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修停電工作票安全管理規定

2021-03-04 01:34:28 字數 4101 閱讀 9148

中天鋼鐵集團特鋼****管理制度

gl/eaq-02-2012-a

編制:特鋼安全處

審核:批准:

發放號:2012-02

發布時間:2023年8月1日實施時間:2023年8月1日

檢修(停電)工作票安全管理規定

1.總則

為確保各分廠、協保等外包單位在生產現場組織檢修(停電作業)時檢修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裝置安全,落實安全防範措施,明確檢修工作各級人員安全責任,防止事故發生,特制定工作票安全管理規定。

2.工作票簽發人範圍及安全責任

2.1工作票簽發人應熟悉生產工藝、流程和系統,經廠長批准或授權,由廠級分管領導、主管工程師或工長以上人員擔任。

2.2工作票簽發人安全責任

2.2.1確認檢修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能,確保在安全前提下組織落實檢修工作。

2.2.2選填檢修工作票上的危險源辨識和安全技術措施,並確認是否正確和完善。

2.2.3作業前,負責向檢修負責人交待現場情況,安全注意事項;

2.2.4確認所派檢修工作負責人和工作班人員是否合適和足夠,工作人員精神狀態是否良好,勞保用品是否正確穿戴,登高作業保險帶是否配備等。

2.2.5經常到檢修現場檢查工作是否安全進行。

3.檢修負責人範圍和安全責任

3.1檢修負責人應是檢修班組骨幹,具有一定的檢修工作經驗,並經廠長或部門領導批准後方可擔任。

3.2檢修負責人安全責任

3.2.1落實檢修工作票要求內容,正確地組織檢修(停電)工作;

3.2.2負責檢查工作票所選填的危險源辨識、安全技術措施是否正確完備以及檢修工作人員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現場實際條件;

3.2.3作業前,負責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交底,交待現場情況,檢修事項,現場的危險源及相關安全技術措施要點,安全注意事項;

3.2.4 對檢修工作人員給予必要的工作指導、安排,嚴格落實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規程、規定內容;

3.2.5督促、監護工作人員遵守安全工作規程、制度、規定;

4.工作許可人範圍及安全責任

4.1檢修工作許可人應經廠長批准或授權,由排程(值)長、工長以上人員擔任。

4.2檢修工作許可人安全責任

4.2.1負責審查工作票選填的危險源辨識、安全技術措施是否正確完善,檢修現場條件是否符合檢修人員安全;

4.2.2 負責確認檢修工作現場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4.2.3 負責檢查停電、停運裝置檢修時的安全可靠並做好相應的技術措施; 4.2.4 負責檢查檢修裝置與執行裝置確已隔斷、警示警告牌是否安排落實;

4.2.5 對工作票中所列內容發現有疑問時,應立即向工作票簽發人詢問清楚,必要時應對安全工作要求作補充說明。

5.停電掛牌責任人範圍及安全責任

5.1停電掛牌責任人由電氣專業人員擔任。

5.2停電掛牌責任人安全責任

5.2.1接檢修工作檢修專案負責人指令後,確認檢修時裝置的停電、停運、隔斷狀況,並在醒目處掛牌警示,確保檢修作業安全可靠後報告檢修負責人;

5.2.2檢修作業完成後,接檢修負責人完工指令,確認檢修完成情況及現場安全情況後摘下警示牌,通知相關人員送電、開機。

6.點檢人員範圍及安全責任

6.1點檢人員為當班裝置點檢員。

6.2點檢人員安全責任

6.2.1負責對檢修作業現場的安全狀態進行點巡檢;

6.2.2負責對檢修作業安全措施落實情況、檢修作業規範情況進行點巡檢;

6.2.3一旦發現裝置、設施、現場有異常情況,即向當班班長、工長、值班長匯報並採取相應措施。

7.安全交底人範圍及安全責任

7.1安全交底人由檢修負責人擔任。

7.2安全交底人安全責任

7.2.1作業前,負責向作業人員交待現場情況,現場的危險源及相關安全技術措施要點;

7.2.2作業過程中,負責對檢修現場進行經常性或旁站安全檢查;

7.2.3對發現「三違」情況,應立即制止、糾正;

7.2.4發現重大安全隱患時,應立即責令停止檢修作業並向相關領導匯報情況、採取措施。

5.熱力機械工作票

5.1在生產現場進行檢修或安裝工作,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填寫工作票。

5.1.1需要將生產裝置、系統停止執行或退出備用,按規定必須採取斷開電源等安全措施的工作;

5.1.2需要操作人員在執行方式、操作調整上採取保障人身、裝置執行安全措施的工作;

5.2乙個班組在同乙個裝置系統上依次進行同型別的裝置檢修工作,如全部安全措施不能在工作前一次完成,應分別辦理工作票。

5.3生產現場禁火區域內進行動火作業,應同時執行動火工作票制度。

6.電氣工作票

6.1應填用工作票或按命令執行的方式

6.1.1填用第一種工作票;

6.1.2填用第二種工作票;

6.1.3口頭或**命令。

6.2填用第一種工作票的工作:

6.2.1高壓裝置上工作需要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的檢修工作;

6.2.2高壓室內的二次接線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將高壓裝置停電或做安全措施的檢修工作。

6.3填用第二種工作票的工作:

6.3.1帶電作業和在帶電外殼上的檢修工作;

6.3.2控制盤和低壓配電盤、配電箱、電源幹線上的檢修工作;

6.3.3二次結線回路上的工作,無需將高壓裝置停電的檢修操作;

6.3.4轉動中的發電機,同期調相機的勵磁迴路或高壓電動機轉子電阻回路上的工作;

6.3.5非當班人員用絕緣棒和電壓互感器定相或用鉗形電流錶測量高壓迴路的電流工作。

6.4口頭或**命令,必須清楚正確,值班員應將發令人、負責人及工作任務詳細記入操作記錄簿中,並向發令人複誦核對一遍。

6.5各分廠因檢修需停電至10kv進線開關時,工作票簽發人應做到以下幾點:

6.5.1 事先向變電所申請有關停電事項,說明以下情況:

停電操作開關的地點、名稱、編號;

開關停電的計畫時間;

申請開關的狀態;

是否要求變電所相應的出線開關需要做停電操作;如需要,在申請中說明情況。

6.5.2 在執行工作票上的安全措施前,工作許可人必須與變電所複核以上內容,在得到變電所許可以後方能操作10kv進線開關。

6.5.3 分廠在檢修完畢,工作票已終結,需恢復10kv進線開關通電前,向變電所申請,變電所應了解工作票已終結、安全措施已解除以及該申請開關的狀態後,方能答覆對方。

6.5.4 申請方式:一般情況書面申請,緊急情況可**申請。

7.工作票的填寫執行和保管

7.1工作票由工作票簽發人用鋼筆或原子筆填寫,一式兩份,應正確清楚,不得任意塗改,如有個別錯、漏字需要修改時,應字跡清楚。

7.2檢修負責人拿工作票後首先到值班員、排程或工段長(具體由廠明確)處登記、編號,對檢修作業人員就檢修事項、安全注意事項等進行全面交底;再由檢修負責人、點檢人員、工作許可人三方共同確認現場的危險源、檢修安全措施、落實停電掛牌、工作票內容,確保檢修安全並在工作票上簽字後才允許開始檢修作業。

7.3兩份工作票中的乙份必須儲存在檢修地點,由檢修工作負責人收執,另乙份由檢修許可人收執,**移交。

7.4檢修工作結束後,檢修負責人匯同點檢人員、工作許可人一同檢查,對檢修工作完成情況進行結束確認,由檢修負責人通知停電掛牌責任人解除安全措施後,三方在工作票上簽字登出,登出的工作票應送交所屬單位的領導保管。

7.5工作票登出後,各廠安技員應逐月對工作票完成情況進行合格率的考核,並歸檔儲存三個月。

7.6檢修工作如不能按照計畫期限完成,必須有工作負責人辦理工作票延期手續

7.7在發生緊急情況以及夜間必須臨時檢修的情況,經排程(值)長、工長許可後,可以沒有工作票進行檢修。但必須由檢修專案負責人、點檢人員、工作許可人對現場的危險源進行辨識,對現場的安全狀態以及採取的安全技術措施進行確認,並將現場的危險源、安全措施及沒有工作票而必須進行檢修工作的原因記錄在執行日誌內並簽字,或報告值班領導安排處理。

7.8生產人員或檢修人員在工作票未辦理終結登出手續前不得將檢修裝置投入執行。

8.附則

8.1公司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對各分廠停電及檢修辦理的工作票執**況進行檢查,凡違反此規定的,在必須辦理工作票而未辦理工作票擅自組織進行檢修的一經發現,考核2000元/次;對未辦理工作票導致事故的考核5000元/次;

未辦理工作票進行檢修連帶考核裝置廠長500元/次·張,工作負責人500元/次·張;工作票填寫不規範連帶考核裝置廠長300元/次·張,同時考核相應工作票上責任人300元/次·張。

8.2本規定由特鋼安全處負責解釋。

8.3本規定自批准之日起實施。

停電工作票

紅杏旺盛煤業 編號 1 工作負責人姓名全職工作人員共人。2 申請停電裝置名稱及編號 3 工作地點 4 工作任務 5 預計工作時間年月日時分至年月日時分。6.現場安全措施 7.現場應裝設接地線地點 8.現場安全措施 9.工作票簽發日期年月日時分,工作簽發人 10.許可工作時間年月日時分。工作負責人 裝...

停電檢修工作票

上海二和機械 停 送電檢修工作票 票證編制編號 1.停電裝置位置和名稱 車間工段裝置 2.工作負責人工作班成員 共人3.工作任務 4.工作地點 5.應拉開的開關 刀閘或跌落保險 註明線路名稱和杆號 6.補充安全措施 簽發人簽發日期月日 7.許可開始工作時間 年月日時分 工作許可人 工作負責人 8.工...

煤礦停電工作票

1 工作負責人姓名工作班人員共名 2 停電線路 裝置 名稱工作地點 3 工作任務 123 4 計畫開始工作時間年月日時分 計畫工作終結時間年月日時分 5 應拉開斷路裝置 6 安全措施 123 7 由何人何方法得到許可開始工作 8 工作票簽發日期月日工作票簽發人 9 工作中注意事項 1 210 許可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