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便於核算產品生產成本,現對單據傳遞、車間工時及在產品統計做出如下要求。
一、 物料入、出庫單
1、 採購入庫
採購的物資,都要及時辦理入庫和催要發票,禁止不辦理入庫手續就領用,入庫的計量單位按照發票上的計量單位辦理。
國內採購的物資,如果發生運費由我公司承擔,在辦理入庫時必須確定運費的金額,以便運費攤入採購的物料中;進口物資,要在辦理入庫時提供形式發票、運費、關稅等相關費用,以便確定物資的採購成本。
2、領料
由於我公司生產的產品比較特殊,有的專案跨週期比較長,所以在成本核算中也必須採取與之相對應的方法,這就體現在領料單的開具上:
按照專案核算,在領料單的開具上要註明專案名稱、專案號,便於彙總;
按照成品本身核算,無論是大件成品,還是小件配件,在領料單上都要嚴格註明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生產任務通知單號,因為生產任務通知單號是唯一的,是為了區別當月生產不同批次同種產品的領料,否則就無法確定當月或以後月份相同產品不同批次的領料。如果是維修客戶退回的成品,視同生產領料。
不同的產品、不同批次的產品,應分別開具領料單,嚴禁多種產品領料開具一張領料單。領料單中,計量單位的填寫要與入庫的計量單位相一致,不得按照物料的形態來領用物料。
有下列情況的,禁止領料:
1) 未辦理入庫的物料;
2) 未開具領料單的
如果是整料領取,下料後要及時辦理退料手續;如果發現私自領料或下料後不退庫,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3、成品入庫
生產完工的成品,必須辦理入庫,便於對該種成品進行核算。
在成品生產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的,採用不同的方法處理:
1) 生產的半成品(如連線件等),外出進行加工,如果回來後仍然繼續加工,不需要辦理入庫,外加工負責人必須及時報送外加工的費用,以便及時核算該半成品的外加工費用,計入該種成品的成本。如果在發生的當月不向財務報送外加工費用的,滯後再報,不予付款。
2) 生產的半成品(如連線件等),外出進行加工,如果回來後作為成品銷售(包括返回單位和在外加單位直接發往客戶),外加工負責人必須及時報送外加工的費用同時辦理入庫。入庫單上註明生產任務單號。如果在發生的當月不向財務報送外加工費用的,滯後再報,不予付款。
3) 按照生產任務通知單生產的半成品(可以直接對外銷售),在完工後,都必須及時辦理入庫。
4) 入庫成品分為正常生產的成品和客戶退回的成品
①如果是正常生產的成品,按照正常的入庫手續,需註明生產任務通知號。
②如果是客戶退回維修的成品,庫房先辦理退庫手續,註明客戶名稱;生產車間辦理領用手續,維修完工再辦理入庫,需註明客戶名稱及生產任務單號。
4、成品出庫
出庫的成品,需註明客戶名稱,合同號。
上述所有單據的傳遞,手續齊全,領料部門、相關人員尤其是主要經辦人要填寫完整,否則不予辦理物料的入、出庫。
二、 工時
如同所有成品、半成品領料必須開具領料單一樣,當月生產的所有成品、半成品無論工時大小,都必須統計工時,便於合理的分攤人工及其他費用,避免出現領料而未進行生產的情況。
工時的統計時間與財務結算日一致,即上月26日到本月25日。
三、 車間在產品管理
當月未完工的成品(包括半成品)車間要進行統計上報財務,統計表中要註明在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生產任務通知單號。相同的產品,不同的生產任務通知單號要分開填寫,不得合併。
財務部2014-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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