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工作票管理規範

2021-03-04 01:34:28 字數 4950 閱讀 8784

浙江省電力公司變電工作票管理規定

第二章一般規定

第四條按照《安規》和本規定應使用工作票的工作,嚴禁無票作業。對於下列沒有可能涉及執行裝置的工作可不使用工作票,但至少應由兩人進行(單獨巡視除外),並履行告知執行值班員的手續:

1.非生產區域的低壓照明回路上工作;

2.非生產區域的房屋維修;

3.非生產區域的裝卸車作業;

4.裝置全部安裝在戶內的變電站,在對戶外樹木、花草、

生活用水(電)設施等進行維護;

5.具備單獨巡視變電站資質的人員巡視變電站;專業人員進入變電站進行專業巡視或踏勘裝置。

第五條工作票通過公司生產管理系統(以下簡稱pms系統)填寫,原則上不使用手工填寫。確因網路中斷等特殊情況,可以手工填寫,但票面應採用pms系統中的格式,內容填寫符合本規定,事後應在pms系統中補票。工作票使用a3或a4紙印刷或列印。

第六條工作票應實行編號管理。通過區域網傳遞的工作

票,應有pms系統認證的簽名。

第七條工作票使用黑色或藍色的鋼(水)筆或原子筆逐項填寫,票面清楚整潔,並不得任意塗改。工作票中時間、編號及裝置名稱、動詞(如拉、合、拆、裝等)、狀態詞(如合閘、分閘、熱備用、冷備用等)等關鍵字不得塗改。

第八條工作票由工作負責人填寫,也可以由工作票簽發人填寫。各級專職安監人員不應簽發工作票。

第九條執行完成的工作票應在指定位置蓋「已執行」章;對填寫錯誤或因故不能開工的工作票應在指定位置蓋「作廢」或「不執行」章。

第十條工作票所列人員的基本條件

(一)工作票簽發人

1.應熟悉工作班人員技術水平、裝置狀況、規程規定,具有相關電氣工作經驗,由工區(所、公司)分管領導、技術人員或經單位生產領導批准的人員擔任。

2.每年應通過技術業務、安全規程的考試,合格後經單位安監部門審查、生產領導批准後,以書面形式公布。

(二)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

1.工作負責人應具備相關崗位技能要求,還應有相關實際工作經驗和熟悉工作班成員的工作能力。

2.工作許可人應由一定工作經驗的執行人員或檢修操作人員(進行該工作任務操作及做安全措施的人員)擔任。

3.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每年應通過安全規程的考試,經工區(所、公司)分管領導書面批准後,以書面形式公布,報單位安監部門備案。

(三)專責監護人

1.由掌握安全規程,熟悉裝置和具有相當的工作經驗的人員擔任。

2.每年應通過安全規程的考試,由班組推薦,經工區(所、公司)分管領導書面批准後,以書面形式公布。

(四)外來施工單位工作票簽發人和工作負責人需報裝置執行管理單位備案。

第三章使用規範

第十一條變電第一種工作票

(一)填用第一種工作票的工作

1.高壓裝置上工作需要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者。

2.二次系統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將高壓裝置停電者或做安全措施者。

3.換流變壓器、直流場裝置及閥廳裝置需要將高壓直流系統或直流濾波器停用者。

4.直流保護裝置、通道和控制系統的工作,需要將高壓直流系統停用者。

5.換流閥冷卻系統、閥廳空調系統、火災報警系統及影象監視系統等工作,需要將高壓直流系統停用者。

6.其他工作需要將高壓裝置停電或要做安全措施者。

(二)允許使用一張工作票的工作

1.在戶外電氣裝置檢修,如果滿足同一段母線、位於同一平面場所、同時停送電,且是連續排列的多個間隔同時停電檢修。

2.在戶內電氣裝置檢修,如果滿足同一電壓、位於同一平面場所、同時停送電,且檢修裝置為有網門隔離或封閉式開關櫃等結構,防誤閉鎖裝置完善的多個間隔同時停電檢修。

3.某段母線停電,與該母線相連的位於同一平面場所、同時停送電的多個間隔停電檢修。

4.一台主變壓器停電檢修,各側開關也配合檢修,且同時停送電。

5.變電站全停集中檢修。

(三)第一種工作票提交時限

1.第一種工作票應在開工前一天提交執行部門;

2.因故不能按期提交的,應由工作票簽發人在開工前一天通過**或傳真等方式將工作票全文傳達給執行值班人員,由執行值班人員複誦核對後記入值班記錄簿;

3.事故處理、24小時內需處理的缺陷,允許在工作當天將工作票提交給執行部門。

第十二條變電第二種工作票

填用第二種工作票的工作:

1.控制盤和低壓配電盤、配電箱、電源幹線上的工作。

2.二次系統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無需將高壓裝置停電者或做安全措施者。

3.轉動中的發電機、同期調相機的勵磁迴路或高壓電動機轉子電阻回路上的工作。

4.非執行人員用絕緣棒、核相器和電壓互感器定相或用鉗型電流錶測量高壓迴路的電流。

5.大於《安規》表2-1距離的相關場所和帶電裝置外殼上的工作以及無可能觸及帶電裝置導電部分的工作。

6.高壓電力電纜不需停電的工作。

7.換流變壓器、直流場裝置及閥廳裝置上工作,無需將直流單、雙極或直流濾波器停用者。

8.直流保護控制系統的工作,無需將高壓直流系統停用者。

9.換流閥水冷系統、閥廳空調系統、火災報警系統及影象監視系統等工作,無需將高壓直流系統停用者。

第十三條變電帶電作業工作票

填用帶電作業工作票的工作:

1.帶電作業或與鄰近帶電裝置距離小於《安規》表2-1規定的工作。

2.與鄰近帶電裝置距離小於《安規》表2-1規定但大於表6-1規定(包括人體、工器具、材料等)的工作(不使用絕緣工具與帶電體直接接觸的工作)應填用變電帶電作業工作票,但並不屬於帶電作業範疇。

第十四條電力電纜第一種工作票

填用電力電纜第一種工作票的工作:高壓電力電纜需要停電的工作。

第十五條電力電纜第二種工作票

填用電力電纜第二種工作票的工作:高壓電力電纜不需要停電的工作。

第十六條變電事故緊急搶修單

1.電氣裝置發生故障被迫停止執行,需短時間內恢復的搶修和排除故障的工作,可不使用工作票,但應填用事故緊急搶修單。

2.非連續進行的事故修復工作,或24小時以內不能完成的事故緊急搶修工作,應轉入常規的裝置檢修流程,轉填用變電第一種工作票並履行工作許可手續。

3.未造成線路、電氣裝置被迫停運的缺陷處理工作不得使用事故緊急搶修單。

4.搶修任務布置人應具備工作票簽發人資格,並履行《安規》規定的工作票簽發人安全責任。

第十七條一張工作票中、工作票簽發人、工作負責人和

工作許可人三者不得互相兼任。乙個工作負責人不能同時執行多張工作票。

第十八條線路工作進入變電站

1.持線路工作票進入變電站進行線路裝置工作,應增填進入變電站工作份數(依據涉及變電站數量確定)。

2.線路工作如果需要變電裝置停役或做安全措施(懸掛標示牌、裝設臨時圍欄除外),應使用變電工作票,工作負責人可由線路工作具備資質的人員擔任。

第十九條外來施工單位進入變電站

1.外來施工單位進入變電站工作,實行工作票「雙簽發」;工作票由外來施工單位填寫,外來施工單位和裝置執行管理單

位的工作票簽發人共同簽發。

2.對於無法使用pms系統的外來施工單位,工作票由裝置執行管理單位填寫;外來施工單位需在工作票填寫前提供書面依據,並在工作票簽發時手工在簽發人欄簽名。

3.外來施工單位簽發人對所派工作負責人、工作班成員是否恰當和充足負責;裝置執行管理單位簽發人對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負責。

4.涉及到運用中

一、二次裝置的拆、搭接工作,應由裝置執行管理單位簽發工作票並擔任工作負責人,但涉及到停電的一次裝置拆、搭接工作可由外來施工單位擔任工作負責人。

第二十條在待用間隔上工作,須根據工作性質填用變電第

一、二種工作票。

第四章填寫與執行

第二十一條單位、變電站、班組名稱填寫全稱,多班組工作填寫所有工作班組的名稱;姓名填寫全名;時間採用24小時格式。

第二十二條編號由六段字元組成,如「××(地市局名稱)-×××(變電站或操作站名稱)-××××(年份)-××(月份)-××(工作票種類)-×××(序號,月內連續編號);手工填寫的序號可採用臨時編號,待pms系統中補錄確定後填寫在工作票編號欄。

第二十三條工作負責人(監護人)和工作班人員

(一)工作負責人(監護人):指負責組織該項工作的負責人。若多班組同時工作時,填寫總工作負責人的姓名。

(二)工作班人員

1.單一班組人數不超過5人,填寫全部人員;超過5人填寫5名主要崗位人員;

2.使用分工作票時填寫所有分工作票負責人,多班組工作填寫每個班組負責該項工作的人員,不限填5人;

3.共計人數含所有班組的所有人員(包括分工作票負責人)但不包括工作負責人。

第二十四條工作任務和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應填寫檢修、試驗專案的性質和具體內容;工作地點是指工作裝置間隔或某個具體的裝置,應填寫排程發文的裝置雙重命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的填寫應完整。

第二十五條簡圖

簡圖應以變電裝置單線圖表示,要求簡單清晰、直觀明了;圖例參照《電力工程製圖標準》(dl5028-93)。

第二十六條計畫工作時間

計畫工作時間以批准的檢修期為限;未開工前因天氣、電網等原因變動計畫工作時間時,應重新填寫工作票。

第二十七條安全措施

(一)應拉斷路器(開關)、隔離開關(閘刀)

填寫應拉開的斷路器(開關)和隔離開關(閘刀)、熔斷器(包括所變、壓變等裝置的低壓迴路)、觸頭等斷開點的裝置。

(二)應裝接地線、應合接地閘刀

填寫防止各可能來電側應合的接地閘刀和應裝設的接地線(包括所用變低壓側和星形接線電容器的中性點處);接地閘刀和接地線必須按序號逐項分別填寫,同一間隔的接地閘刀可同行填寫,接地閘刀的名稱和接地線的位置必須填寫完整。

(三)應設遮欄、應掛標示牌及防止二次迴路誤碰等措施填寫檢修、試驗現場應設定的遮欄和應掛標示牌及防止二次迴路誤碰等安全措施;二次迴路誤碰安全措施僅填寫需要由執行人員實施的安全措施,工作班自行實施的安全措施應單獨填寫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

(四)工作地點保留帶電部分和注意事項

填寫上述三欄未明確且必須向工作負責人交待的保留帶電部分和安全注意事項,由工作票簽發人根據作業現場的實際情況填寫;填寫工作地點保留帶電部分必須註明具體裝置和部位。

(五)補充工作地點保留帶電部分和安全措施

由工作許可人根據工作需要和現場實際,填寫上述四欄未明確且必須向工作負責人交待的其它工作地點保留帶電部分和安全措施;填寫工作地點保留帶電部分必須註明具體裝置和部位。

工作票填寫規範

2 工作班人員在10人以上時,至少應填寫10名主要工作人員的姓名,然後註明 共 人 3 同乙份工作票中工作班組兩個及以上時,應填寫各班組1 2名主要人員的姓名,然後註明 共 人 4 參與該項工作的裝置廠家協作人員 農民工 臨時工等其它人員也應包括在 工作班人員 中,其人數在10人及以下時應寫清每個人...

2019關於工作票操作票管理的規定

根據公司加強工作票 操作票管理通知的要求,結合公司專項檢查結果,為進一步規範工作票 操作票管理,特下發本通知,各車間務必認真落實。一 進一步細化明確工作票操作票的適用範圍 一 有下列作業內容之一的現場作業必須開具工作票 1.易發生洩漏 中毒 窒息 易燃易爆危險的作業 2.受限空間作業 3.高處作業 ...

變電所工作票規範

目錄1.總則 2.使用工作票的一般規定 3.使用事故應急搶修單的規定 4.工作票填寫說明 4.1變電站 發電廠 第一種工作票填寫說明 4.2 變電站 發電廠 第二種工作票填寫說明 4.3電力電纜第一種工作票填寫說明 4.4 電力電纜第二種工作票填寫說明 4.5 變電站 發電廠 帶電作業工作票填寫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