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處作業安全注意事項

2021-03-04 02:13:42 字數 1068 閱讀 3413

1、對從事高處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體格檢查,經醫務人員證明後,方可登高操作。凡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精神病,或因病精神欠佳和其他原因不適宜於高處作業的人,禁止進行高處作業。

2、高處作業人員要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如穿軟底鞋戴安全帽;懸空高處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安全帶應高掛低用。

3、高處作業中的安全標誌、工具、儀表、電氣設施和各種裝置,必須在施工前加以檢查,確認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4、懸空、攀登高處作業以及搭設高處安全設施的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5、 進行懸空作業時, 要設有牢靠的作業立足處, 並視具體情況設防護欄杆, 搭設架手架、操作平台,張掛安全網或其他安全措施;作業所用索具、腳手板、吊籃、吊籠、平台等裝置,均需經技術鑑定方能使用。

6、高處作業場所有墜落可能的物體,應一律先行撤除或予以固定。所用物件均應堆放平穩,不妨礙通行和裝卸。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拆卸下的物件及餘料和廢料均應及時清理運走,清理時應採用傳遞或繫繩提溜方式,禁止拋擲。

7、遇有六級以上強風、濃霧和大雨等惡劣天氣,不得進行露天懸空與攀登高處作業。颱風暴雨後,應對高處作業安全設施逐一檢查,發現有鬆動、變形、損壞或脫落、漏雨、漏電等現象,應立即修理完善或重新設定。

8、所有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標誌等。任何人都不得損壞或擅自移動和拆除。因作業必須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誌時,必須經有關施工負責人同意,並採取相應的的可靠措施,作業完畢後立即恢復。

9、施工中對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設施發現有缺陷和隱患時,必須立即報告,及時解決危及人身安全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

10、墩柱蓋梁施工必須按要求搭設「之」字形爬梯,嚴禁吊車吊人。

11、作業人員在進行立體交叉作業時,不得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同時作業。下層作業位置必須處於上層作業物體可能墜落範圍之外,當不能滿足時,上下之間應設隔離防護層。

12、禁止下層作業人員在防護欄杆、平台等的下方休息。

13、已架設橋梁下方有地方道路或施工便道時,溼接縫必須用竹膠板等覆蓋,防止落物。

14、橋面臨邊必須按要求設定1.2公尺高防護欄杆,並設定密目安全網,防止人員墜落。

15、起重作業,現場必須由專人指揮,遵守「十不吊」原則。

高處作業安全注意事項

1 從事登高架設作業要持證上崗,要定期檢查體檢。經醫生診斷凡患高血壓 心臟病 癲癇症以及其他不適合高處作業的,不得從事高處作業。2 登高作業時衣著要靈便,禁止穿硬底鞋或帶釘易滑鞋。3 高處作業所用材料要堆放平衡,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內,上下傳遞物品禁止拋擲。4 遇有惡劣氣候 如風力在六級及以上 影響...

高處作業的注意事項

1 凡在墜落高對基準面2m及以上的高處進行作業,都應視為高處作業。2 凡參加高處作業的人員,應每年進行一次體檢。3 高處作業均應先搭設腳手架 使用高空作業車或採取其他防墜落措施,方可進行。4 在陡坡 懸崖 桿塔以及其他危險的邊沿進行工作,臨空一面應裝設安全閥或防護欄杆,否則,作業人員應使用安全帶。5...

建築施工高處作業的安全注意事項

行業資料 單位部門 日期 年 月 日 建築高處作業是工程施工中存在危險源較多,風險較大的工序,根據相關資料顯示,在建築施工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大約50 是由高處墜落所致或與高空作業有關,所以作好高處作業的安全防護工作及安全管理 安全監護工作極為重要。高處作業應結合工程特點,以及在建工程周邊的環境,制定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