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前保健服務工作規範

2021-03-04 04:23:13 字數 1398 閱讀 7308

孕前保健是以提高出生人口素質,減少出生缺陷和先天殘疾發生為宗旨,為準備懷孕的夫婦提供健康教育與諮詢、健康狀況評估、健康指導為主要內容的保健服務。孕前保健是婚前保健的延續,是孕產期保健的前移。

2孕前保健服務內容

(一)健康教育與諮詢。

熱情接待夫妻雙方,講解孕前保健的重要性,介紹孕前保健服務內容及流程。通過詢問、講座及健康資料的發放等,為準備懷孕的夫婦提供健康教育服務。主要內容包括有關生理和心理保健知識;有關生育的基本知識(如生命的孕育過程等);生活方式、孕前及孕期運動方式、飲食營養和環境因素等對生育的影響;出生缺陷及遺傳性疾病的防治等。

(二)健康狀況檢查。

通過諮詢和孕前醫學檢查,對準備懷孕夫婦的健康狀況做出初步評估。針對存在的可能影響生育的健康問題,提出建議。

孕前醫學檢查(包括體格檢查、實驗室和影像學等輔助檢查)應在知情選擇的基礎上進行,同時應保護服務物件的隱私。

1.了解一般情況。

了解準備懷孕夫婦和雙方家庭成員的健康狀況,重點詢問與生育有關的孕育史、疾病史、家族史、生活方式、飲食營養、職業狀況及工作環境、運動(勞動)情況、社會心理、人際關係等(見附件1)。

2.孕前醫學檢查。在健康教育、諮詢及了解一般情況的基礎上,徵得夫妻雙方同意,通過醫學檢查,掌握準備懷孕夫婦的基本健康狀況。同時,對可能影響生育的疾病進行專項檢查。

體格檢查:按常規操作進行,包括對男女雙方生殖系統的專業**及**檢查。

輔助檢查:包括血常規、血型、尿常規、血糖或尿糖、肝功能、生殖道分泌物、心電圖、胸部x線及**b超等。必要時進行激素檢查和**檢查。

專項檢查:包括嚴重遺傳性疾病,如廣東、廣西、海南等地的地中海貧血;可能引起胎兒感染的傳染病及性傳播疾病,如B型肝炎、結核病;弓形體、風疹病毒、巨細胞病毒、單純皰疹病毒、梅毒螺旋體、愛滋病病毒等感染;精神疾病;其他影響妊娠的疾病,如高血壓病和心臟病、糖尿病、甲狀腺疾病等。

(三)健康指導。

根據一般情況了解和孕前醫學檢查結果對孕前保健物件的健康狀況進行綜合評估。遵循普遍性指導和個性化指導相結合的原則,對計畫懷孕的夫婦進行懷孕前、孕早期及預防出生缺陷的指導等。主要內容包括:

1.有準備、有計畫的懷孕,避免大齡生育;

2.合理營養,控制飲食,增補葉酸、碘、鐵、鈣等營養素及微量元素;

3.接種風疹、B肝、流感等疫苗;及時對病毒及傳染性疾病已感染情況採取措施;

4.積極預防、篩查和**慢性疾病和傳染病;

5.合理用藥,避免使用可能影響胎兒正常發育的藥物;

6.避免接觸生活及職業環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質(如放射線、高溫、鉛、汞、苯、農藥等),避免密切接觸寵物;

7.改變不良生活習慣(如吸菸、飲酒、吸毒等)及生活方式;

8.保持心理健康,解除精神壓力,預防孕期及產後心理問題的發生;

9.合理選擇運動方式;

10.對於有高遺傳風險的夫婦,指導其做好相關準備、提示孕期檢查及產前檢查中可能發生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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