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票操作票實施細則

2021-03-04 01:32:55 字數 5037 閱讀 4437

扶溝縣供電公司工作票操作票實施細則

(試行)

扶溝縣供電公司

二○一一年六月

編制說明

工作票和操作票(以下簡稱「兩票」)制度是《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以下簡稱「安規」)的重要內容,是保證工作人員在電氣裝置上安全工作的重要組織措施和實施倒閘操作的基本安全要求。為進一步加強電力生產現場安全管理,規範與工作票、操作票制度相關的各類工作人員的安全行為,確保各項作業安全組織技術措施落到位,保證人身、電網和裝置安全,根據國家電網公司2023年新頒發的《電力安全工作規程》(變電部分、線路部分)、《河南電網排程規程》和上級有關規定,省公司對2023年編制印發的《河南省電力公司工作票操作票管理規定(試行)》進行修訂、補充和完善,制訂出《河南省電力公司工作票操作票管理規定(試行)》。

依據國家電網公司新頒「安規」,結合近年來各生產單位管理模式變化和電力裝置更新情況,針對工作票操作票在基層單位使用情況和生產管理方面變化的具體問題予以規範,本次修訂有如下變化:

1.對實行工作票「雙簽發」的部分工作進行了規定。

2.根據新「安規」的要求,增加了動火工作票的票面和有關要求。

3.突出實用化管理,根據現場工作的實際需要,對「安規」所規定的部分票面格式做了適當調整。

4.突出安全閉環管理,例如從線路一種票的安全措施欄目做出具體規定,要求將操作接地線加掛體現出來,並增加安全措施「執行人」一欄。同時將配合停電線路工作票的辦理做出了規定。力爭做到從票面上體現安全工作程式的所有環節。

5.根據管理模式的需要,對部分工作票中每日開工和收工方式做出了符合實際的規定。

6.本「規定」適用於扶溝供電公司所管單位。

7.本規定由扶溝供電公司安全監察部組織制訂並負責解釋。

批准:李永勝

審核:鄭衛東

編制:鄒建軍張亞山

目錄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工作票填用標準

2.1一般規定

2.2變電站第一種工作票

2.3變電站第二種工作票

2.4變電站帶電作業工作票

2.5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

2.6電力線路第一種工作票

2.7電力線路第二種工作票

2.8電力線路帶電作業工作票

2.9電力電纜第一種工作票

2.10電力電纜第二種工作票

2.11電力線路工作任務單

2.12事故應急搶修單

2.13現場勘察記錄

2.14動火工作票

第三章操作票填用標準

3.1一般規定

3.2倒閘操作票

3.3綜合操作命令票

3.4逐項操作命令票

第四章工作票、操作票評價與統計

4.1工作票評價標準

4.2操作票評價標準

4.3 「兩票」統計

附錄1:變電站第一種工作票格式

附錄2:變電站第二種工作票格式

附錄3:變電站帶電作業工作票格式

附錄4: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格式

附錄5:電力線路第一種工作票格式

附錄6:電力線路第二種工作票格式

附錄7:電力線路帶電作業工作票格式

附錄8:電力電纜第一種工作票格式

附錄9:電力電纜第二種工作票格式

附錄10:電力線路工作任務單格式

附錄11:事故應急搶修單格式

附錄12:現場勘察記錄格式

附錄13:一級動火工作票

附錄14:二級動火工作票

附錄15:倒閘操作票格式

附錄16:綜合操作命令票格式

附錄17:逐項操作命令票格式

附錄18:圖形符號

第一章總則

1.1 工作票是允許在電力設施上工作的書面命令,是實施安全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的書面依據,因此,在電氣裝置上工作,應填用工作票或事故應急搶修單。

1.2 工作票(包含動火工作票)簽發人、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的基本要求應符合「安規」中規定的基本條件,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填寫、簽發、許可相應的工作票,嚴格履行「安規」所規定的安全責任。各單位應每年對上述人員進行考核審查並書面公布。

本單位多經部門的管理應視同本單位內部各工區進行管理。

1.3 本單位之外的電氣、基建施工企業進入公司系統內所轄生產區域、設施(裝置)上進行工作時,應向執行管理單位提交本企業年度公布的工作票簽發人、工作負責人名單的有效檔案,經核准後在執行管理單位備案。執行管理單位應在備案人員名單內辦理相應的工作票「雙簽發」和工作票許可等手續。

1.4 外協(施工)單位進入公司系統生產區域、設施(裝置)上進行工作時,工程管理單位應對外協施工單位的工作票簽發人、工作票負責人審核,並報執行管理單位安監部門審查批覆。執行管理單位應在批覆人員名單內辦理工作票「雙簽發」和工作票許可等手續。

1.5 承、發包工程中,工作票應實行「雙簽發」形式。簽發工作票時,雙方工作票簽發人在工作票上分別簽名,各自承擔「安規」中工作票簽發人相應的安全責任。

1.6 供電單位或施工單位到使用者變電站內施工時,工作票應由有權簽發工作票的供電單位、施工單位或使用者單位簽發。

1.7 遇大型技改、集中檢修等施工技術措施複雜的工作專案,工作涉及多個專業部門和多個作業地點,宜採用總工作票和分工作票。總工作票負責人應由熟悉整個工程專案和作業流程的生產管理人員擔任。

1.8 操作票是執行值班人員進行倒閘操作時的書面依據,是防止誤操作,保障人身、電網和裝置安全的重要措施,執行值班人員必須認真執行操作票制度。

1.9 排程下達綜合指令或逐項指令時應填寫電網綜合操作命令票或逐項操作指令票。

1.10 在防火重點部位或場所以及禁止明火區進行動火作業,應填用動火工作票。

1.11 工作票由許可單位和工作單位分別收存,工作票、操作票、排程命令票等應至少儲存1年。

1.12 作業人員應熟悉「兩票」管理規定的具體內容並定期進行學習,新參加工作人員和調崗人員在參加現場工作前應認真學習「兩票」管理規定。

1.13 本規定適用於河南省電力公司所屬單位,外單位來本系統工作時應遵照執行。各單位可根據情況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第二章工作票填用標準

2.1 一般規定

2.1.1 在電氣裝置上的工作,應填用下列工作票或事故應急搶修單,其格式如下:

(1)變電站第一種工作票(附錄1)

(2)變電站第二種工作票(附錄2)

(3)變電站帶電作業工作票(附錄3)

(4)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附錄4)

(5)電力線路第一種工作票(附錄5)

(6)電力線路第二種工作票(附錄6)

(7)電力線路帶電作業工作票(附錄7)

(8)電力電纜第一種工作票(附錄8)

(9)電力電纜第二種工作票(附錄9)

(10)電力線路工作任務單(附錄10)

(11)事故應急搶修單(附錄11)

(12)現場勘察記錄(附錄12)

(13)一級動火工作票(附錄13)

(14)二級動火工作票(附錄14)

(15)倒閘操作票(附錄15)

(16)排程綜合命令票(附錄16)

(17)排程逐項命令票(附錄17)

2.1.2 工作票應使用統一格式,統一使用a4紙,用黑色或藍色的鋼(水)筆或原子筆填寫,也可用計算機生成或列印。工作票一式兩份(或多份),內容填寫應正確、清楚,不得任意塗改。

2.1.3 每份工作票簽發方和許可方修改均不得超過2處,但裝置名稱、編號、接地線位置、日期時間、動詞等不得改動。

錯、漏字修改應使用規範的符號,字跡應清楚。填寫有錯字時,更改方法為在寫錯的字上劃水平線,接著寫正確的字即可。審查時發現錯字,將正確的字寫到空白處圈起來,將寫錯的字也圈起來,再用線鏈結。

漏字時將要增補的字圈起來連線至增補位置,並畫「∧」符號。工作票不允許刮改。禁止用同上」等省略填寫。

2.1.4 工作票由工作負責人填寫,也可以由工作票簽發人填寫。工作票的填寫與簽發可採用電子簽名,其他應採用人工簽名。已簽發的工作票,未經簽發人同意,不得擅自修改。

2.1.5 在一張變電工作票中,工作票簽發人、工作負責人和工作許可人三者不得互相兼任。在一張線路工作票中,工作票簽發人和工作許可人不得兼任工作負責人。

2.1.6 第一種工作票應在工作前一日送達執行值班員(排程值班員),可直接送達或通過傳真、工作票系統傳送,但傳真傳送的工作票許可應待正式工作票到達後履行。

臨時工作可在工作開始前直接交給工作許可人。許可人應在備註欄內註明原因。

2.1.7 值班人員收到工作票後,應及時審查其安全措施是否完備、是否符合現場條件和「安規」規定。經審查不合格者,應要求重新辦理。

2.1.8 變電工作票許可時,工作許可人在完成現場安全措施後,應會同工作負責人到現場再次檢查所做的安全措施,對具體的裝置指明實際的隔離措施,證明檢修裝置確無電壓。

對工作負責人指明帶電裝置的位置和注意事項。工作許可人和工作負責人在工作票上分別確認、簽名。

2.1.9 線路工作票許可時,工作許可人應**路可能受電的各方面(含變電站、發電廠、環網線路、分支線路、使用者線路和配合停電線路)都拉閘停電,並掛好操作接地線後,方能發出許可工作的命令。

持線路或電纜工作票進入變電站工作時,應經變電站許可後方可工作,未經排程許可的線路或電纜工作票,變電站不得先行許可。

2.1.10 工作票許可手續完成後,工作負責人、專責監護人應向工作班成員交待工作內容、人員分工、帶電部位和現場安全措施,進行危險點告知,並履行確認手續,方可開始工作。

2.1.11 乙個工作負責人不能同時執行多張工作票,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點,以乙個電氣連線部分為限。

(所謂乙個電氣連線部分是指:電氣裝置中,可以用隔離開關同其他電氣裝置分開的部分。)

2.1.12 一張工作票上所列的檢修裝置應同時停、送電,開工前工作票內的全部安全措施應一次完成。

若至預定時間,一部分工作尚未完成,需繼續工作而不妨礙送電者,在送電前,應按照送電後現場裝置帶電情況,辦理新的工作票,布置好安全措施後,方可繼續工作。

2.1.13 若以下裝置同時停、送電,可使用同一張變電站第一種工作票:

(1)屬於同一電壓、位於同一平面場所,工作中不會觸及帶電導體的幾個電氣連線部分。

(2)一台變壓器停電檢修,其斷路器也配合檢修。

(3)全站停電。

2.1.14 同一變電站內在幾個電氣連線部分上依次進行不停電的同一型別的工作,可以使用一張變電站第二種工作票。

2.1.15 同一變電站內,依次進行的同一型別的帶電作業可以使用一張變電站帶電作業工作票。

2.1.16 同乙個電氣連線部位的幾條供電線路或同(聯)桿塔架設且同時停送電的幾條線路,可以使用一張線路第一種工作票。

電氣操作票工作票實施細則

1 總則 1.1 為進一步加強電氣操作票 工作票的管理,明確操作票 工作票制度中的各項具體規定,使操作票和工作票的填寫及執行更加標準化 規範化和程式化,依據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dl408 91 dl409 91 及集團公司有關規定要求,並參照 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 特制定本規範。1.2 本規...

電氣操作票工作票實施細則

附件1 1 電氣倒閘操作 1.1 倒閘操作應根據裝置分管許可權,分別由值班排程員或值班負責人 值長或電氣班長 發布命令,受令人複誦無誤後執行。發令人和受令人雙方都要錄音並作好記錄 命令記錄簿格式見附錄一 發布命令應準確 清晰 使用規範操作術語 見附錄二 和裝置雙重名稱,即裝置名稱和編號。發令人使用 ...

工作票實施細則

吉林熱電廠工作票實施細則 根據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及 國電集團公司發電企業工作票管理制度 結合我廠實際情況制訂本細則,適用於國電吉林熱電廠微機辦票使用與管理,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原省公司 熱力機械工作票及電氣工作票實施細則 停止執行。如有與上級有關規定及國家法律 法規等有不符之處以上級有關規定及國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