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林綠化工程有限公司經營管理部制度

2023-02-08 03:54:03 字數 3849 閱讀 7579

園林綠化工程****

經營管理部制度

目錄公司各部室及所屬專案部:

為加強管理,規範招標投標行為,規避合同風險,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集團公司相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實行招投標行為統一管理,以期實現招投標程式化、規範化,特通知如下:

一、成立公司招投標領導小組

1、投標領導小組:董事長任組長,任副組長,公司市場開發部、技術質量部、財務部、黨工部、物資部、安全監察部、機電部、經營管理部等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為小組成員。

2、招標領導小組:董事長任組長,任副組長,公司經營管理部、物資部、機電部、財務部、技術質量部、安全監察部、黨工部等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及專案經理為小組成員。

二、投標工作相關說明及要求:

1、公司市場開發工作在投標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統

一、規範執行,嚴格按照工作流程具體落實。

2、公司市場開發部是公司投標活動實施和管理部門,負責實施及規範公司的投標業務活動,工作範圍包括目標市場的選擇、招投標資訊採集、投標立項、投標備案(包括成立子分公司、建立資訊庫)、報名、招標檔案購買、標書編制、參加開標、相關資料整理歸檔及標後事宜處理等其他一切投標相關工作。

三、招標工作相關說明及要求:

1、本通知所述招標工作包含分包招標、物資採購招標、機電類招標三部分內容。

2、本通知所指三部分招標由相應部門牽頭,分管領導負責把關,超過限額的由董事長審批;其中,分包招標由曹新剛負責,物資採購招標由張雷負責,機電類招標由陳中華負責;經營管理部為招標管理的具體實施部門。

3、招標辦公室常設在經營管理部,組織合同評審,負責資料歸檔。

4、招標審批許可權

(1)分包招標50萬以內的由分管領導決定,50萬及以上的需報董事長審批;

(2)物資採購類招標50萬以內的由分管領導決定,50萬及以上的需報董事長審批;

(3)機電類招標10萬以內的由分管領導決定,10萬及以上的需報董事長審批;

5、三類招標涉及的招標檔案由相應部門起草,形成統一格式;同時要起草公司固定合同範本,簽訂合同使用本單位統一合同格式。

特此通知。

後附: 附件1:《分包工程招標工作流程

附件2:《物資採購類招標工作流程》

附件3:《機電類招標工作流程》

附件1:

分包工程招標工作流程

附件2:

材料招標工作流程

附件3:

機電類招標工作流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分包管理,規避合同風險,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辦法。公司所屬專案部對內外部分包行為一律適用本辦法。

第二條本管理辦法包含分包招(議)標、分包合同管理、分包結算管理三部分內容。

第三條分包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對於公司預防風險、規避風險、維護企業自身合法權益,安全、高效運營有重要的意義。所屬專案部必須嚴格遵守、切實執行本辦法。

第二章分包招標領導小組

第四條公司成立招標領導小組,董事長任組長,曹新剛、張雷、陳中華、、錢義生、張飛任副組長,公司經營管理部、技術質量部、安監部、人力資源部、物資部、機電部、紀委、專案經理為小組成員;經營管理部為招標管理的具體實施部門。

專案部自行組織分包招標的也應成立招標領導小組,專案經理任組長,其他專案班子成員及各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為小組成員。

第三章分包招標管理

第五條招標活動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集團公司及公司的有關管理規定,必須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六條公司董事長為招(議)標的主管領導,經營管理部為負責招(議)標具體工作的管理部門,對專案部的招(議)標活動實行統一管理。

第七條原則上,單項合同估算價在三十萬元及以上的分包工程必須向公司經營管理部填報招(議)標申請表,公司經營管理部根據分包管理領導小組組長的批示,由經營管理部組織招標或委託專案部招標;同一專業工程可以分包給乙個專業隊伍的不得肢解發包。

第八條低於三十萬的分包工程由專案部自行組織招(議)標,但分包合同及相關資料須報公司經營管理部備案。

第九條因採用特定專利、專用技術、壟斷銷售等特殊原因不適宜招標的專案,須報公司經營管理部備案,經分包管理領導小組批准,在經營管理部的監督、指導下採用公司允許的其它合適的方式進行。

後附:附件1 分包招標流程圖

附件2 招議標申請表

附件3 招標活動評標、定標表

附件4 中標通知書格式

第四章分包合同管理

第十條對於通過招(議)標程式確定的中標人,須在規定時間內繳納履約保證金或提供履約保函(合同金額5%~10%)並簽訂分包合同,同時簽訂安全協議,分包合同格式條款由公司經營管理部統一擬定。

第十一條分包合同簽訂之前須經合同評審流程,專案部發起(填寫評審表),由公司職能部門提出初審意見,報專案分管領導複核,五十萬及以上合同評審由董事長審批。

第十二條分包合同評審要點:

(1)合同必須具有合法性、嚴密性、可行性。包括:訂約程式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

(2)工程承包範圍、雙方權利義務、主要約束條款是否明確;另外安全責任、結算方式、付款比例、履約保證金繳納及質保金的扣減等方面亦作為重點評審項。

第十三條勞務隊工資必須按照規定管理,勞務用工工資發放要建立有效監管。具體內容如下:

專案部必須對分包商的人員出勤和工資發放進行監管,監管方式包括備案和代發,確保二表名單及內容一一對應。專業分包的勞務人員出勤表和工資發放表報專案部存檔備案,工資發放表必須有本人簽字和分包商公章及現場負責人簽字;勞務分包的勞務人員出勤表和工資發放表報專案部存檔備案,工資由專案部代發,發放工資款在工程款支付時予以扣回,工資發放表必須有分包商公章及現場負責人簽字。

第十四條分包合同簽訂後,按照公司統一的合同台賬格式建立台賬。

後附:附件5 分包合同評審流程圖

附件6 分包合同評審表

附件7 分包合同台賬格式

第五章分包結算管理

第十五條分包工程開工後,應按照月度或合同約定時間編制分包結算,分包結算須報經營管理部複核、分管領導審核。

第十六條分包結算未經複核、審核或審批,專案財務不可入賬及支付分包工程款,且缺陷責任期內至少預留5%的質保金。

第十七條分包工程終期結算經營管理部複核、分管領導審核後,須報董事長審批。

後附:附件8 分包結算/決算流程

附件9 分包結算單

附件10 分包結算複核表

附件11 分包決算審核表

第六章分包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八條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實際履行確有不可克服的困難而需要變更、解除時,應及時報公司,並應在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的期限內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商。

第十九條對方提出變更、解除合同的,應從維護本企業合法權益出發,從嚴控制。如確須變更、解除合同的,應符合法律、法規,並應報公司批准。

第二十條變更、解除經濟合同,必需採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

第二十一條變更、解除合同在未達成協議或未獲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應繼續履行。但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的例外。

第二十二條因變更、解除合同而使當事人的利益遭受損失的,除法律允許免負責任的以外,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並在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書中明確規定。

第七章違約及糾紛處理

第二十三條合同違約必須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對方違約要按規定索取違約金,如造成經濟損失還應索取賠償金;我方違約或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應由公司分包管理領導小組查清原因,經公司研究、行政主要負責人簽批後,按規定辦理違約金和賠償手續。

第二十四條發生合同糾紛後,專案部應及時將具體情況書面報公司,積極與對方協商解決,並迅速收集下列有關證據(原件或影印件):

(1)合同的文字(包括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以及與合同有關的附件、施工圖與變更圖等;

(2)發貨、提貨、託運、驗收、發票等有關憑證,產品的質量標準、封樣、樣品或鑑定報告;

(3)業主、監理、專案部有關檔案、會議紀要等,現場施工日誌、過程影象資料,施工原始記錄,監理通知,質監站、國家法定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等;

園林綠化工程成本管理

根據工程施工圖紙 中標費率 工程施工合同及招投標檔案,現行園林定額及紹興市造價管理資訊檔案,進行編制施工預算,工程施工預算總造價為 元。扣除上交公司施工管理費 稅金 臨時設施費 施工用水電費及工程業務費,合計為總造價的 由此確定稽山園工程的專案成本為 元。將專案總成本分解到各單項工程,具體為古建築 ...

園林綠化工程管理規程 指導

附錄b.1質量驗收分部 子分部 分項名錄劃分表b2 1 工程技術檔案報審表 本表由施工單位填報,建設單位 監理單位 施工單位各存乙份。表b2 2 施工測量定點放線報驗表 本表由施工單位填報,建設單位 監理單位 施工單位各存乙份。表b2 3 施工進度計畫報審表 本表由施工單位填報,建設單位 監理單位 ...

園林綠化工程的施工管理 改

作者姓名 盧麗娟 撰寫時間 2011年3月 擬評職稱 風景園林施工工程師 工作單位 龍巖市俊辰園林景觀工程 乙個園林綠化小工程的施工管理 摘要 園林工程從方案至交驗,需要通過設計 招標 投標 施工組織 施工管理 及工程驗收諸多的環節,施工管理在整個過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通過實踐,本文就對坎市華油儲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