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清算專項法律服務工作方案原創

2023-01-18 01:24:04 字數 3259 閱讀 9329

一、工作目標

依法辦理解散清算事宜,妥善處理公司的債權債務及剩餘資產,確保公司解散清算後,股東及高階管理人員不再為公司承擔不可知的法律責任,避免法律風險,是本所為貴公司的解散清算提供專項法律服務的工作目標。

二、工作內容

指派專業律師及工作人員全程負責貴公司的解散清算工作,具體辦理與解散清算有關的如下事務:

1、為股東和清算組成員提供法律諮詢,為公司解散清算事務起草、制訂股東會決議、解散通知和公告、清算方案、清算報告等有關法律檔案;

2、協助公司成立清算組,並協助清算組履行下列職責:

(一)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通知、公告債權人;

(三)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七)代表清算組參與訴訟、仲裁活動。

3、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解散備案、登出登記等有關手續;

4、;5、辦理與解散清算有關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團隊與工作方式

本所將指派由周維坤律師、劉佩琪實習律師及其他律師助理組成法律服務團隊負責辦理,服務團隊採用不固定工作方式,服務團隊以**、傳真、電子郵件等多種形式聯絡處理工作。同時,在必要情況下,服務團隊將邀請與我所有合作關係的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中介機構的專業人員參加,清理財務、稅務問題,包括在清算中處置資產和債權債務問題所引起的稅務負擔,避免法律風險。

四、具體工作計畫與步驟

1、根據公司章程與法律規定,召集股東會會議,起草、制定公司解散、清算的股東會會議決議。

法律規定:股東會會議的召集、通知及表決等程式必須符合公司章程或法律的規定,會議召開應提前十五日通知全體股東,股東會會議作出公司解散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同意。

2、協助公司成立清算組,並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清算組成員備案,書面通知稅務部門、勞動部門及開戶銀行。計畫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

法律規定:公司應當在股東會會議作出解散公司的決議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由公司股東組成。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將清算組成員、清算組負責人名單向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清算期間,公司應停止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

3、對稅務審計,進行匯算清繳(一般要求提供納稅鑑定報告),辦理登出稅務登記、銀行賬戶銷戶手續。

4、全面清收各項債權,通知、公告債權人申報債權。

法律規定:通知、公告債權人申報債權是清算組的法定義務,清算組成立之日起十日內將公司解散清算事宜書面通知全體已知債權人,並在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司法解釋二第十一條的規定,並結合公司規模和營業地域範圍,應在全國和省級有影響的報紙上進行公告,避免清算組因未按照上述規定履行公告義務,導致債權人未及時申報債權未獲清償而承擔賠償責任。

5、接受債權人申報債權,與公司財務人員及聘請的社會中介機構專業人員配合,核對、確認債權人申報的債權。

法律規定: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未申報債權,在清算程式終結前可以補充申報。

債權人補充申報的債權,可以在尚未分配的財產中依法清償。尚未分配的財產不能全額清償補充申報債權的,股東以其在剩餘財產分配中已經取得財產予以清償。

對債權人申報的債權,清算組應在核實後書面通知債權人,債權人對清算組核定的債權有異議的,經債權人要求,清算組應重新核定後通知債權人。債權人對清算組重新核定的債權仍有異議的,清算組應告知債權人向人民法院起訴確認。

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6、清理公司財產,對公司財產全面盤點、核實債權債務、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制定清算方案,報公司股東會確認。

法律規定:債權為公司財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到期債權,清算組應及時清收;對於未到期債權,清算組應與債務人協商,要求債務人盡可能提前清償,債務人不同意提前清償的,可以通過債權轉讓等方式進行處置。

制定清算方案前,應以清算組的名義委託具備相關資質的機構對公司財務狀況進行審計,對財產情況進行評估,以保證清算工作的合法性。

清算方案應報股東會決議確認,未經股東會確認的清算方案,不得執行。執行未經確認的清算方案給公司或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清算組須承擔賠償責任。

清算組在全面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時,發現公司財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可以與債權人協商製作有關債務清償方案。債權人對債務清償方案不予確認的,清算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7、分配清算財產。

法律規定:清算財產的法定分配順序為:

(1) 支付清算費用;

(2) 支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

(3) 繳納各項所欠稅款;

(4) 清償公司債務;

(5) 股東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8、製作清算報告,報公司股東會確認。

清算報告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內容:

公司概況、解散原因、清算過程、清算組組成情況、通知和公告債權人的情況、企業的資產、負債及所有者權益(淨資產)情況、企業財產的構成情況、債權、債務的清算情況、企業剩餘財產分配情況、會計憑證、賬冊等會計資料的儲存情況、其它有關事項。

法律規定:清算組製作的清算報告必須報股東會決議確認。

9、辦理登出稅務登記證、銀行開戶許可證和銀行賬戶,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工商登記、組織機構**證登出。

以上,如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並由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則相關清算事務將移交給人民法院,我們將協助股東與法院或破產管理人聯絡。

五、工作報酬

根據律師服務收費的相關規定,結合本專項法律服務的工作量與工作難度等因素,工作報酬確定(不含案件受理費、財務審計、稅務鑑定和資產評估、拍賣費、公告等其他費用)。具體的支付方式按《委託**協議》執行。

六、承諾與宣告

1、本律師將嚴格遵守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以律師行業公認的服務標準,誠實守信、勤勉盡責、優質高效地履行法律服務義務;

2、本律師將嚴格按照委託方的授權範圍與許可權進行工作,不作出任何超越授權範圍與許可權的行為;

3、本律師在提供專項法律服務期間,將不接受任何與貴公司有利益衝突的對方當事人的委託為其辦理法律事務;

4、本律師對在提供法律服務期間獲得和知悉的公司需要保密的任何資訊、檔案負有保密義務;除法律規定、司法機關、監管機構要求或貴公司書面同意外,不向第三方披露;

5、因接受委託時各種不可預知的原因可能導致解散清算工作無法正常進行或者破產宣告申請不被人民法院受理,或者破產程式不能終結,屆時將出現無法按正常程式登出公司的風險,也存在不能完全地和絕對地排除股東或清算組成員法律責任的風險。

6、本工作方案的法律權利屬本所,非經本所書面同意,請勿提供給第三方或作其他用途。

以上方案,供參考。有任何意見或建議,請與律師聯絡。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總結

以 規範有序 適度發展 為原則,著力規範基層法律服務市場。一是規範執業行為。4月份對全市120個法律服務所 384名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執業情況和執業行為進行年檢註冊。2016年上半年,全市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擔任法律顧問3016家,訴訟 非訴訟事務4965件,為企業和當事人挽回和避免經濟損失2000...

檔案法律服務工作亟待加強

在計畫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過程中,依法治檔成為檔案行政管理的主要手段,因而法律服務工作對維護檔案部門權益,保障檔案各項業務順利開展將起到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由於我國檔案法律服務工作起步晚,可供借鑑的經驗做法不多,基本上還處於探索階段,所以在操作過程中普遍存在一些問題和薄弱環節。一 法律服務隊伍的整體素質...

大型專案工程施工全程法律服務工作

一 協助審查修改各種專案設計 施工 監理 採購等方面的合同法律檔案,律師的合同審查意見可作為合同簽署的前提條件。大型專案的工程建設合同是由勘察 設計合同,施工合同,委託監理合同,工程專案物資購銷合同和建設專案借款合同等一系列的合同組成 當事人雙方協商同意的有關修改合同的變更檔案 洽商 記錄 會議紀要...