煉鋼廠安全專項制度修改後

2021-03-04 02:15:08 字數 4293 閱讀 8284

目錄1、安全生產逐級責任制度2

2、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制度11

3、建設專案安全管理制度12

4、安全設施、裝置管理和檢查、維修制度13

5、具有較大危險、危害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安全管理制度15

6、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6

7、職業衛生管理制度17

8、勞動防護用品發放和管理制度18

9、安全生產逐級檢查及事故隱患排查整改制度19

10、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制度20

11、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24

12、崗位安全標準化操作制度27

13、安全生產會議管理制度28

14、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31

15、煤氣防護安全管理制度33

16、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制度35

17、電氣作業安全管理制度36

18、危險源點應急預案管理制度37

19、外用工管理制度38

20、班組建設工作管理規定39

21、煉鋼廠現場定置管理制度42

22、煉鋼廠習慣性違章考核制度43

23、煉鋼廠舉辦安全培訓班有關制度46

24、煉鋼廠班組兼職安全員管理規定49

25、煉鋼廠人身傷害事故管理規定51

26、班組安全管理規定54

27、裝置檢修安全措施落實制度56

28、煉鋼廠生產現場禁止吸菸的規定及考核辦法57

煉鋼廠安全生產逐級責任制

廠長安全職責

一、對本廠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二、審定安全生產規劃和計畫及安全技術措施專案,有計畫的解決重大隱患和職業危害,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三、主持重要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每月組織研究一次安全生產工作,相應作出決策,組織實施。

四、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方面的重大問題。

五、檢查指導副職及下屬各單位領導分管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

六、批准本廠內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標準。

七、主持**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八、審定本廠安全表揚、獎勵與處分。

九、按國家規定審定本單位安全工作機構和安全幹部的編制。

生產副廠長安全職責

一、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協助廠長抓好全面安全生產工作,對主管範圍內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二、審定年度安全工作計畫和安全管理目標,領導生產安全科對全廠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計畫、布置、檢查、指導、服務、考核和評價。

三、認真貫徹國家各項勞動保**規和檔案,根據上級要求組織生產安全科,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方案,認真落實。

四、定期主持或委託召開安全例會,小結安全生產情況,及時解決生產中的不安全問題,對例會決議督促生產安全科監督和檢查落實情況。

五、負責安全生產「五同時」的執行和落實,主持編制審查年度安全措施計畫,並督促按期實施。

六、根據上級要求組織本單位開展綜合性安全大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定期開展專業檢查和季節性檢查,對重大隱患應組織有關人員到現場研究解決或按規定許可權向上級部門提出報告,在報告的同時應採取可靠的臨時防護措施。

七、負責組織消防安全器材的定期檢查和管理,督促主管部門積極抓好消防工作,提高職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八、負責重傷事故、重大人身險肇事故及惡性事故的調查與處理,主持對死亡事故的調查,確定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九、負責組織制定和審核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

十、負責對各級領導進行安全生產的方針和政策教育,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十一、對在安全生產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有權給與表揚和獎勵。

裝置副廠長安全職責

一、對全廠裝置、建(構)築物的良好和職業安全衛生設施的正常使用負領導責任。

二、對因裝置、建(構)築物本身原因或管理不力造成的**事故負領導責任。

三、組織領導本單位的裝置主管部門加強對裝置的安全管理,負責有關規定制度的審查和落實。

四、負責審查驗收安全技術措施專案的設計製造和安裝,對購置和各種裝置符合安全技術規範負責。

五、組織和督促主管部門定期或不定期進行電氣、起重、鍋爐等特種裝置的檢驗和檢查,確保裝置完好運轉正常。

六、在審批新建、改建、擴建等工程的同時,認真貫徹「三同時」原則,落實職業安全衛生設施,不留隱患。

七、負責組織和審批全廠裝置大、中修計畫,對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不予審批,對竣工不符合安全衛生規範要求的不予驗收。

八、參加裝置、建(構)築物引起的重大險肇事故和人身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裝置廠長助理的安全職責

一、 在廠長的直接領導下具體負責裝置管理方面的安全工作,保證安全管理各項制度、計畫和措施等在本部門的落實。

二、 堅持安全生產五同時,隨時掌握裝置管理方面的安全動態,通過安全管理促進裝置管理向有序的方向發展。

三、 對本部門所有裝置實施的安全執行、裝置管理、控制和操作人員的人身安全負領導責任。

四、 負責協調處理裝置設施方面存在的問題和隱患,及時向廠長反饋資訊,提出裝置管理方面安全改進的建議和措施,並付諸實施。

五、 負責裝置操作過程的標準化管理,對因裝置操作不當造成的人身**事故及其它事故負領導責任。

六、 對裝置管理決策失誤造成的人身**及其它事故負主要領導責任。

技術副廠長安全職責

一、對全廠的安全生產工作,在技術上負全面責任,指導和督促主管部門負責人,認真落實安全職責。

二、組織領導主管部門搞好全廠的技術管理工作,確保裝置執行人員操作的安全性、準確性和合理性。

三、在採取新工藝、新技術和引進技術裝置上,必須遵守國家、地區勞動保**規、標準,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要求。

四、負責編制技術改造,發展規劃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標準,審定預防重大事故的技術措施,審查大型工程、自製機械裝置、工具的技術設計,確保效能安全可靠。

五、負責主持制定工藝技術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審核批准新裝置、新工藝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對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補充和修改。

六、參與重大事故的調查、組織技術力量,對事故發生的技術原因進行分析鑑定,提出改進措施。

生產科安全職責

一、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二、堅持安全與生產同時計畫,同時布置,同時檢查,同時總結,同**比。

三、在指揮生產的過程中,如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要服從安全,發現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隱患或緊急情況時,應立即下達停產處理的指令,不得違章指揮作業。

四、組織協調安全生產或大檢修工作,隨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對各單位的安全生產情況及時在排程會上給予表揚或批評。

五、及時掌握本單位安全生產動態,並通知有關部門,發生重傷以上事故時,下令保護好現場,立即報告上級有關部門和本有關領導,同時派有關人員趕赴現場參與搶救、調查、處理,參與事故分析,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恢復生產。

六、排程會應匯報生產、施工的安全情況,協調解決基層單位和部門在安全生產方面出現的問題。

七、在安排生產、施工程式時,必須考慮安全生產的需要,對因生產指揮不當造成的**事故,負指揮失誤的責任。

八、安排生產計畫時,必須考慮生產裝置裝置的能力,防止裝置裝置超負荷執行,應考慮到風、水、電、氣的平衡。

機動科安全職責

一、貫徹國家、上級部門關於裝置設計、製造、檢修、維護保養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規定和標準,做好主管業務範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斷定和修訂各類機械裝置的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

二、對因裝置長期失修、裝置缺陷、備品備件不合格或因防護裝置不全造成的裝置事故和**事故負責。

三、定期組織對各種機械裝置、電氣裝置和工業建築物的安全檢查,對不符合安全技術規程、標準的要組織解決,對暫解決不了的必須立即採取可靠的防護措施,並限期解決。

四、負責全廠機電裝置、鍋爐、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的引進、製造、安裝、修理、改造和竣工驗收等,要嚴格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發布的有關條例、規程和標準。

五、組織大、中、小修要簽訂安全協議,簽訂施工合同必須有安全責任條款,落實安全措施,並嚴格按有關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進行,不准冒險作業。

六、進行有關電、汽、氣等危險作業時,應預先會同安全部門組織制定安全措施,並監督實施。

七、確保新建、改建、擴建工程與職業安全、 衛生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對違背三同時造成的不良後果負責。

八、技術改造工程與生產同時進行時,必須組織簽訂安全協議,制定安全措施,對因無安全協議組織施工而造成的**事故負責。

九、負責廠內的壓力容器、起重、鍋爐、動力裝置及其安全裝置的管理、檢查和定期檢查。

十、在進行大中修時,必須做好應有的安全措施,組織檢修人員進行安全操作教育和做好現場監護,大中修完畢要負責驗收檢修質量,保證安全執行。

1。技術科安全職責

一、對因執行工藝紀律不嚴格造成的裝置事故、人員**事故負責。

二、推廣採用新技術、新工藝等新專案和合理的建議時,凡危及人身安全的,都要制訂安全防護措施並徵求安全生產科的意見,未經論證,無保證安全措施的專案,一律不得採納和推行,對新技術推廣中的安全生產負責。

三、在改進工藝、提高產品質量的各項措施中,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對因改進工藝造成的安全事故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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