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裝模具管理制度

2021-03-04 04:35:08 字數 2812 閱讀 9481

1 目的

為減少工藝裝備的損耗,使其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提高使用工裝模具生產產品的質量和效率而制訂本制度。

2 範圍

本制度規定了工裝模具的設計、製造、購買、使用、維護和報廢等管理內容。

3 引用標準

clqc-qp- 2011-05 《基礎設施控制程式》

4 職責

a) 分管廠領導負責工廠工裝模具的生產、購置、報廢的審批工作。

b) 裝置管理部門是工裝模具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工裝模具的購置、外部加工、保管、保養、報廢等管理工作。

c) 車間的裝置管理員負責工裝模具在使用過程中的日常維護、保管、保養等工作。

d) 技術部門根據產品的需要,按「標準化、通用化、系列化」的原則,負責工裝模具的設計、生產購置過程的技術指導和組織驗證工作。

5 工裝模具的新制與複製

5.1工裝模具的新制

5.1.1 新產品所需工裝模具的訂製,根據工藝需求填寫書面意見,裝置管理部門經會同技術工藝部門、生產管理部門或相關部門考察、審核其技術狀態並簽署意見,由裝置管理部門編制《年裝置更新購置計畫》(注:

借用)。

5.1.2 當年10月25日前申報下年度購置計畫。

因生產急需臨時購置生產工裝模具由使用部門填寫《裝置購置申請單》,經裝置管理部門會同工藝部門考察後簽署意見,報廠領導批准後實施。

5.1.3 外購工裝模具統一由裝置管理部門簽訂合同,技術協議的簽訂部門要制訂驗收大綱,承製方要提供完整有效的工裝模具統一由裝置管理部門簽訂合同,技術協議的簽訂部門要制訂驗收大綱,承製方要白日提供完整有效的工裝模具設計圖紙,以保證今後日常的維修保養工作正常進行,未按此程式訂購的工裝模具,財務部門不得付款。

5.1.4 自製工裝模具由工藝部門負責設計,設計完畢後由生產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工裝模具的製造,工藝部門對生產中的全過程進行技術指導,工裝模具製作完成後由裝置管理部門組織驗收交付。

5.2工裝模具的複製

工裝模具的管理制度

5.2.1 生產管理部門根據月度生產經營準備計畫和現有工裝的技術狀態,提出工裝複製的需求計畫。

5.2.2 自製工裝的複製,由工藝部門提供圖紙等資料,生產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加工。

5.2.3 委託加工的工裝,由工藝部門提供圖紙等資料,提交**聯絡外單位加工。

5.2.4 外購工裝,由生產管理部門填寫《裝置購置申請單》(注:借用此表單),經分管廠領導批准後,交裝置管理部門購買。

5.3工裝模具的驗收入庫

5.3.1 自製工裝模具完工後,由生產管理部門組織使用部門(車間)、工藝部門對其進行驗證,填寫《工裝模具驗證報告單》,合格的辦理入庫存物續,不合格的進行返工。

5.3.2 委託加工或外購工裝模具到達工廠後,連同實物行移交給裝置管理部門,由裝置管理部門、工藝部門對其進行驗證,填寫《工裝模具驗證報告單》,合格的辦理入庫手續,不合格時退貨。

5.3.3 工裝模具入庫後,裝置管理部門應及時對直接影響產品裝配和產品精度的工裝進行統一編號,並建立相應的管理台賬,做到賬、物一致。

5.4工裝模具的使用與保養

5.4.1 生產單位工裝模具的管理要求

a)根據產品生產的需求,各車間領用工裝模具;其使用必須嚴格遵守嚴格工藝要求;

b)生產單位應對使用的工裝模具建立臺帳,並與裝置管理部門的工裝模具臺帳保持一致;

c)生產現場的各類工裝模具應符合生產管理部門確定的定置管理要求。

5.4.2 工裝模具的使用

工裝模具在使用中必須做以下要求:

a) 經常給工裝運動部位加潤滑油(劑);

b) 不得用硬功夫物敲擊工裝的關鍵部位(如拋光麵等);

c) 保持載裝的清潔,避免有腐蝕的材料與之接觸;

d) 用工裝模具製作產品必須嚴格首檢。

5.4.3 工裝模具的維修、改換和報廢

5.4.3.1 工裝模具需維修時,由使用部門提出維修申請,填寫《裝置故障報告單》,經裝置管理部門長藝部門鑑定後辦理維修手續。

5.4.3.2 改工裝模具,由工藝部門提出在用和庫存工裝處理意見,經分管廠領導批准後裝置管理部門組織實施。原則上在原有基礎上不允許作大的改動。

5.4.3.3 工裝模具被取消或淘汰時,由裝置管理部門組織工藝部門驗證並填寫《工裝模具驗證報告單》,經工藝部門簽定確認後,報廠領導批准予以淘汰。

5.4.4 工裝模具的報廢條件

a)工裝因使用頻率、期限已達到或超過設計要求,磨損嚴重不能保證產品合格的;

b)由於操作者使用不當造成工裝損壞且不能修復的;

c)由於產品的工藝改進、技術革新,老工裝被長其取消且不打算在今後使用的。

5.5工裝模具週期清查

裝置管理部門每年組織工裝使用車間(部門)、工藝部門對工廠在用和庫存工裝進行一次全面清查,驗證其有效性並做好狀態標識,建立完善的管理檔案。

6 檢查與考核

6.1本標準中的相關部門未按本標準第1章(職責)履行職責的,對其相應部門負責人至少處以100元/次的罰款。

6.2各有關部門在履行職責時,不按規定的程式和要求執行並造成不良後果的,對其相應責任部門負責人至少處以50元/次的罰款,對直接責任人至少以30元/次的罰款。

6.3使用者由於馬虎、責任心不強等主觀原因,造成工裝在使用過程中損壞、丟失或報廢的,工廠除要求賠償相應損失外,還視其情輕重和認識態度對直接責任八 50~300元的罰款,對相應車間負責人至少下以30元/次的罰款。

6.4工裝的使用的維修人未按規定要求對其進行維護保養的,公司視其輕重分別處以10~50元的罰款。

6.5若出現上述以外不利於工廠各項工作得以順利開展或造成工廠財產損失情形的,由工廠有關部門和領導採用「合議」方式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罰。

本作業檔案編寫由一體化管理部門提出。

本第三層次檔案主要起草單位:後勤保障處

本第三層次檔案主要起草人:孟企巍

本第三層次檔案主要審核人:張傳文

工裝模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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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裝的設計與製造 1.1 技術科根據產品圖樣及工藝要求,對工藝規定的工裝進行設計。設計出的工裝的技術圖樣經技術科長審核 主管副廠長批准後下發至生產科 工藝裝備科安排加工製做。1.2 生產科在生產計畫中對工裝的製造數量 時間要求做出安排,同時通知 科做好工裝坯料 模具用料 標準零配件的外協 外購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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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p d 003 1.0目的 為了加強對工裝 模具 夾具的管理確保其精確及互換性,促進產品質量和工作效率提高。2.0工裝 模具 夾具的管理 2.1工裝 模具 夾具的標識管理 2.1.1生產出的工裝 模具 夾具驗證確認後,由技術部進行分類 標識,並註明 名稱 規格 型號 日期 編號。2.2工裝 模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