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承包制度

2021-03-03 20:27:29 字數 4393 閱讀 3441

1z303020 建設工程承包制度

本節包括4項內容

1z303021 建設工程總承包的規定

1z303022 建設工程共同承包的規定

1z303023 建設工程分包的規定

1z303024 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建設工程承包制度包括總承包、共同承包、分包等制度。

《建築法》規定,建築工程實行招標發包的.發包單位應當將建築工程發包給依法中標的承包單位。建築工程實行直接發包的,發包單位應當將建築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承包單位。

承包建築工程的單位應當持有依法取得的資質證書,並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範圍內承攬工程。禁止建築施工企業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範圍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築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禁止建築施工企業以任何形式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本企業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

按照合同約定,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裝置由工程承包單位採購的,發包單位不得指定承包單位購入用於工程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裝置或者指定生產廠、**商。

1z303021 建設工程總承包的規定

總承包通常分為工程總承包和施工總承包兩大類。

《建築法》規定,建築工程的發包單位可以將建築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裝置採購一併發包給乙個工程總承包單位,也可以將建築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裝置採購的一項或者多項發包給乙個工程總承包單位。

工程總承包是指從事工程總承包的企業受建設單位的委託,按照工程總承包合同的約定,對工程專案的勘察、設計、採購、施工,試執行(竣工驗收)等實行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承包。

施工總承包是指發包人將全部施工任務發包給具有施工總承包資質的建築業企業,由施工總承包企業按照合同的約定向建設單位負責,承包完成施工任務。

一、工程總承包的方式

按照2023年建設部發布的《關於培育發展工程總承包和工程專案管理企業的指導意見》,工程總承包主要有下列方式:

(一)設計採購施工(epc)\交鑰匙總承包

設計採購施工總承包是指工程總承包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承擔工程專案的設計、採購、施工、試執行服務等工作,並對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全面負責。

交鑰匙總承包是設計採購施工總承包業務和責任的延伸,最終是向建設單位提交乙個滿足使用功能、具備使用條件的工程專案。

(二)設計—施工總承包(d—b)

設計一施工總承包是指工程總承包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承擔工程專案設計和施工,並對承包工程的設計和施工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負責。

(三)設計—採購總承包(e—p)

設計一採購總承包是指工程總承包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承擔工程專案設計和採購工作,並對工程專案設計和採購的質量、進度等負責。

(四)採購一施工總承包(p—c)

採購一施工總承包是指工程總承包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承擔工程專案的採購和施工,並對承包工程的採購和施工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負責。

二、總承包企業的資質管理

我國對工程總承包不設立專門的資質。凡具有工程勘察、設計或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可以依法從事資質許可範圍內相應等級的建設工程總承包業務。但是,承接施工總承包業務的,必須是取得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規定,取得工程勘察、工程設計資質證書的企業,可以從事資質證書許可範圍內相應的建設工程總承包業務。《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也規定,取得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的企業,可以從事資質許可範圍相應等級的建設工程總承包業務。

我國建築業企業資質分為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和勞務分包三個序列。取得施工總承

包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接施工總承包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可以對所承接的施工總承包工程內各專業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將專業工程或勞務作業依法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專業承包企業或勞務分包企業。

三、工程總承包單位與工程專案管理

工程專案管理是指從事工程專案管理的企業受建設單位委託,按照合同約定,代表建設單位對工程專案的組織實施進行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管理和服務。工程專案管理企業不直接從事該工程專案的勘察、設計、施工等,也不與該工程專案的總承包企業或勘察、設計,供貨、施工等企業簽訂合同,但可以按合同約定,協助業主與工程專案的總承包企業或勘察、設計、供貨、施工等企業簽訂合同,並受業主委託監督合同的履行。

四、總承包單位的責任

《建築法》規定,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按照總承包合同的約定對建設單位負責;分包單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就分包工程對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進一步規定,建設工程實行總承包的,總承包單位應當對全部建設工程質量負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裝置採購的一項或者多項實行總承包的,總承包單位應當對其承包的建設工程或者採購的裝置的質量負責。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建設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單位應當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其分包工程的質量向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與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質量承擔連帶責任。

連帶責任是我國民事立法中的一項重要民事責任制度,其目的在於補償救濟,加重民事法律關係當事人的法律責任,有效地保障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民法通則》第87條規定,「負有連帶義務的每個債務人,都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義務,履行了義務的人,有權要求其他負有連帶義務的人償付他應當承擔的份額。」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就分包工程承擔連帶責任,就是當分包工程發生了質量責任或者違約責任時,建設單位可以向總承包單位請求賠償,也可以向分包單位請求賠償,總承包單位或分包單位進行賠償後,有權依據分包合同對於不屬於自己責任的賠償向另一方進行追償。

當然,連帶責任也不僅限於連帶賠償責任,還有其他履行工程義務的連帶責任。因此,總承包單位除應加強自行完成工程部分的管理外,還有責任強化對分包單位分包工程的監管。

1z303022 建設工程共同承包的規定

在國際工程發承包活動中,由幾個承包方組成聯合體進行工程承包是一種通行的做法。採用這種方式進行承包,至少有如下優越性:(1)利用各自優勢進行聯合投標可以減弱相互間的競爭,增加中標的機會;(2)減少承包風險,爭取更大的利潤;(3)有助於企業之間相互學習先進技術與管理經驗,促進企業發展。

一、共同承包的適用範圍

《建築法》規定,大型建築工程或者結構複雜的建築工程,可以由兩個以上的承包單位聯合共同承包。

二、共同承包的資質要求

《建築法》規定,兩個以上不同資質等級的單位實行聯合共同承包的,應當按照資質等級低的單位的業務許可範圍承攬工程。這樣才能有效地保證工程順利實施,避免在實踐中以聯合共同承包為名進行「資質掛靠」的不規範行為。

三、共同承包的責任

《招標投標法》規定,聯合體中標的。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就中標專案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建築法》也規定.共同承包的各方對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擔連帶責任。

共同承包各方應簽訂聯合承包協議,明確約定各方在承包合同中的權利、義務以及相互合作、違約責任的承擔等條款。對承包合同的履行,各承包方共同對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共同承包各方均應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如果出現賠償責任,建設單位有權向共同承包的任何一方請求賠償,被請求方不得拒絕,但在賠償後可以依據聯合承包協議及各方過錯大小,對於超過自己應賠償的那部分份額,有權向共同承包的其他方進行追償。

1z303023 建設工程分包的規定

一、分包工程的範圍

《建築法》規定.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築工程轉包給他人,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築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施工總承包的,建築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

分包工程發包人可以就分包合同的履行,要求分包工程承包人提供分包工程履約擔保;分包工程承包人在提供擔保後,要求分包工程發包人同時提供分包工程付款擔保的,分包工程發包人應當提供。

二、分包單位的條件與認可

《建築法》規定,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禁止總承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招標投標法》也規定,接受分包的人應當具備相應的資格條件。

勞務作業分包由勞務作業發包人與勞務作業承包人通過勞務合同約定,可不經建設單位認可。

需要注意的是,分包工程須經建設單位認可,不等於建設單位可以直接指定分包人。《工程建設專案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規定,「招標人不得直接指定分包人。」《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也規定,「建設單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入。

」對於建設單位推薦的分包單位,總承包單位有權作出拒絕或者採用的選擇。

三、分包單位不得再分包

《建築法》規定,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招標投標法》也規定,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這主要是防止層層分包,以規範市場行為,保證工程質量。

四、轉包和違法分包的界定

按照我國法律的規定,轉包是完全禁止的,而工程分包是允許的,但必須依法進行。違法分包同樣是法律禁止的行為。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違法分包,是指下列行為:(1)總承包單位將建設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的;(2)建設工程總承包合同中未有約定,又未經建設單位認可,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部分建設工程交由其他單位完成的;(3)施工總承包單位將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分包給其他單位的;(4)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建設工程再分包的。

轉包,是指承包單位承包建設工程後,不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

建設工程承包制度

知識點一建設工程總承包的規定 建設工程承包制度包括總承包 共同承包 分包等制度。總承包通常分為工程總承包和施工總承包兩大類。工程總承包主要有下列方式 1 實際採購施工 epc 交鑰匙總承包2 設計 施工總承包 d b 3 設計 採購總承包 e p 4 採購 施工總承包 p c 二 總承包企業的資質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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