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術規定
(報批稿)
國家林業局
二○○三年三月
附**式
1.各類土地面積統計表
2.各類森林、林木面積蓄積統計表
3.林種統計表
4.喬木林面積蓄積按齡組統計表
5.生態公益林(地)統計表
6.紅樹林資源統計表
7.用材林面積蓄積按齡級統計表
8.用材林近成過熟林面積蓄積按可及度、出材等級統計表
9.用材林近成過熟林各樹種株數、材積按徑級組、林木質量統計表
10.用材林異齡林面積蓄積按大徑木比等級統計表
11.經濟林統計表
12.竹林統計表
13.灌木林統計表
第一條調查目的與任務
為了統一全國森林資源規劃設計調查的技術標準,規範調查範圍、內容、程式、方法、深度和成果等技術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等制定本規定。
森林資源規劃設計調查(簡稱二類調查)是以國有林業局(場)、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等森林經營單位或縣級行政單位為調查單位,以滿足編制森林經營方案、總體設計、林業區劃與規劃設計需要而進行的森林資源調查。其主要任務是查清森林、林地和林木資源的種類、數量、質量與分布,客觀反映調查區域自然、社會經濟條件,綜合分析與評價森林資源與經營管理現狀,提出對森林資源培育、保護與利用意見。調查成果是建立或更新森林資源檔案,制定森林採伐限額,進行林業工程規劃設計和森林資源管理的基礎,也是制定區域國民經濟發展規劃和林業發展規劃,實行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和森林資源資產化管理,指導和規範森林科學經營的重要依據。
第二條調查範圍與內容
一、調查範圍
森林經營單位應調查該單位所有和經營管理的土地;縣級行政單位應調查範縣級行政範圍內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
二、調查內容
(一)調查基本內容包括:
1.核對森林經營單位的境界線,並在經營管理範圍內進行或調整(複查)經營區劃;
2.調查各類林地的面積;
3.調查各類森林、林木蓄積;
4.調查與森林資源有關的自然地理環境和生態環境因素;
5.調查森林經營條件、前期主要經營措施與經營成效。
(二)下列調查內容以及調查的詳細程度,應依據森林資源特點、經營目標和調查目的以及以往資源調查成果的可利用程度,由調查會議具體確定:
1.森林資源生長量和消耗量調查;
2.森林土壤調查;
3.森林更新調查;
4.森林病蟲害調查;
5.森林火災調查;
6.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
7.生物量調查;
8.濕地資源調查;
9.荒漠化土地資源調查;
10.森林景觀資源調查;
11.森林生態因子調查;
12.森林多種效益計量與評價調查;
13.林業經濟與森林經營情況調查;
14.提出森林經營、保護和利用建議;
15. 其它專項調查。
第三條調查會議制度
一、森林資源規劃設計調查實行調查會議制度。
二、調查前,開展規劃設計調查的經營單位由該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主持,縣級行政單位由上級**林業主管部門會同縣級人民**共同主持召開第一次調查會議,召集**有關部門、經營單位、調查承擔單位,以及與當地森林開發、經營、利用關係密切的單位參加,組織、協調、確定規劃設計調查的重大事項,落實調查經費,討論、審定調查工作方案和技術方案,明確調查工作中各部門、各單位的任務和責任。
森林資源調查培訓
森林資源調查辦法 第一章森林資源調查各項技術標準 一 地類 1 分類系統 森林資源規劃設計調查的土地型別分為林地和非林地兩大地類。其中,林地劃分8個大類,見下表 林地分類系統表 2 技術標準 2.1林地 1 有林地 包括喬木林地和竹林地。喬木林地 由喬木樹種組成的片林或林帶,連續面積大於0.067公...
森林資源調查綜述
森林資源資產調查 一 森林資源與森林資源資產 一 森林資源 1 森林資源的定義 森林資源是以多年生木本植物為主體,幷包括以森林環境為生存條件的林內動物 植物 微生物等在內的生物群落,它形成了乙個特有生態環境。在科學管理及合理經營條件下,可以不斷地向人類提供大量物質產品 非物質產品及發揮多種生態功能。...
森林資源調查技術技能訓練指導
林分水平 訓練1 直線距離測量 實訓目標 1 掌握直線定線的方法。2 能夠正確使用鋼尺 皮尺 標桿等量距工具,學會鋼尺丈量距離的一般方法。實訓形式 1 以班級為單位學習各種量距工具的使用與保養。2 以4 5人為一組,在教師指導下測量直線距離。實訓備品與材料 按4 5人為一組,每組配備 鋼尺 皮尺 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