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貨招聘管理制度

2021-05-30 15:19:40 字數 4860 閱讀 6489

天和百貨招聘管理制度(試用)

第一條目的

本規定旨在為公司日常運營需要和長遠發展而聘用員工確定合理的依據,以為公司補充能勝任相應崗位的工作要求的員工為目的。

第二條職能部門

人力資源部為公司人員招聘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招聘計畫、招聘方案制定和實施工作,公司各用人部門配合。

第三條招聘計畫的制定

(一)在經公司確認的各門店、各部門人員定編計畫範圍內,或者是因公司業務拓展需要,由各門店、各部門根據實際需要和各崗位任職要求於每年的12月份擬定次年的人員招聘計畫,報各主管高層領導和總經理批准。

(二)公司為儲備人才每年招聘一定數額的應屆大學畢業生,人力資源部於每年的3月編制招聘計畫報總經理批准,該計畫要列明專業要求、招聘時間、錄用時間、招聘名額、招聘費用預算、擬安排崗位和被錄用者的職業發展規劃等事項。

第四條招聘渠道

公司堅持管理人員實行內部晉公升的原則。除基層一線員工和技術性較強的崗位任職人員(如資訊部系統管理員、財會人員、法律顧問、熟食技工、電工、平面設計師等)外,其他崗位任職人員則以內部晉公升和調劑為主,外聘為輔。

(一)內聘渠道

1.公司內部公告

當公司出現一些崗位空缺,這些空缺又適合於內部招聘的情況時,由公司以公告的形式傳達職位空缺資訊,符合聘用條件的員工自願報名參與內部調劑,解決職位空缺問題。

2.競爭上崗

當公司出現一些管理崗位空缺而又不能通過一般的晉公升程式彌補空缺時,公司根據實際情況採取競爭上崗的方式選擇任用人選,符合條件的員工自願報名參加競爭。競爭上崗的測評方法包括筆試、心理測試、面試、演講和答辯、營運案例分析、方案設計、無領導小組討論、情景模擬(包括公文筐、角色扮演和案例分析等)、實際操作等。

(二)外聘渠道

1.廣告招聘

適用於中高層管理人員的廣告招聘,主要採用當地發行量較大的報紙和收視率較高的電視或常見的行業雜誌;基層員工(如導購員、收銀員、安全服務員、文員、司機、電工等)的招聘主要利用商場大門口的展板發布招聘資訊。

2.網際網路招聘

該種渠道包括公共網路和企業**兩種形式,適合於中高層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型人才(如電腦系統管理員、財會人員等)的招聘。

3.專業人才市場或職業介紹所

該渠道適合中層以下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才的招聘。

4.校園招聘

該渠道主要適合於為人才儲備和物色一些專業型人才而進行的招聘,其形式主要是參加高等院校或其他部門組織的大學生就業供需見面會(招聘會)和公司在高校有關部門的配合下單獨舉行招聘活動。

5.員工或其他人員推薦

公司鼓勵員工或其他人士向公司人力資源部或公司用人部門推薦應聘人選,人力資源部應向推薦者提供有關招聘資料,如招聘申請表、職位說明書、招聘條件和錄用標準等。

6.獵頭公司

該渠道適合於招聘高層管理人才和高階專業人才的招聘。公司在選擇獵頭公司時要調查其從業經驗和行業內的信譽程度。

第五條招聘程式

這裡涉及的招聘程式僅適用於外聘渠道和正式員工招聘。內聘渠道的程式和聘用許可權由公告另行確定。

(一)擬定和報批招聘計畫

人力資源部根據用人部門申請和公司發展要求及突發性用人要求編制招聘計畫,詳細填寫《××公司人員招聘計畫表》(附後),該錶主要內容有:招聘職位、人數、學歷及專業等要求、薪酬待遇、招聘費用預算、招聘渠道、崗位要求、計畫到崗時間、筆試面試時間安排等,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後即予實施。

(二)發布招聘資訊

根據擬定的招聘計畫,由人力資源部負責招聘資訊的發布。

(三)收集求職者材料

招聘資訊發布後的一周內,收集相關渠道傳來的應聘者個人資料,並由招聘專員負責整理、歸類和彙總,報送人力資源部經理。

(四)求職材料初步篩選

人力資源部經理根據已收集到的求職材料進行分職位、分學歷、分專業及工作經歷的不同進行初步的篩選,在初選後的3個工作日內確定進入筆試、面試和實操環節的候選人員名單,招聘專員在候選人員名單確定後的第2個工作日通知候選人員。

(五)筆試、實操測試和面試

1.對公司二線職能部門(如財務部、總經辦、人力資源部、資訊部、工程部、營企部等)人員的招聘,均需進行筆試,筆試內容包括綜合素質和專業知識兩部分,由人力資源部和用人部門共同準備筆試內容。筆試合格者進入面試環節。

2.對專業技能較強的崗位任職人員(如財會人員、生鮮熟食技工、收銀員、司機、系統維護員、工程部電工等)的招聘,在面試時應著重測試應聘者的實際操作能力。

3.,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責任心、理解能力等,形式為結構化面試,問題可參考《招聘人員面試提問參考問題例項》,面試合格者報店長決定是否予以錄用。

4.公司超市及百貨兩大事業部屬下的門店營運賣場主管和經理級(含副經理)管理人員,由人力資源部初步篩選後轉店長面試,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管理能力、溝通協調能力和綜合素質,形式為結構化面試與非結構化面試相結合(結構化面試題可參考《招聘人員面試提問參考問題例項》)。主管由店長決定是否予以錄用,經理級人員還需由所屬事業部總經理複試並決定是否予以錄用。

5.各門店非超市及百貨兩大事業部屬下的其它職能部門,如收銀部、安全服務部、物業管理部領班級以下人員(含領班),由各門店人事管理員初步篩選後轉部門經理(或主管)面試,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責任心、理解能力和工作經驗等,形式為結構化面試與非結構化面試相結合,最後由店長決定是否予以錄用;收銀部、安全服務部和物業管理部主管級人員以及工程部人員、系統維護員、人事管理員、行政管理員、出納、美工經總部人力資源部初步篩選後由總部直屬部門經理面試,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實操能力、協調能力、工作經驗和責任心等,面試形式以現場測試為主並結合結構化面試和非結構化面試,由店長最終決定是否予以錄用;物業管理部經理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經理和公司綜合業務部負責人共同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策劃、管理、協調與溝通等能力,形式為結構化面試與非結構化面試相結合,經分管的公司高層領導複試決定是否予以錄用。

6.店長級管理人員經人力資源部初步篩選後,由事業部總經理和人力資源部總監共同面試或分別面試,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領導能力,包括策劃、組織、指揮、協調、控制、溝通等方面,形式為非結構化面試或無領導小組討論、演講和答辯、方案設計、情景模擬等,合格者最後由公司總經理複試,並由公司高層集體審議決定是否予以錄用。

7.超市及百貨兩大採購中心人員(含經理)經人力資源部初步篩選後,由採購中心總監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業務能力、誠實守信、人際關係處理技巧等,形式為結構化面試與非結構化面試相結合,合格者由事業部總經理複試並決是否予以錄用;採購中心總監由事業部總經理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市場業務能力、誠實守信、組織管理和協調能力等,形式為結構化面試與非結構化面試相結合,合格者由公司總經理複試,並由公司高層集體審議決定是否予以錄用。

8.公司二線職能部門(如財務部、總經辦、人力資源部、資訊部、收銀部、營企部、綜合業務等)主管級以下人員(含主管級)在經人力資源部初步篩選後參加由人力資源部組織的筆試,筆試合格者由部門經理進行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綜合素質和業務能力,形式以結構化面試為主,非結構化面試為輔,面試合格者報主管副總(或主管總監)決定是否予以錄用。

9.公司二線職能部門經理級管理人員(副經理、經理)的面試由公司主管副總(或主管總監)和人力資源總監共同或分別進行,主要考察應聘者的策劃、管理、協調與溝通等能力,形式為結構化面試與非結構化面試相結合,面試合格後再由總經理複試並決定是否予以錄用。

10.公司總監級人員(財務總監除外)的招聘,由人力資源部初步篩選後,由公司總經理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綜合管理能力,形式為非結構化面試,面試合格者由公司高層領導集體討論決定是否予以錄用。

11.各級各類人員的招聘經初步篩選後,在3個工作日內由人力資源部(或門店人事管理員)通知筆試或面試,初步面試合格者3個工作日內通知複試,被確定擬錄用者3個工作日(需背景調查的在調查後的5個工作日)內通知其辦理入職手續。

(六)背景調查

公司在招聘主管級(含主管)以上人員時,在確定被錄用的基本意向後,由人力資源部在3個工作日內負責對擬錄用人員進行背景調查,並將結果歸納在應聘者的《求職申請表》內供主管領導參考。

(七)錄用

背景調查結果沒有異常情況的,由人力資源部招聘專員在面試(複試)後3天內向應聘者發出錄用通知書,通知其入職時間及相關要求和事項。

被錄用者入職報到時需提交體檢證明和相關的證件(檔案)材料給人力資源部審核,然後由人力資源部安排為期3天的職前培訓。

(八) 試用期考核

1.試用期時間

(1)普通員工(導購員、收貨員、收銀員、安全服務員、顧客服務中心人員)試用期為入職後的1個月。

(2)除上款以外的其他員工的試用期一律為3個月。

2.試用期考核

(1)各門店一線部門領班級以下員工(含領班),如超市導購員、理貨員、收銀員、安全服務員等由其所在部門經理(無經理的由部門主管執行)對其在試用期間的實操能力、協作精神、服務意識、執行能力等方面進行考核,由店長簽署意見決定是否予以正式聘用。

(2)各門店二線職能部門人員(如人事管理員、行政管理員、系統維護員、美工、出納等)由公司總部直屬部門經理和店長對其在實操能力、服務意識、協作精神、成本控制意識、執行能力等方面進行考核,最後由店長決定是否予以正式聘用。

(3)各門店主管級以上(含主管級)管理人員由店長考核,人力資源部做好監督和跟蹤,著重考核其在試用期間的管理能力、溝通與協調、執行能力及成本控制意識,經理級的還要考核其績效完成情況,並由店長決定是否予以正式聘用。

(4)總部二線各職能部門主管級以下人員(不含主管級人員)由部門經理執行考核,著重考察其實操能力、協作精神、服務意識、執行能力等,並報分管的公司總監或副總經理決定是否予以正式聘用。

(5)總部二線各職能部門主管級人員由部門經理對其實際業務能力、誠實守信、組織協調能力、人際關係處理技巧、敬業精神等方面進行考核,簽署意見後報分管的公司總監或副總經理決定是否予以正式聘用。

(6)總部二線職能部門經理級(含副經理)人員由分管的公司高層領導(有總監的部門先由總監考核)對其在組織管理能力、協調與溝通能力、策劃能力、成本控制意識、敬業精神、人才培養意識等方面進行考核和簽署意見後,由公司總經理決定是否予以正式聘用。

(7)超市及百貨兩大採購中心人員(含經理)由總監負責考核,主要考察其實際業務能力、誠實守信、人際關係處理技巧等,最後由事業部總經理決定是否予以正式聘用;總監由事業部總經理考核,主要考察其市場業務能力和績效完成情況、誠實守信、組織協調能力等,考核合格者報公司總經理複核,並決定是否予以正式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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