的原則。

三、考核物件

大河中心學校全體在編在崗教師。

四、考核內容及計分辦法

由考核組對考核物件的德、能、勤、績等個方面進行綜合考核,根據民主測評、工作實績、附加獎懲分、組織考察四項和成分評定優秀等次。

(一)師德師風(5分)

1、政治、思想表現好。

2、認真貫徹執行《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師德建設的意見》(教師【2005】1號)、《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2023年修訂)》、《臨滄市教育系統規範師德師風「八倡導、八嚴禁」(試行)》、《鳳慶縣教育局關於貫徹執行鳳慶縣師德師風規範的通知》(鳳教發【2010】207號)。實行師德一票否決制,若師德師風出現重大問題,該項記0分。

(二)安全(5分)

1、能結合季節特點、周邊環境特點及班級實際,有針對性地開展安全教育,並做好安全教育記錄和學生離校簽名。(3分)

2、無越級舉報、上訪。(2分)

3、無重特大安全責任事故發生。(此項屬1票否決指標)

(三)能力(5分)

1、有個人發展計畫,積極參加各級各類培訓。(3分)

2、學年內獲得縣級以上教育科研**獎或其它競賽獎。(2分)

(四)民主測評

民主測評分按參加民主測評的人數每人0.5分計,即考核物件每得一票計0.5分。(任何人一律不得拉票,否則記0分。)

(五)實績

1、統測科目教師的實績計算:居中心校第一名得60分,以第一名60為基準,每下降一名次遞減5分。

2、與上學年末測試成績相比,在中心校內每上公升1個名次加10分,每下降1個名次扣5分。

3、因教師原因造成學生流失,每流失1人,扣班主任1分。

4、積極組織學生參加小發明、小創造評選活動,並獲獎。(學生每獲獎1人次加1分)

5、任非統測科目的各中層領導和各辦公室人員能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執行辦公室工作紀律,工作積極肯幹,認真負責,無重大失職失誤得50分。

6、學前班班主任能執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遵守教師工作紀律,服從領導和學校分工安排,履行工作職責得45分。

7、非統考科目科任教師能執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遵守教師工作紀律,服從領導和學校分工安排,履行工作職責得45分。

(六)附加分

1、履職年限每超過一年加1分,年齡超過45歲至50歲加2分,50歲以上加4分。

2、工作負擔獎

(1)學前班至五年級班主任獎3分,六年級班主任獎5分。

(2)統測科目任教教師每個科次獎3分。(班主任獎分等於班主任獎分加任教科目獎分)

(3)以各年級平均班額為基準,學生數每超過1人加0.5分。

(4)中層領導、各辦公室人員、教學組長各獎6分。

(5)其他群團組織、功能室負責人、年級組長每人加3分。

(6)考勤。病事假3天內不扣分。超過3天事假1天減0.

2分。病假1天減0.1分(疾病嚴重、特殊情況不減分)。

遲到早退1次(超過5分鐘)減1分。曠工1節扣10分。

(7)按時參加中心學校安排的會議和活動。及時落實中心學校及教學組安排的工作。每不服從安排1次扣2分。

(七)考核組考察

根據考核組表決通過情況,給予考核物件0-5分量化分。

最後根據崗位空缺數和各職務層次評優比例,按七項累計得分高低評定優秀職。副高、一級和二級教師優秀職在同等情況下,盡可能優先考慮履職年限已滿,並且具備晉級條件的教師。

四、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按一級、二級、**分別確定考核等次,各職務層次優秀比例按教育局下達比例(14.5%)。

六、考核結果運用

作為教師晉級晉公升的依據。

大寺鄉大河中心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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