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工作制度

2021-03-04 03:03:00 字數 4577 閱讀 4305

一、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

1.教職工代表大會是我校工會的權利機構,工會委員會受教職工代表大會的領導。

2.教職工代表大會須有全體會員的三分之二以上會員出席,方可召開。

3.教職工代表大會主要審議和批准校工會委員的工作報告,討論並審議學校的重大事項,選舉產生校工會委員(校工會主席、女職委員、經費委員)。

4.教職工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工會委員(主要是校工會主席)主持校工會的日常工作。教職工代表大會一般每學年召開兩次。

二、工會委員工作制度

1.工會委員(主要是校工會主席)主持校工會的日常工作,各委員之間實行分工負責制。

2.工會重大問題要經過集體討論(先委員間討論,再與校辦討論),實行民主集中制。

3.工會委員的工作實行定期碰頭制度,委員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

4.工會主席全面負責工會工作。應當做好日常的組織發展(吸收會員、小組劃分等),抓好組織建設(工會積極分子的管理、教工之家的建設等),要關心會員的生活、福利,做好生活困難會員的情況調查,負責提出補助的建議,報校辦同意後,按規定實施。

5.經審委員應當做好工會經費的審查、監督工作,嚴格按財務制度辦事,應針對學校的工作特點,做好活躍教職工文體生活的工作。

6.女職委員主要職責是維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作好女職工的勞動保護工作。

7.各委員分工不分家,遇臨時或重大工作要齊心協力,群策群力做好工會工作。

三、民主管理工作制度

1.民主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保障教職工的民主權利,增強教職工主人翁責任感,發揮工作積極性,圍繞學校的中心工作,作好本職工作。

2.主要工作內容

⑴做好教職工代表大會的各項組織工作和群眾工作。

⑵不斷完善工會民主管理工作的有關制度。

⑶努力提高工會的民主管理水平。

⑷認真引導,充分動員會員參與學校民主評議工作。

⑸配合行政做好保障職工福利的工作,依法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努力為教職工排憂解難。

⑹經常開展民主管理活動,聽取會員意見,吸收合理化建議。

四、財務管理制度

1.認真執行有關財務制度,嚴格遵守各項財經紀律(如:開支標準、範圍;經費分成比例、上解等)。

2.廉潔奉公、遵守制度,用好和管好工會的資金和財產。

3.會計、出納分設,嚴格按照一支筆審批制度和會計審核制度。

4.按時撥交工會經費,並按規定的統計基數足額計提和上解。按時足額收交工會經費。

5.工會各類報表報送必須及時、準確、完整、真實。

6.財務檔案統一管理。每年書面總結財務收支情況如實公布,接受會員監督。

五、工會資訊工作制度

1.工會資訊工作是聯絡黨和廣大會員的橋梁和紐帶,是傳輸各類資訊的重要陣地。

2.工會資訊必須做到「五必報」:重大、重要工作安排必報;重大活動、全校性活動必報;重大突發性事件必報;關係會員切身利益的資訊必報;會員的思想動態必報。

3.做好必報資訊的儲存,積累資訊資料,經常分析,充分發揮資訊資料的使用價值。

六、家訪慰問制度

1.工會家訪的目的是了解掌握會員情況,幫助會員解決困難和問題。

2.工會會員生活中有重大事情應做到「五必訪」:會員退休離會必訪;退休教師、會員生病住院必訪;會員生育必訪;會員家庭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有喪事必訪;會員有家庭糾紛必訪。

3.會員生病住院,行政、工會送慰問金約300元整,會員大病酌情處理。

4.會員家庭直系親屬有喪事,行政、工會送慰問金300元(不含花圈、黑紗);

5.退休教師每年行政、工會委員上門慰問一次。

七、活動制度

1.利用星期六工會活動時間或課餘時間,有組織有紀律地開展有意義的文娛體育活動,豐富會員的文化生活。

2.會員參加區工會組織的文體活動得獎者,行政工會給予相應獎勵。

3.每學年教工的娛樂活動不少於兩次。對參與者和獲勝者給予相應的紀念品和獎品;

4.退休教師每年(重陽節或元旦)組織一次活動。

九、工會學習制度

1.工會工作人員要積極參加學校的政治學習活動,努力提高思想覺悟和理論水平。

2.工會工作人員要自覺學習專業知識和科學文化知識,努力提高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

3.學習的主要內容:黨的方針政策、時事政治、上級工會與校黨政檔案、指示、通報、演示文稿,有關業務工作方面的教材,書報刊雜誌等。

教職工代表大會工作制度

一、教代會委員會工作制度

1.大會主席團是教職工代表大會開會期間的領導核心,其主要職責:

⑴組織、主持大會上期間的各項活動,處理大會期間發生的問題。

⑵聽取、討論各部門對各項議題的審議意見。

⑶討論、審議提交大會表決的議題、議程以及決議、決定草案等。

⑷討論、確定教職工代表提案是否列入大會方案事宜。

⑸主持選舉及決定其他重大問題。

2.大會主席團決定大會上重要事項的原則

民主集中制,凡提交大會表決通過的事項,必須獲主席團成員多數同意。教代會開會期間,主席團應根據大會議程和日程安排確定大會上執行主席。執行主席按分工主持大會日程並召集主席團會議。

主席團會議議題要事先列印安排表,明確會議的內容、時間和地點,使主席團成員心中有數。

3.教代會主席團在大會閉會期間的主要職責和決定問題的許可權

⑴檢查督促教代會通過的決議、決定等重要議題的貫徹落實,聽取各有關職能部門承辦代表提案、大會方案的情況,對貫徹落實情況提出指導性意見。

⑵指導各部門工作,聽取他們的工作匯報,研究決定各部門所不能決定的問題。

⑶討論並審議應由教代會討論通過但因特殊原因不能召開教代會的重要議題。討論通過這類議題時,主席團應在一定範圍內廣泛徵求教職工代表的意見。充分體現教職工的意志,重大問題可召開主席團會議討論通過或研究決定。

⑷及時向黨委和校行政報告主席團在大會閉幕期間的工作情況及研究決定的有關事項。

⑸承辦由教職工代表大會委託辦理的其他事項。

⑹尊重並支援學校行政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教代會決議行使行政決策權和指揮權。

二、代表選舉和會議表決制度

1.教代會代表實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可以連選連任。教代會與工會和並召開,屆期相同,因此教代會代表具有雙重身份,既是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又是工會會員代表,被選為教代會代表的必須是工會會員。

2.教職工代表的條件。凡依法享有政治權利的本校在編教職工(工會會員),均可當選為教職工代表。同時應具備下列條件:

⑴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擁護黨的方針政策,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⑵掌握一定的業務知識、管理知識和較強的民主政治意識,熱心參加學校的民主管理活動和其他公益事業。

⑶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出色地完成本職工作,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教書育人,為人師表。

⑷密切聯絡群眾,熱心為教職工辦事,能正確代表群眾利益,如實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作風正派,公正公德。

⑸有較高的群眾威信。

⑹教職工代表因工作需要在本校內部崗位調動,其代表資格應予保留,並視為調入部門代表,由此而造成原選舉部門代表缺額,一般不再增補。因離休、退休本校的教職工代表,其代表資格自行終止,造成的代表缺額可按民主選舉程式補選。補選代表應由單位給校工會寫出報告,鏡同意後再行補選。

⑺代表在任期內出現下列情況可以更(撤)換:

①違法犯罪,受到刑事處分。

②停薪留職,離開學校。

③長期出國、外借、病事假等,不能參加教代會活動。

④無故不參加教代會活動。更(撤)換代表,由代表團寫出書面報告送校工會,說明更(撤)換代表的姓名和原因,經校工會同意後,再按民主程式進行。

⑻教代會通過大會的決議,決定和大會議程,選舉辦法、監票人、記票人名單等內容時,均採用舉手表決的方式,按同意、反對、棄權的選擇一一徵求代表的意見。重要的或爭議較大的議案,可採用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

三、民主評議幹部制度

1.民主評議領導幹部是一種群眾參政議政,參與監督和管理的民主形式,是加強學校領導班子建設,提高領導幹部素質,減少或避免工作失誤,保證學校健康發展的重要措施。

2.評議內容:對受到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實行定量和定性評估相結合。

定量評估包括德、能、勤、績、廉五項內容。定性評估領導班子分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個檔次,對領導幹部個人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檔次。

3.民主評議幹部的主要方式:被評議物件在教代會上述職報告。

領導班子的述職報告由黨、政主要負責人以口頭形式向大會述職,領導幹部個人作書面述職:在評議物件述職的基礎上,組織教職工代表採用書面無記名投票方式,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個人的主要優點、成績予以肯定,對存在的主要問題提出意見建議。

4.成立民主評議幹部領導小組,在教育局黨委的直接領導下,制定每次民主評議幹部的範圍和具體評議方案,整理、匯報評議結果,並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逐級反饋評議結果。對學校中層領導班子的評選情況,由學校黨支部分別進行反饋。

對領導班子個人進行測評的情況,以及整改落實情況,由民主評議幹部領導小組整理成文字材料,待下次教代會時向代表們匯報。

5.由學校民主評議小組制定的評議方案,經教代會主席團審議通過,並提前通知被評議物件做好評議的準備,述職報告書面材料在召開教代會前一周印發給教職工代表。每次評議前,要認真組織教職工代表學習有關檔案,提高思想認識,端正評選態度,熟知評議的程式及評議辦法,正確地行使民主監督領導幹部的權利,防止利用評選幹部搞非組織活動。

四、提案徵集和處理制度

1.提案的內容和條件

教職工代表提案的內容僅限於本校職權範圍和教代會職權範圍內的對教學、科研、行政管理、生活服務、改革發展、職工福利、兩個文明建設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教職工代表提案必須符合國家的政策、法律法規,力求切合我校實際,能客觀地反映廣大教職工的意願。

工會工作制度

為更好地規範工會工作,進一步推進學校民主政治建設,構建和諧校園,保障教職工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權利,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一 學校工會應按期換屆選舉,及時做好新會員的接收 教育工作 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工會委員會全體委員會議,學習有關政策法規和業務知識,研究布置工作,健全民主制度,正常民主...

工會工作制度

一 學校工會要充分發揮工會組織的橋梁和紐帶作用,充分維護 建設 參與 教育四項職能。發揮其民主管理 民主監督作用,努力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二 熱真貫徹上級工會及校黨總支的指示精神,宣傳黨的路線 方針政策,配合黨 政開展活動,做好校務公開工作。三 堅持會議制度,每年召開1 2次職代會,根據實際情況必要時...

工會工作制度

工會組織機構及各項制度 1 每月召開一次工會工作會議,研究工作 學習有關檔案。2 對工會主席按時參加主持會議,總結上月工作,安排布置下月工作。3 每半年召開一次員工大會,在員工大會上民主評議對領導幹部。4 每季度召開一次民主生活會。5 按時足額向上級工會繳納工會會費,會費積攢賬目清楚,嚴禁挪用或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