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構配件原材料採購制度

2021-03-04 03:51:50 字數 4959 閱讀 3081

建築材料、構配件和裝置管理制度

1.目的

規範公司建築材料、構配件和裝置市場執行機制,明確材料、構配件和裝置**、管理、使用三方的職責,降低材料消耗。通過評價、重新評價、選擇合格的供方,以確保所採購的產品滿足施工質量、安全及環保要求,並對材料、構配件和裝置供貨方的環境及職業安全健康行為施加影響。

2.適用範圍

本程式適用於本公司為完成施工生產而進行的材料採購、**、管理的全過程。

3.職責

3.2副總經理

3.2.1審批材料、構配件和裝置供方。審批材料、構配件和裝置採購計畫。

3.3裝置材料科

3.3.1為本程式的主控部門,負責監視、測量本程式的實施。

3.3.2負責評價、選擇供貨方;

3.3.3負責審核材料、構配件和裝置採購計畫。

3.4專案部:

3.4.1負責對供貨方的環境行為及職業健康安全行為施加影響,負責對供貨方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行為進行監控。

3.4.2負責彙總編制單位工程材料和周轉材料需用計畫,上報裝置材料科,編制月度材料申請計畫和周轉材料需用計畫。

3.4.3負責材料進場的驗收、保管、標識、定額發放和剩餘材料的**清退。

4.工作程式

4.1供方評價

4.1.1材料、構配件和裝置評價

a. 材料、構配件和裝置分類

①主要材料:包括鋼材、水泥、水平儀、經緯儀、水準鋼尺、磅秤、振動棒、鋼筋加工機械、圓盤鋸、電焊機械、塔吊、人貨電梯、龍門架等。

②零星物資:五金件等。

b.評價內容

①物資供方法人代表營業執照;②產品許可證、檢測報告、合格證;

③企業信譽、生產能力、供貨能力、售後服務; ④優先選擇獲得質量體系認證證書的企業。

c.評價方法

①由裝置材料科對材料、構配件供方進行評價。

②對主要材料如:鋼筋、水泥、大型機械裝置,當**商為廠家**定廠家;當**商為中間商**定中間商和廠家。

③裝置材料科在採購工作實施前,負責對物資供方進行初評。填寫《供方評估表》,並向供方索取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檢測報告、合格證及榮譽證書等有關資料影印件。

④零星物質供方可不進行評價,直接採購。

⑤專案部在每年年底或合同期滿對物資供方進行重新評價確認,評價內容包括:質量、**、信譽等。通過重新評價,合格的供方進入下一年的物資供方名冊,不合格的在名冊中刪除。

4.2採購計畫

4.2.1工程專案開工前,由專案部按照施工圖編制單位工程材料和周轉材料需用計畫,經專案經理審核後,上報裝置材料科審批。

4.2.2材料需用計畫的內容包括:物資名稱、類別、規格、型號、數量、**、技術標準、供貨時間、到貨地點、違約責任、驗收方法、結算方法等。

4.2.3採購計畫

a.專案部材料員會同技術負責人每月底編制《物資採購申請計畫》一式三份,專案經理審批後,報裝置材料科審核並備案,專案部儲存兩份做為驗收控制依據b.裝置材料科材料員根據《物資採購申請計畫》進行採購。

4.3採購合同

4.3.1根據採購計畫一次性採購物資金額在五千元及以上的主要建築材料應依法簽訂採購合同。

採購合同由裝置材料科簽認。採購合同的內容包括:物資名稱、類別、規格、型號、數量、**、技術標準、供貨時間、到貨地點、違約責任、驗收方法、結算方法等。

4.3.2一次性採購金額在五千元以下的物資,可不簽定採購合同,直接實施採購或利用**採購。

無採購合同的採購行為或**採購行為,應由採購人員在《採購記錄》上予以記錄,並由裝置材料科審定確認。

4.4採購實施

物資採購實施:裝置材料科材料員按採購計畫《在合格供方名冊》中實施採購。

4.5材料、構配件的驗收

4.5.1進貨檢驗

4.5.1.

1工程使用的所有物資在進場或入庫時,各專案部質檢員必須依據相應標準進行檢驗。檢驗採取觀察外觀質量、檢查規格型號、計量和點驗數量、測量和度量幾何尺寸、審核質量證明檔案等方法。工程用的主要裝置、配件、半成品、鋼材須由材料員組織技術、質檢人員共同驗證,填寫《裝置、材料檢驗記錄》。

4.5.1.2需複試的材料由材料人員填寫《材料複試通知單》,交試驗員取樣。

4.5.1.3 經檢驗不合格的物資,材料員應當場拒收,如無法馬上退貨,則必須對不合格物資進行單獨存放和標識,做好記錄,並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式》要求執行。

4.5.1.4 **到現場的物資必須附有材質證明檔案(合格證),否則材料員應立即向供貨廠商索要。

4.5.1.5 鋼材、水泥、裝置等重要物資的原始材質證明檔案隨物資到達現場時,材料員收集原始材質證明。

4.5.1.6 材料員將收到的材質證明檔案中竣工資料需要的材質證明檔案傳遞給資料員,資料員進行整理、儲存。

4.5.1.7材料員必須及時提供採購物資的有效材質證明檔案。在沒有接到有效的材質證明檔案前,材料員不得發放使用。

4.5.1.8對於採購合同中規定在供方現場實施驗證的物資送達現場後,由收料單位材料員依據合同及「採購物資驗證記錄」中的要求予以驗收。

4.5.2材料複試

4.5.2.1試驗員接到《材料複試通知單》後,按規定的必試專案與取樣標準取樣,並送委託試驗室複試。

4.5.2.2試驗員應及時通知材料員重新標識產品的檢驗和試驗狀態。有見證取樣要求的按監理和建設單位要求送有資質的試驗單位進行試驗。

4.5.3重新檢驗

當物資貯存時間較長發現異常或貯存物資超過期限時,材料員應組織相關人員對該物資進行重新檢驗和驗證。

4.5.4未經驗證物資的緊急放行

4.5.4.

1如因施工急需來不及檢驗和試驗,或檢驗和試驗結果尚未確定合格的物資(必須可追回和更換而不影響結構和使用功能)投入使用時,由工程專案生產負責人提出《緊急放行物資申請表》,註明工程使用部位、放行原因、可靠的追回程式,技術負責人批准後,材料員在發料單「備註」欄中註明「緊急放行」字樣。

4.5.4.2不能追回和更換或追回和更改影響結構和使用功能的物資,嚴禁緊急放行。

4.5.5採購物資的驗證

4.5.5.

1採購合同規定到供方貨源地對採購物資驗證時,由材料員對採購物資的外觀質量、質量證明檔案、規格型號等進行驗證。必要時邀請專業技術人員共同前往驗證。並填製《物資驗證記錄表》(見附表),驗證合格後方可供貨。

4.5.5.2採購合同規定顧客到供方貨源地對採購物資驗證時,由材料員陪同前往,按合同規定的驗證方式實施驗證,並填製《物資驗證記錄表》,驗證合格後方可供貨。

4.6物資的搬運

4.6.1一般物資的搬運人員應按該類物資搬運和裝卸要求進行。對易碎產品要做到輕拿輕放,防止劇烈震動和撞擊,對有標誌的物資要按標誌方向搬運。

4.6.2對大件物資或易燃、易爆、易損、有毒物資的搬運,要對搬運人員進行適當的培訓,搬運時要注意安全,特殊重要物資的搬運,要編制運輸方案,選用適宜的搬運裝置和工具,禁止野蠻裝卸搬運。

4.6.3用機械搬運物資時,搬運人員應嚴格按裝置安全生產操作規程進行。

4.6.4搬運過程中搬運人員要注意保護產品的標識和檢驗標記。

4.7物資的貯存

4.7.1物資的進場入庫

a)物資進場入庫專案部庫管員應根據相關要求,安排露天堆放或入庫貯存。材料員和庫管員負責物資標識。

b)專案部庫管員應根據物資特性提供安全適用的庫房和貯存場所。根據物資的不同效能分門別類,按規格、型號分堆,分類堆放,保持整齊、清潔、美觀。

c)所有進場入庫物資應保證質量合格、數量準確、單據齊全、資料完整、包裝符合要求,嚴格按照驗收程式,專案部庫管員及時辦理進場入庫驗收手續。

4.7.2物資的保管和保養

a)物資的保管和保養,要根據物資的效能和特點,實行科學的管理,設定相應的通風、防潮、控溫、採光、清潔等設施。

b)根據材料的不同效能,採取不同的保管條件,按出廠先後,先進先出。並根據實際需要,對貯存物資進行定期檢驗,定期倒庫等措施,並作好《材料庫存臺帳》,發現問題,要及時反映,並提出相關建議。

c)專案部庫管員按公司庫房管理規定,定期進行盤點,做到賬、物、卡三項相符。

4.7.3物資的出庫

a)庫房保管員要認真核對品名、規格,避免誤發、誤用;並對領料人簽字及有關審批手續詳細核查後,方可發料。

b)對超出使用範圍的材料及超限額使用的材料不得出庫,並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待領導審批後,方可發料。

4.7.4專案部庫管員按進廠材料情況認真填寫《材料庫存臺帳》。

4.8物資標識的內容與方法

4.8.1追溯性標識的內容

工程物資及半成品標識的內容包括:名稱、型號、規格、數量、生產廠家、進貨日期、生產日期、合格證號、批號、爐號等;

4.8.2狀態標識內容

a合格; b不合格; c待檢; d已驗待定。

4.8.3標識方法

a.對採購進場的鋼筋、水泥、裝置等採用標識牌進行部分內容的追溯性標識和狀態標識;

b.對現場短期存放的材料、半成品及倉庫內存放的物資採用標識卡進行追溯性標識和狀態標識;

c. 對易燃、易爆、有毒物資掛卡標識,並應設定隔離護欄和張掛「易燃品」、「易爆品」、「有毒品」等警示;

d. 所有材料均在保管帳中對使用部位進行可追溯性標識。 4.8.4標識的實施和管理

a.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應由專案部保管員進行帳目標識和標識卡、標識牌標識,做到帳、卡、物一致;

b.現場標識牌應清楚牢固地放置在應標識材料的最高點,豎直放置,如移動標識牌,移動後應及時放回原位,防止遺失;

c.工程物資狀態標識由待驗、已驗待定轉為合格、不合格時應及時更換狀態標識。

4.9不合格工程物資的控制

4.9.1不合格工程物資:如不合格鋼材、不合格水泥、不合格機械裝置等。

4.9.2專案部如發現進場物資為不合格品,應及時標識、隔離,做好記錄;並按要求進行評審處置。

4.9.3不合格物資的判斷

所有進場物資必須進行檢驗或驗證,並按相關標準取樣檢驗,凡不符合國家、行業、地方質量標準的,均視為不合格工程物資。

4.9.4不合格物資的標識

凡進場材料發現為不合格物資時,專案部材料員、質檢員均應對不合格物資進行狀態標識,必要時進行隔離,做好記錄,填寫不合格物資臺帳。

4.9.5不合格物資的評審

a.購入的不合格物資,價值在1000元以下時,由材料員提出評審要求,專案經理、專案技術負責人、質檢員共同參加評審,並填寫《不合格材料評審處置記錄》,專案經理審批,質檢員進行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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