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內容條款修改

2021-03-04 04:36:42 字數 2258 閱讀 4927

武漢市商品房買賣合同》修改說明 2005-12-09

市工商局市開發辦關於《武漢市商品房買賣合同》

有關條款內容修改的說明

2023年版《武漢市商品房買賣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自2023年1月5日起在全市作為商品房買賣簽約使用文字以來,為維護買受人和出賣人的合法權益起到了積極作用。隨著房地產開發的發展,原合同中部分條款已不適應當前形勢的需要,因此,有必要對原合同進行修改完善。在修改過程中,市工商局、市開發辦以原合同為基礎,借鑑了其他城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有關條款內容,結合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對原合同十三處進行了修改,並對有關條款內容進行了完善。

現對修改的內容作如下說明。

一、關於武漢市商品房買賣合同說明的修改

在商品房買賣過程中,《武漢市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後,由於出賣人簽章、合同備案等原因,往往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買受人手中沒有合同原件,由此極易引起買受人對合同的真偽產生異議。為維護買受人合法權益,避免糾紛發生,修改中,在武漢市商品房買賣合同說明中增加了一條:「買受人在簽訂合同時應認真核對,以確保每份合同內容一致;合同簽訂後,買受人應當至少持有乙份合同原件;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

」二、關於武漢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有關條款內容的修改

(一)為了明確買受人付款方式、額度、期限等問題,將原合同中第六條,修改為「1、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3、貸款方式付款。

4、其他方式付款。具體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約定見附件六。」。

(二)進一步明確了面積差異處理辦法。將原合同第八條中的第二種處理方式調整為第一種處理方式;將「1、雙方自行約定(1) ;(2) ;(3) 。」修改為「2、該商品房單價不變,以產權登記面積據實結算房價款。

3、 。」增加了「商品房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中公共部位、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 %(不含本數)時,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

」條款。

(三)為減少由於商品房交付使用條件約定不清引起的交房糾紛,將原合同第九條修改為「出賣人應當在200 年月日前,將符合下列條件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1、完成規劃、單體工程質量、消防、人防、燃氣等專項驗收;2、公共配套設施、市政公用設施及園林綠化工程按設計要求建成,並滿足使用功能要求;3、供電、給水、排水等設施按設計要求建成,並經有關行業單位認可,達到正常使用條件;4、完成商品房專案竣工交付使用相關手續;5、供電 ;6、 給水; 7、 ;8、 ;9、 ;10、 。」。

(四)將第十條中的「除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刪除,在合同執行過程中,買賣雙方容易對該內容產生異議。

(五)為減少房屋交接過程中因收費、書面通知辦理交接手續內容不明確而引發的糾紛,將原合同第十一條「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修改為「商品房達到本合同第九條約定的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將辦理交接手續的時間、地點以及應當攜帶的證件等內容書面通知買受人」。增加「出賣人不得將買受人交納有關稅費(含物業服務費)作為交接該商品房的條件。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作為本條第二款的內容。

(六)原合同第十三條「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易使買賣雙方產生異議,現修改為 「出賣人保證該商品房在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時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將「產權登記」修改為「房地產權屬證書」。

(七)出賣人、買受人對原合同第十五條中的「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的理解易發生異議,現修改為「辦理完房地產初始登記。」

(八)為了規範《住宅質量保證書》,切實解決保修期內發生的質量問題,將原合同第十六條中的「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修改為「出賣人向買受人提供的《住宅質量保證書》應當列明保修範圍、保修期、保修責任和保修單位等內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九)為了進一步明確買受人、出賣人各自的權益,將原合同第十八條「1」、「2」的內容修改為「1、買受人享有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1) ,(2) ,(3) [所有權][使用權]。2、買受人享有該商品房所在專案的(1) ,(2) ,(3) [所有權][使用權]。3、出賣人享有該商品房所在專案的(1) ,(2) ,(3) [所有權][使用權]」。

將「3」修改為「4」。

(十)將附件一修改為「該商品房及所在樓層平面圖」。

(十一)將附件三修改為「出賣人對該商品房的說明」。

(十二)將附件四中的內容修改為「裝飾、裝置標準(全裝修另簽補充協議)」,將「5、門窗:」修改為「5、門:窗:」。

(十三)為進一步明確前期物業服務內容,將附件五進行修改為「附件五:前期物業服務內容的約定

一、前期物業服務內容及質量

二、前期物業服務費用專案及**

三、其他」。

三、修改後的合同與原合同有同等效力。

二oo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武漢市商品房買賣合同

合同編號 合同當事人 出賣人註冊位址 營業執照註冊號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聯絡 郵編委託 人位址 郵編聯絡 委託 機構 註冊位址 營業執照註冊號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聯絡 郵編買受人 住所 址 國籍 性別 出生年月 身份證 護照 營業執照註冊號 郵編聯絡 委託 人國籍 住所 址 郵編聯絡 委託 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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