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氣裝置預防性試驗規程

2023-01-18 15:24:04 字數 2575 閱讀 2919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電力部

關於頒發《電氣裝置預防性試驗規程》的通知

(85)水電電生字第05號

《電氣裝置交接和預防性試驗標準》自2023年頒發以來,對保證電氣裝置安全執行起了重要作用。但由於電力系統的發展以及試驗技術的不斷提高,原《標準》中的一些規定已不能適應當前的需要。因此,我部組織有關單位對原《標準》進行了修訂,並改名為《電氣裝置預防性試驗規程》,現正式頒發執行,原《標準》同時作廢。

在執行中如發現有不妥和需要補充之處,請隨時告我部生產司。

2023年1月15日

1 總則

1.1 電氣裝置的預防性試驗是判斷裝置能否繼續投入執行,預防裝置損壞及保證安全執行的重要措施。凡電力系統的裝置,應根據本規程的要求進行預防性試驗。

工業企業及農業用電氣裝置,除與電力系統直接連線者外,其他可根據使用特點,參照本規程進行。

1.2 本規程的各項規定,是作為檢查裝置的基本要求,應認真執行。在維護、檢修工作中,有關人員還應執行部頒檢修、執行規程的有關規定,不斷提高質量,堅持預防為主,積極改進裝置,使裝置能長期、安全、經濟執行。

1.3 堅持科學態度。對試驗結果必須全面地、歷史地進行綜合分析,掌握裝置效能變化的規律和趨勢。要加強技術管理,健全資料檔案,開展技術革新,不斷提高試驗技術水平。

1.4 在執行中,遇到特殊情況需要改變試驗專案、週期或標準時,應組織有關專業人員綜合分析,提出意見;對主要裝置需經上一級主管局審查批准後執行;對其他裝置可由本局、廠總工程師審查批准後執行。

1.5 對於電力系統的繼電保護裝置、自動裝置、測量裝置等電氣裝置和安全用具以及sf6全封閉電器、阻波器等的檢查試驗,應分別根據相應的專用規程進行,在本規程內不作規定。

1.6 額定電壓為110kv以下的電氣裝置,應按本規程進行交流耐壓試驗(有特殊規定者除外),110kv及以上的電氣裝置,在必要時應進行耐壓試驗。對於電力變壓器和互感器,在區域性和全部更換繞組後,應進行耐壓試驗(可以選用感應耐壓、操作波耐壓和外加耐壓法)。

50hz交流耐壓試驗加至試驗電壓後的持續時間,凡無特殊說明者,均為1min;其他耐壓法的施加時間在有關裝置的試驗方法中規定。

非標準電壓等級的電氣裝置的交流耐壓試驗值,可根據本規程規定的相鄰電壓等級按插入法計算。

耐壓試驗電壓值以額定電壓的倍數運算者,發電機、電動機是按銘牌電壓計算,電纜是按標準電壓等級的電壓計算。

1.7 進行絕緣試驗時,應盡量將連線在一起的各種裝置分離開來單獨試驗(製造廠裝配的成套裝置不在此限)。同一試驗標準的裝置可以連在一起試。

為了便利現場試驗工作起見,已經有了單獨試驗記錄的若干不同試驗標準的電氣裝置,在單獨試驗有困難時,也可以連在一起進行試驗。此時,試驗標準應採用連線的各種裝置中的最低標準。

1.8 當電氣裝置的額定電壓與實際使用的額定工作電壓不同時,應根據下列原則確定試驗電壓的標準:

1.8.1 當採用額定電壓較高的電氣裝置以加強絕緣者,應按照裝置的額定電壓標準進行試驗;

1.8.2 採用額定電壓較高的電氣裝置,在已滿足產品通用性的要求時,應按照裝置實際使用的額定工作電壓的標準進行試驗;

1.8.3 採用較高電壓等級的電氣裝置,在已滿足高海拔地區或汙穢地區要求時,應在安裝地點按照實際使用的額定工作電壓的標準進行試驗。

1.9 在進行與溫度、濕度有關的各種電氣試驗時(如測量直流電阻、絕緣電阻、損耗因數、洩漏電流等),應同時測量被試物和周圍空氣的溫度、濕度。絕緣試驗應在良好的天氣,且被試物溫度及周圍空氣溫度不低於+5℃,空氣相對濕度一般不高於80%的條件下進行。

1.10 本標準中所列的絕緣電阻測量,規定用60s的絕緣電阻(r60);吸收比的測量,規定用60s與15s絕緣電阻的比值(r60/r15)。

1.11 如製造部門的產品試驗標準有了變動,且與本規程中的試驗標準不相符合時,除經我部同意者外,應以本規程作為依據。進口裝置按出廠標準並結合本規程執行。

2 同步發電機和調相機

2.1 容量為6000kw及以上的同步發電機和調相機的試驗專案、週期、標準如表1所示,6000kw以下者可參照執行。

表1 同步發電機和調相機的試驗專案、週期、標準

2.2 發電機和同步調相機大修中更換繞組時,定子繞組絕緣狀況滿足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不經乾燥投入執行:

a.溫度在10~30℃時,每相所測得的吸收比,對於瀝青浸膠及烘卷雲母絕緣不小於1.3;對於環氧粉雲母絕緣不小於1.6。水內冷發電機的吸收比自行規定;

b.繞組執行溫度在75℃時,每相的絕緣電阻按定子額定電壓計算,大於每千伏1mω,亦可投入執行。

2.3 執行中的發電機和同步調相機,在大修中未更換繞組時,除在繞組上有明顯落水外,一般可不必乾燥投入執行。

2.4 發電機和同步調相機定子繞組絕緣老化鑑定的方法和標準見附錄b。

3 直流電機

3.1 直流電機的試驗專案、週期和標準如表2所示。

表2 直流電機的試驗專案、週期和標準

注:容量在100kw以下的不重要直流電機,一般只進行1、2、4、5、7、8、11七項試驗。

4 中頻發電機

4.1 中頻發電機的試驗專案、週期和標準如表3所示。

表3 中頻發電機的試驗專案、週期和標準

5 交流電動機

5.1 交流電動機的試驗專案、週期和標準如表4所示。

表4 交流電動機的試驗專案、週期和標準

注:①容量在100kw以下的電動機,一般只進行第1、4、12、13項試驗。

電氣裝置預防性試驗的地位和作用

摘要 預防性試驗作為電力裝置執行管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不僅能夠有效發掘電力裝置執行中所存在的隱患問題,還能進一步降低電力裝置故障的發生。因此,電力裝置預防性試驗早已成為實現電力裝置科學管理 安全執行的重要保障。關鍵詞 電氣裝置預防性試驗地位作用試驗結果預防性試驗作為電力裝置執行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電氣預防性試驗制度

一 嚴格執行電氣預防性試驗規程,做到不超期,不漏項,有特殊情況影響預試期,需經廠有關領導批准 二 試驗時保質保量,工作人員當場檢查記錄,保證記錄齊全,乾淨整齊 三 裝置試驗完畢,應在一周內把卡片登全,經試驗專責人審閱後做出結論 四 裝置專責落實到人,做到台台裝置有人管 五 試驗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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