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制度與稅法相互協調問題研究

2023-01-23 21:45:07 字數 802 閱讀 2460

作者:杜春蘭

**:《現代企業文化·理論版》2023年第19期

摘要:文章主要以企業所得稅應稅所得與會計利潤為例,闡述了會計制度與稅法的協調問題。通過對會計制度與稅法差異原因分析,得出稅法與會計制度的適度分離是必然的,但差異也需要加以協調。

關鍵詞:會計制度;稅法差異;賬務處理

企業作為市場經濟的主體,一方面要向相關利益人承擔財務資訊的報告責任,另一方面要對國家承擔納稅義務。顯然,由於企業會計制度和稅法的目的和遵循的原則不同,稅法與會計的差異是不可避免的。從當前我國財務會計人員實際水平和稅務管理的現狀出發,必須認真考慮降低企業財務核算成本和徵納雙方遵從稅法的成本。

特別是目前我國的會計制度許多方面仍處於探索之中,同時面臨所得稅制的統一問題,使這一問題的研究更有意義。

一、會計制度與稅法差異成因的分析

現行《企業會計制度》與稅法間存在的差異,據不完全統計有100多項,其中實行「兩則」、「兩制」企業,利潤總額與納稅所得差異專案就40個左右,而實行企業會計制度和16個具體會計準則的企業,其利潤總額與納稅所得差異專案達80個左右,今年新準則的出台將會使這一差異問題研究更為突出。

(一)目的不同是導致會計制度與稅法差異存在的主要原因

以企業所得稅為例,由於目的不同,企業會計處理和所得稅規定出現差異不可避免。在多數情況下,投資者或潛在的投資者關心的是企業獲利的可能性、償債能力和資產的真實性,防止管理者虛誇利潤;而稅法的目的之一是防止企業少計利潤,少繳所得稅(至少在這一點上,企業內部利益各方可能意見一致)。企業的任何收入、費用專案或資產處理,如果稅法不加以明確限定,而是按照財務會計制度規定計算納稅,可能導致稅負不公平,甚至可能出現漏洞,導致國家稅款流失。

會計制度與稅法之間的差異及協調研究

作者 董夢園 智富時代 2017年第07期 摘要 這篇文章主要是聯絡它們之間的相關理論以及我國的現實情況,首先從會計制度和稅法之間關係來看,認識並思考中國的稅法和會計之間區別是必需要調節的。對它們之間的協調研究不但有著相關的理論意義,也有積極的現實意義。關鍵詞 會計制度 稅法 差異 協調 一 緒論 ...

會計制度與稅法的差異比較及協調 一

會計制度與稅法同屬規範經濟行為的專業領域,但二者分別遵循不同的規則,規範不同的物件,且存在諸多的差異。會計要素中的資產 負債 所有者權益 收入 費用 利潤等在核算內容 涉稅事項處理方法上均有不同之處。而這些差異必然會增加納稅人遵從稅法和會計制度的成本,加大稅務人員 中介機構 財會人員理解和執行具體政...

會計制度與稅法差異比較

一 銷售額確定的差異 稅法與會計制度在應稅消費品銷售額的認定上存在很大的差異。會計上的銷售額僅僅指商品的售價,沒有包括價外費用。稅法上銷售額是指納稅人銷售應稅消費品應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其中價外費用包括價外收取的 集資費 返還利潤 補貼 違約金和手續費 包裝費 儲備費 優質費等等。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