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讓金的收取和分配

2023-01-19 08:36:03 字數 870 閱讀 1766

作者:劉振生

**:《農村實用科技資訊》2023年第10期

伴隨改革開放程序而逐步建立和形成的「土地出讓金」的收取和分配政策,至今已為各級**籌集了超過7萬億元的資金,為增加地方財源,為推動國家工業化、城市化程序,支援經濟社會的加快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隨著「土地出讓金」用途逐漸擴大,日益成為地方財政重要財源,土地收益的短期化行為越來越嚴重,以致濫批濫用土地。

近年來部分地區的住房**不斷攀公升,遠遠超過居民正常收入的支付能力,引起各界質疑。****高度重視,對遏制過高房價的態度也積極鮮明。從許多地方的情況看,現行的「土地出讓金」的收取和分配政策,對房價攀公升有直接的影響。

地價房價急劇攀公升,加劇了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非正常擴大,提高了國民的生活成本和創業成本,削弱了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基礎。土地收益的短期化行為不符合科學發展的要求,應早日作出調整。調整「土地出讓金」政策,要貫徹科學發展觀的要求,要從增強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能力的角度來考慮,從巨集觀上保持較長時間的「低房價、低租金」的發展環境,形成鼓勵依靠創業和創新的財富分配政策,合理分配「土地出讓收入」,開拓保障地方**正常需要的穩定財源。

為此建議:

第一,調整改革稅收稅種,形成鼓勵創業和創新的財政稅收政策,開徵「住房交易增值稅」,遏制房價的過快**。房價地價**,開發商、地方**、投機者都能得益,只有真正需要房屋的購買者吃虧。遏制過高的房價地價,是三方反對、一方贊同,難度很大。

因此,首先要遏制「投機炒房」,減少住房投機的預期收入。要研究制定和實施鼓勵創新、鼓勵消費、鼓勵發展第三產業的財政稅收政策,研究制定和實施限制資產食利的財政稅收政策,通過開徵「住房交易增值稅」,把投機資金的「炒房」收入的絕大部分收歸國家,使之圖利可限。同時要指導房屋中介機構改變「房屋中介收費方式」,房屋中介收費由按「房屋**」收取改為按「房屋面積」收取,中介費用與房價高低不掛鉤。

土地出讓居間合同

甲方 乙方 甲 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等相關法律規定,就乙方為甲方提供宗地承讓方資訊事宜,在平等互利 充分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第一條 合作內容 一 甲方自願出讓甲方擁有使用權益的西國用 1996 字第號 國有土地使用證 上記載的號宗地 二 甲 乙雙方自願...

德清縣土地出讓

湖州市2013年12月土地出讓情況 12月湖州成交46幅地塊,成交金額305365.2萬元 2013年12月湖州市三縣兩區共成交46幅地塊,總成交面積631712 總成交金額305365.2萬元。從成交區域來看,湖州市成交7幅地塊,成交面積33728 成交金額7665萬元 長興成交9幅地塊,成交面積...

關於土地出讓綜合價金的構成情況說明

一 相關概念 1 土地綜合價金 也就是土地掛牌成交價。土地綜合價金 土地成本 土地標準出讓金 土地增值收益 市區兩級提取資金四大部分。土地招牌掛中通常將土地標準出讓金和增值收益放在一起統稱土地出讓金。2 土地成本 徵地稅費 徵地實施費 地票 新增計畫指標除外 基本農田調劑費 土地整治成本 控規費 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